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寫作基礎學習自覺創作

重視寫作基礎學習自覺創作

  重視寫作基礎理論知識的學習,提高以理論指導寫作的自覺性,減少盲目性。

  寫作是文章作者創造性的精神活動,也是社會性的文化現象。一篇文章的得失好壞,不僅決定於作者自身的個性、稟賦或努力程度,也和他對這一精神活動的客觀規律以及與此相應的規範性要求的理解、把握程度有關。所謂寫作理論,主要就是對於這些規律規範的概括和闡釋。

  有的同志輕視寫作理念知識對於寫作實踐的指導作用,認為不學理念也可以寫出文章,其根據是有的作家沒有學習寫作理念知識,也寫出了很好的作品。這個看法是片面的`。事實上,所有會寫文章的人,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透過不同途徑,在寫作的規律性知識方面積累了較高理論素養或豐富的性的。有些人由於種種原因未能系統地學習寫作理論知識,但他在練習寫作的過程中,一定也閱讀過許多範文,在這些範文中,就蘊含某些寫作原理和規律,所以他也等於是在學習借鑑前人的寫作實踐中掌握了他們。毛澤東同志在《實踐論》中說過:“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更深廣地感覺它。”系統的理論學習和具體的經驗積累之較高的理論修養,自己在實踐中就能自學地揚長避短,閱讀別人作品也能更好地分辨精華、糟粕,對於寫作能力的提高自然會有更大的幫助。

  學習知識和理論,目的是指導實踐,要在能力的轉化上多下功夫。即使是對知識、理論掌握程度的考核,也就在把重點話如何運用知識、理念來分析問題、說明問題上面,而不以單純地複述、背誦要領或條條為滿足。再說,知識和理論的作用,主要在於說明寫作活動自身的矛盾運動及其變化規律,幫助習作者端正學習態度,改進學習方法,而不可能提供什麼一試就靈的仙丹妙藥或是照搬不誤的萬能模式。

  正因為如此,我們在重視學習科學的理論知識與前人成功經驗的同時,還須與發揮自己獨立的創造精神有機地結合起來。古人云:“文有大法無定法。觀前人之法而自為之,而自立其法……不死,文自新而法無窮矣。”又說:“所謂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自神明變化於其中。若泥定此處應如何,彼處應如何,不以意運法,轉以意從法,剛死法也。”今天我們同樣需要有這樣的學習態度和寫作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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