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精神論略議論文
中西文化精神論略議論文
上述爭論姑且懸置不論,超越具體文化模式,我們來看 中國 文化的基本精神。 據一些著名學者(如錢穆、孫隆基、林語堂、梁漱溟、季羨林等)的看法,中國文化最基本的精神,就是“天人合一”的觀念及其所生髮出來的“和合”精神 —— 人與外部世界( 自然 、 社會 )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依存、合為一體的,相互對應、呼應、照應,相互聯絡和協調。 從先秦以來,中華文化普遍講“和合”,所謂“百慮而一致,同歸而殊途”,實講“和合”之道。這種精神貫徹在生活中的各個方面,就有各種說法,比如“和為貴”、“和氣生財”、“合則兩美,離則兩傷”,還有與此相關的“中庸之道”、“中和之美”等等。林語堂甚至說,“中國”即中庸之國的意思,所以“和合”是中國文化的精髓。
與“和合”觀念相對應的思維方式則是綜合思維、整體思維。季羨林先生解釋,綜合思維就是八個字:整體概念,普遍聯絡。 如中國 哲學 本體論的“道”、“氣”“心”等範疇,美學上的“盡善盡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等等,都只有綜合思維才能把握。 在“天人合一”的觀念及其“和合”的統一文化精神之下,儒、道兩家各有不同的文化價值取向,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精神。
先從儒家文化精神方面來看。儒家文化所注重的是人倫關係上的“和合”,由此 發展 出它的基本文化精神。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倫理精神,即注重倫理關係,強調各安本份。 倫理即人與人的關係,以及彼此相處的道德準則。儒家文化是一種注重群體性、倫理性的文化,把一切 問題 都放到倫理關係中加以考慮,所以有人乾脆說它就是“倫理文化”。儒家講“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各有本份和相應的道德要求。
儒家倫理總的原則和前提是“仁”和“禮”。“仁”的本意是二人和合,推而廣之就是人與人的關係的和諧;那麼這個關係的實質是什麼呢?就是“愛人”。孔子說:“仁者愛人”。儒家所主張的是世俗的、此岸世界之愛,現實生活中人人彼此相愛,四海之內皆兄弟也,能做到這樣,就是真正的“和合”了。
“禮”是人們共同要遵守的社會行為規範和倫理準則。儒家及統治者注重制禮,也就是要建立一定的社會規範,以維持社會秩序。這個秩序的基本原則是要使上下尊卑有序,各守本份:“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就是“禮治”。“禮治”所注重的是教化和自覺的服從,而不象“法治”那樣偏重強制性的約束。儒家的本意,建立“禮”的目的是要達到“仁”,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這裡的“為”不管是理解為“為了”還是“就是”,其意思都差不多,即目的在於“仁”,就是要彼此“愛人”。這個願望不能說不好。 這一套倫理原則的建立,在思維方式上是推己及人,由近而遠,如石投水面一圈圈擴充套件開去的波紋(費孝通的說法)。所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種倫理性、群體性的文化,一方面是比較講究秩序,重視人與人之間在安於本份的基礎上和諧相處,長幼有序,尊老愛幼,家庭和美(國即大家),比較有人情味,比較溫馨。但另一方面是比較忽視和壓抑個性,不利於個體人格的成長和發展,走向極端甚至容易造成“奴性人格”,不利於民主精神和法制精神的生長。
二是道德精神,即非常注重道德修養。
倫理與道德密切相關:倫理是從群體關係著眼,而道德則從個體行為著眼。要達到如上所述的倫理目標,主要依靠每個人自覺的道德修養。這是倫理文化的一個根本特性。
通常道德有三個層次:宗教道德、聖賢道德、世俗道德。儒家所倡導的是聖賢道德 —— 這被認為是一種具有準宗教道德意義的道德要求。 任何道德修養都需要有內在動力,有理想目標。儒家的人生理想目標就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一切人生追求,皆從“修身”開始。而“修身”要達到的最高標準就是“內聖外王”:內在修養要儘可能達到“聖賢”的精神境界,然後外在人生實踐才能成就一番事業(如建功立業,治國平天下)。以“聖賢”為目標而修身,可以有許多具體要求和尺度,比如忠孝仁義禮智信,安貧樂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窮不失義,達不離道”,還有“君子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等等。
