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法律故事作文「精選」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作文「精選」

  敘事就是將一件事情的起因經過說清楚,小編整理了相關的作文範文,快來看看吧。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作文【篇一】

  昨天的颱風也算是厲害的,一夜的時間在街上垃圾就隨處可見,幾十輛腳踏車全部都倒了。今天一上學,就感覺到了與以往的不同,雖說現在還是夏季,可迎面吹上的風還是略微讓人感到寒意。

  當我和同學們走進教室時,多驚呆了,一個個嘴全成了O型。是錄音機摔壞了,內部零件散落在地。原來麼,就是個錄音機壞了,修一下也就沒事了。可是今天,在下午有個主題班會,全校老師多來聽課,其中錄音機要起到一定的作用,可是現在……

  接下來的時間,大家多決定當一回的福爾摩斯,直到揪出這個罪犯為止。首先,先確定是人為造成,還是其他原因。可是不出10秒就把這個猜想給否決了,離開教室之前門窗都關的好好的,而且就算摔在了地上,它也不能爬起來自己上了講臺吧!

  “昨天是張愛華最後一個走的!”陳毅的一句話,把矛頭全指向了張愛華一個人,正當大家議論紛紛時,卓勇補充道:“本來我也不想說的,但是……為了破案的關鍵,我也就不得不提了。其實,大家多有所不知,張愛華的母親有精神病,父親是個前科犯。在小學時,他打破玻璃,說什麼也不承認,結果最後還不是他乾的嘛!我想,他在那樣的環境中成長,必然是會有影響的,這樣一分析,看來這錄音機應該就是他弄壞的。”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多點了點頭,表示認可。

  此刻,教室內像炸開了鍋,同學們多沒發現站在門口的張愛華,他哭著跑進來:“你們,你們沒證據,怎麼可以……隨便誣賴我?!”

  “可擺明就是你!……就是就是……”大家起鬨。

  “安靜!”原來是裴老師來了,她扶了扶眼鏡,“全給我坐下。”

  “同學們,你們的談話我全聽到了,老師很失望,你們在犯法,知道嗎?”

  “裴老師,我們話有些過,可犯罪不至於吧!”班長小聲嘀咕道。

  老師一笑,說:“平時讓你們好好看書,就是在搗糨糊吧。先告訴你們,這錄音機是沒擱好位置,自己掉的,我看見了。所以瞧吧,我這不又拿來了一個嘛。接著我要批評你們了,陳毅,你的一句話也許只是個線索罷了,可這樣說,讓愛華同學聽了會怎麼想呀!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就有一條明確規定要尊重保護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你們亂猜測已觸犯了這一條。對了,卓勇,我可要重點教育教育你的,學校知道了愛華同學的事後,極力去做好保密工作,可你倒好,毫無隱瞞的將愛華同學的隱私全說了出來,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中就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愛華同學有權保護自己的隱私。而你的做法,已經觸犯了法律。”

  “我……我……”卓勇半天也說不出一個字,“愛華,你能原諒我嗎?”“還有我們……”同學們都不好意思了。

  “當然可以,我只需要你們的信任,尊重……”愛華的一句話,使全班同學低下了頭,明白了什麼……

  看來啊,這法律確實無處不在,每個人都應該維護尊重他人的隱私,讓世界更充滿愛!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作文【篇二】

  有一天,我和媽媽去逛街,媽媽看見“秋水宜人”推出了新衣服,媽媽就去“秋水宜人”裡買衣服去了。

  媽媽進去的時候,塞給我一點錢,說:“熱的時候自己去買冰棒。”說完,就去買衣服了。

  媽媽走了以後,我用N+1的速度跑到小賣部,快到的時候,我看見一個青年在跟老闆娘吵架:“我給你15元買冰棒,你竟然給我一個變了質的冰棒!我要換一個!”“你已經買了,就不能換了……”老闆娘說。

  我跑到那個青年的前面,問:“他為什麼給你變質的冰棒?”那個青年對我說:“小妹妹,你不是不知道,我在前面那家燒烤店排隊買燒烤,因為人太多,所以我到那個小賣部買個冰棒,沒想到她竟然拿了變質的冰棒。”

  不對呀!我拿了變質的冰棒都可以換的啊。我跑到小賣部,對老闆娘說:“為什麼給他變質的冰棒?”老闆娘重長心語地對我說:“那個青年剛才偷了那位先生的'15元,指向一位先生,所以我給他一個變質的冰棒。”

  那位先生正好發現他的錢不見了,老闆娘大聲地對那位先生說:“你的錢在這裡。”那位先生跑過來。她對他說了事情的經過……

  我現在在寫一封信呢:

  可恨的賊大叔:

  您好!

