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合作醫療問題致全縣農民朋友的一封信
致合作醫療問題致全縣農民朋友的一封信
農民朋友們:
你們好!
滿足廣大農村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防止農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建設協調發展的小康社會,一直是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和著力解決的大問題。多年來,我縣透過開辦合作醫療、實施醫療救助、開展衛生扶貧等多種方式,在滿足農村群眾基本醫療需求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解決農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依然任重而道遠。今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農村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這是適應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現實選擇,是黨中央、國務院解決農村群眾基本醫療問題的英明決策,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很切合我們×縣的實際,為我們解決農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以戶為單位參加,農民個人、縣鄉財政、鄉鎮衛生院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好處很多,一是可以得到公益補助。農民個人繳納合作醫療費15元后,可享受到縣財政、鄉鎮財政和鄉鎮衛生院的補助。二是看病花錢可報銷。三是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既保小病,也保大病,重點是解決大病問題,得了大病報銷的費用多,每年每戶最多報銷4000元,這樣就可以有效的減輕農民因病造成的經濟負擔。
從以往的工作情況看,農村群眾對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有兩個方面的顧慮。一個是投入少、報銷少。為解決這個問題,縣委、縣政府決定建立多方籌資方法,由縣財政每年為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補助3元,鄉鎮政府和鄉鎮衛生院每人每年補助2元,加上農民的個人投資,使每人的.合作醫療基金達到20元,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群眾看不起病、因大病帶來的致貧風險問題。另一個是基金難到位的問題。為此,縣委、縣政府決定實行鄉徵縣管民用的管理方式,即合作醫療資金由鄉鎮政府組織籌集,集中上交縣財政設立專戶代管;縣財政部門按各鄉鎮參與人數配套補助金額,按月撥付到鄉鎮經辦機構,按照《×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章程》報銷醫藥費用,保證專款專用,把好事辦好。
合作醫療在我縣已執行多年,具有很好的群眾和經濟基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對以往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我們相信,只要全縣廣大農村群眾轉變消費觀念,發揚互助共濟精神,各部門齊心協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定會在我縣開花結果,為保障廣大農民的身體健康、為全縣提前實現小康社會目標做出積極貢獻。
祝農民朋友身體健康,全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