與此相適應,儒家及其統治者不斷樹立聖賢人物的典型楷模(如周公、孔孟、關羽、諸葛亮等),對聖賢人物生前死後加封榮譽稱號,大力宣傳,號召人們“見賢思齊”, 學習 仿效。當然“聖賢道德”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於是儒家便設想了一條可進可退之路,即孟子所說“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一個人即使做不到建功立業關懷天下,也要求至少管好自己,修身養性,安守本份。這也許可以說是儒家對於人的道德修養的最低要求。
從道德修養的社會實踐方面看,修身當然首先是每個人自覺主動的追求,心存高遠,見賢思齊;而另一方面,則是社會的引導規範,這是透過“教化”的方式來實現的。中國傳統文化,包括文學 藝術 ,其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給人以倫理道德的“教化”。在這方面中國文化有非常悠久的傳統和積累了有效的,並在中國社會的文明發展中起了巨大作用,因而成為傳統文化的一種基本精神。
三是追求建功立業、服務社會的人生進取精神。 在人生實踐方面,儒家提倡“入世”和積極進取奮發有為的人生態度,倡導以聖賢為目標,追求建立不朽功業,大而言之有所謂“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左傳·襄公二十四年》中說:“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孔穎達疏:“立德,謂創制垂法,博施濟眾;立功,謂拯厄除難,功濟於時;立言,謂言得其要,理足可傳”。具體而言,所謂“立德”,即建國立制,以德治國,這是王候官吏們所追求的;“立功”,是指以武功拯救危難,保天下平安,這是武士英雄們所追求的;“立言”,則是指著書立說,傳播文明,這是文人學士們所追求的。以聖賢為目標,每個人都可以找到自己人生奮鬥的方向與座標,其人生實踐的過程,既是自我人生價值的實現,同時也是對社會的貢獻,儒家文化歷來是重視個體自我價值與社會進步發展的和諧統一的,這也同樣體現出一種“和合”精神。
其次,關於道家文化精神。道家文化更為注重人與自然的“和合”,不僅主張以平等、平和的態度對待外部自然存在,與一切自然存在和諧共處,同時也主張將這種原則 應用 於社會人生,提倡一切順其自然,由此發展出它的基本精神。 比如,在 政治 上,道家崇尚順其自然的放任主義,主張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無為而治,這樣就不容易激化矛盾,無為而無不為,治大國如烹小鮮。在倫理上,則是倡導自然主義:對個體生命而言,主張不加約束,順乎人性天性自然發展;對人際關係而言,則主張各自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彼此相安無事,乃至老死不相往來,如此當然也就不會有多少衝突。在人生態度上,提倡絕聖棄智,大智若愚,隨遇而安,知足常樂,吃虧是福,難得糊塗,等等,總的來說就是取“遁世”態度,主張與世無爭,迴避社會矛盾,向後退讓:退回自然,返樸歸真,實現與自然的和諧共處;退回自我及其內心情感,清淨無為,陶情冶性,尋求自我內心的和諧寧靜。這無疑是一種自然主義的人生觀。不過,對於中國的知識分子而言,循著這種人生取向,往往走向“歸隱”,這便與宗教境界也相差不遠了。
中國的文學藝術,歸於儒,是“文以載道”,致力於“教化”;歸於道,則是自我陶情冶性,追求審美,如山水田園藝術。所以有人說,是道家文化精神養育了中國的山水田園藝術。林語堂甚至認為,中國的文藝()部分代替了宗教,給人以精神、情感的慰藉。這是有一定道理的。
此外,關於中國的神秘文化。前面講到西方文化的宗教精神,宗教本質上是一種哲學化的世界觀與人生觀,根本特徵是設立一個超現實世界的彼岸天國世界,將真知、真理、幸福賦於彼岸世界:一方面此生為善,以求進入天國獲得幸福;另一方面彼岸的上帝無處不在看著你,使你有所畏懼不敢為惡。 有人說中國沒有真正的宗教,儒教是準宗教:人生理想是在此世此岸成為聖賢,而不是出世成佛或進入天國;道家尋求迴歸自然清靜無為的生存狀態,發展到道教才追求修煉成仙,才具有了宗教的意義,可看成是中國的土著宗教,但與西方、印度的宗教相比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從總體上說,中國文化本身並沒有多少真正的宗教精神,為什麼會這樣呢?中國 現代 學者莊澤宣認為,中國民族因為重視現世人生,所以肯定現實生活,看重自己的力量及其價值判斷,為人處世專賴內心的善惡,所以道德特別發達;而西方人多借助外力,價值判斷亦在另一世界的上帝,所以重視宗教。中國人認為人性本善,故主張修養內心,發展這種善端;西方人認為人性本惡,故須求助上帝洗滌罪惡。中國人注目在善的觀念,所以認現世為快樂,應該盡情享受;西方人著眼在罪的觀念,所以認現世為痛苦,必須皈依宗教,才能超升天國。所以從中國學術方面看,中國只有倫 理學 而沒有神學;從 歷史 方面觀察,中國幾千年來並沒有一種思想雄偉、組織完善的宗教出現。儒家教化,注重現實人生,儒教是 教育 之教而非宗教之教,其後雖有道教出現亦只有一種法術而不能稱為宗教。
