主事的意思
注音 ㄓㄨˇ ㄕˋ
拼音 zhǔ shì
基本釋義
⒈ 主持處理事情。
例主事人。
當家主事。
戶部主事。——《明史》
英manage;
國語辭典簡編本
主事「ㄓㄨˇ ㄕˋ」
主持、掌理事務。
造句發生這樣大的不幸,主事者應該負起責任。
主事「ㄓㄨˇ ㄕˋ」
⒈ 主持、掌理事務。
引《孟子·萬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
《水滸傳·第六〇回》:「眾頭領扶策宋江出來主事。」
⒉ 職官名。漢代光祿勳屬官置有主事,為所屬官員中最優秀者;南北朝時置尚書主事令史,為官署中的事務員,均非正式官職。至金時主事始為正官;明代六部各設主事,官階從從七品升為從六品;清代升為正六品,與郎中、員外郎並列為六部司官。民國初年在各部下亦設主事,職位與現在各部的科員相等。
引證解釋
⒈ 主持事務。
引《孟子·萬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
《史記·李斯列傳》:“今萬乘方爭時,遊者主事。”
《水滸傳》第六十回:“宋江 見 晁蓋 死了,比似喪考妣一般,哭得發昏。眾頭領扶策 宋江 出來主事。”
姚雪垠 《李自成》第二卷第八章:“家有千百口,主事在一人。”
⒉ 官名。 漢 代光祿勳屬官有主事。 北魏 置尚書主事令史,為令史中的首領。 隋 以後但稱主事,本為僱員性質,非正規官職。 金 代始列為正官,職務以文牘雜務為主,也分管郎中、員外郎之職。 明 代於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階從七品升為從六品。 清 代又升為正六品,與郎中、員外郎並列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內務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 民國 初,於國務院祕書廳、各部及駐外使館中,設主事,在僉事下,相當後之科員。
引《孽海花》第三五回:“所難的 唐先生 位卑職小……而且一個小小主事,突然召見,定要惹起後黨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