  您的“生意”好嗎?說實話,我從心眼兒裡佩服您“掙錢”的高超手段。您每天晚出早歸,拿了這家的東西,又拿那家東西,不愧是靠膽量掙錢呀!您掙錢既不交稅,又不花本錢。您白天不辭勞苦地“踩點兒”,一天三頓飯,也忙得不能按時吃,晚上還得加班加點,甚至徹夜不眠,,太辛苦了!您鑽了這家鑽那家,夏天被蚊子叮得渾身上下全是包,可為了“掙錢”,您從沒一聲怨言。您可要保重身體呀!

  您每次“光顧”別人家,肯定不會空手而歸。前幾天,您還“光顧”了我家呢!那天晚上,媽媽把手機落在了客廳。大約夜裡兩點多吧,您不畏艱險,懷著“一往無前的勇敢精神”翻上我家二樓的陽臺,開啟窗戶鑽進客廳,拿走了媽媽的手機。您同時還“光顧”了另外幾家。一夜之間,您的收入上萬元。我真希望您再來一次,鑽進我家為您佈下的“天羅地網”!

  可恨的賊大叔啊!我勸您一句:“貪慾無涯,回頭是岸!”您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現在公安部門正在調集警力抓捕你們,你們應當早日自首,不然就會後悔一生啊!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作文【篇三】

  提起法律這個詞,或許大家會很自然的聯想到法庭、監獄和犯罪,大家會認為法律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則不然,法律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在你我身邊。法律有各種分類,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但是我覺得,與我們聯絡最密切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為一名消費者,我們必須要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只有這樣,在消費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從六歲那年,我就開始看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介紹的節目,但是我從沒想到,自己能學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於媽媽要早一點去單位,沒有給我做早飯,她讓我去賣些吃的。我走到社群超市,直奔買奶製品的貨架。由於著急上學,我忘記了看生產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賣餅乾的貨架,隨手拿起了一包餅乾,快步走到收銀臺結賬。在路上,我一邊走,一邊吃早飯。喝完牛奶,吃了餅乾後,我沒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裝袋放在小塑膠袋裡,塞進了褲兜。到了學校後,我得肚子有些疼,還想吐。剛開始,我還能忍受,但是過了一會兒,像有什麼東西在肚子裡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師發現後,連忙帶我去了醫院。醫生問:“你有沒有吃過期的食物?”我說:“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餅乾,應該……”話還沒說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褲兜裡的食品袋掏了出來,發現牛奶已經過期2天了,餅乾過期了半年。醫生了解了情況,給我開了些藥。

  之後,我又去了社群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論:“你們怎麼能買過期食品呢?這樣會危害健康的!”“你一個小毛孩子懂什麼?趕快回家,別給我們搗亂!”我不依不饒:“前幾天,我在這裡買了牛奶和餅乾,導致我肚子疼,去了醫院。我不僅花了100多元醫藥費,還耽誤了課,你們得賠償!”“你胡說什麼呢,趕快走!”我惱羞成怒,大聲喊:“你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決問題,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別拿法律嚇唬我,再說,你要告我,有什麼證據?”“我當然有證據了,銷售小票不是證據?況且食品的包裝袋我還留著呢!還有醫生的診斷證明!”我像機關槍掃射一樣,把幾年中積累的消法知識一股腦地倒了出來。這顯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沒有道理,直說:“賠你不就完了嗎?”說著他就拿出了200元錢,甩在了桌子上,說:“快回家吧!別找我麻煩了。”我往貨架上掃了一眼,居然還有其他過期食品。我又生氣了,指著那些貨品說:“你們怎麼還不把這些過期的商品下架?還想讓更多的人生病嗎?”“行——”主管漫不經心地答著。我見他愛搭不理,就決心把所有過期的商品買下來,去消費者協會告他。他見我來真格的,害怕了,趕忙吩咐店員檢查商品,我幫他們一起把好幾件過期的商品挑了出來。主管對我刮目相看,連連稱讚:“沒想到這麼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並不深奧,它無處不在。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這樣不僅能遵守法律,還能運用法律來武裝自己,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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