中國雖然宗教不發達,卻有一股很大的神秘文化的力量,主要存在於民間文化形態之中。它源於初民對自然神秘力量的敬畏,比如先秦 時代 即有陰陽學、讖諱之學。莊澤宣認為,中國民族的迷信心理,實源於天命思想:中國擁有偉大的自然,巳使人民產生崇拜自然的心理,更加災荒頻仍,愈使人民發生恐怖自然的心理。儒家對於鬼神,雖持敬而遠之的態度,但很遵從天命;道家對於天,雖不認為神,然以天道為自然及人生歸宿,也相信天命;墨子以為天為人生的主宰,對於天命,更為信仰;……再加佛家因果報應之說,宋儒性命之理,於是天命思想乃牢不可破,把人間的吉凶都用天命來解釋,更把現世人間的關係來推論天上或地下的情形,於是便天上有人性化的神仙,地下也有人性化的鬼怪,這種思想更因陰陽五行之說,獲得了 理論 上的說明,由於方士僧尼者流的倡導,乃深入民間意識。
綜觀中國文化的宗教不發達而神秘文化(迷信)發達,原因也許是多方面的。我以為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歷來封建王權以及正統倫理文化勢力強大,形成極大的制約力量,使宗教權威建立不起來,而神秘文化則能像野草般向民間蔓延;二是原始宗教觀念在民間文化層次上的侷限,使其上升不到形而上的哲學層次,即難以形成真正的宗教信仰,而只能以形而下的神秘文化形態(如巫術迷信)存在;三是巫術迷信之類神秘文化形態恰好適應農耕社會那些文化層次較低的'普通老百姓(如祥林嫂)的心理需求,因而具有極大的生命力。時至今日,在中華文化圈中,神秘文化也仍有不小的 影響 。神秘文化雖然沒有宗教那樣系統的理論學說,但它的背後仍然有人生觀和心理學的根源,因此也是非常值得 研究 的。 總的來看,中國古代文化傳統中,可以說政治哲學與人生哲學特別發達;而人生哲學方面,則又可以說過於完善,各種人生境況和進退之路都設想到了:儒、道、佛及神秘文化正好構成人生路程上的三重階梯:入世、遁世和出世。有人說,人生無非兩種情況,順境和逆境:得意時信奉儒家積極進取;失意時退往道佛或託付鬼神。這看似對立,但從整體上看其實又構成一種互補“和合”。這種文化傳統的好處是有利於調節人生矛盾,也可以緩解社會衝突;而弊端則是不利於 科學 精神以及生產力的發展,不利於社會的變革進步。中國封建社會漫長的超穩定結構,應當說與這種文化精神不無關係。
三、簡短結語
以上我們對中西文化傳統及其基本精神作了一個粗略的考察。近代以來,我國文化界對於中西文化孰優孰劣、對西方文化是迎是拒一直爭論不休,乃至形成文化激進主義與文化保守主義的激烈衝突,這種衝突甚至延續至今。以筆者愚見,
第一,對各種文化形態,尤其是中西文化,以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從整體上作優劣判斷是沒有多大意義的。應當說任何一種文化形態,都是處於特定的自然地理和社會環境條件下的人們,在他們的生活實踐及其歷史演進過程中建立和發展起來的,既各有其特長,也各有其侷限,美國著名學者費正清、賴肖爾、克雷格在他們合寫的鉅著《東亞文明:傳統與變革》中曾指出,西方人可能在個體生活經驗方面顯得比較突出;而東亞人在群體生活經驗方面要遠遠豐富於其他各民族,比如個人適應群體,家庭適應社會,與其他民族的所謂社會經驗相比較,這些關係間很少出現磨擦,也很少產生孤立感。 [8] 因此未必要對各種文化形態強分高下優劣。
第二,如果一定要對各種文化形態進行比較和作出優劣判斷,也不應當是站在狹隘的民族主義或區域性立場,簡單地褒貶棄取,而應當站在一個民族國家現代化發展的立場,站在建設當代人的合乎人性的物質和精神生活方式以及現代性生活觀念的立場,來作出價值判斷。從這個意義上說,是應當有中西可以通約的價值標準的,比如西方文化傳統中的科學、民主、法制的精神,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和合精神(重視人與自然、與他人、與社會的和諧相處),以及注重倫理關係和道德修養、注重德治的精神等等,都可以看作是人類文明進步的積極成果,是人類共同的優秀文化遺產,是應當納入到當代文化建設框架中來的。
第三,某些文化保守主義或文化相對主義者往往誇大不同文化形態之間的差異,把不同的文化看作是不可相容的。然而我以為,具有特定的環境條件制約的文化模式也許是難以照搬的,但作為一種文化精神則是可以借鑑和吸納的。比如西方的民主體制模式可能難以完全照搬過來,但民主精神顯然是可以學習借鑑的,如果連作為一種文化精神的民主精神也不願承認和不肯接受,那就很難談得上推進當今的民主建設,其他方面當然也是同樣的道理。 正因此,在當今的比較文化研究中,不是僅僅侷限於各種文化模式的比較,而是適當超越文化模式的層面,加強文化精神的研究,乃至深入探討不同文化間的異質同構性,以及不同文化實現互補融合的可能性,這對於當代文化建設也許是更為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