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福鼎市消費者協會一封信600字範文
給福鼎市消費者協會一封信600字範文
福鼎市消費者協會:
你好,我是福鼎市一名消費者,於20xx年3月11日上午10時05分到彩銀列印店列印兩份資料,所執信物為隨身碟,到了店鋪之後,一位年輕人接待。列印一份資料之後,在該店裡操作員的處理下,隨身碟資料喪失,我所儲存在U盤裡兩年多的信物資料全部遺失,這些都是歷年來我所儲存的寶貴材料。
該操作員狡辯,說是我隨身碟資料喪失,是因為我的隨身碟存在缺陷造成的`。對於他這種說法,我提出兩個疑議,為什麼我的隨身碟在他替我列印第一份資料時是好的,偏偏在列印第二份資料時,隨身碟出現了問題?還有一個我到彩銀打字店列印資料是付費行為,錢款兩清行為,造成我隨身碟資料喪失,該彩銀列印店要付全部責任。
補充資料,我的隨身碟在今日拿到該彩銀打字店之前都是完好無損的,為什麼到他的店鋪,在打印出第一份資料時完全沒有問題,而列印第二份資料時出現了資料喪失的情況,明視訊記憶體在該操作員故意損壞隨身碟的行為。
由於本日,我到彩銀打字店列印資料,是急用的,由此造成我今日急事、大事無法處理,所有u盤珍貴資料喪失,誰該賠償我的損失?我的隨身碟在我的電腦裡從沒出現差錯,在外邊十幾家列印店,包括彩銀這一家也列印了無數次,都沒問題,怎麼偏偏在我急於辦緊急事務的時候出現差錯,我隨身碟內儲存的珍貴資料損失誰來負責?
另外該操作員列印資料時出現電腦螢幕的防偽君螢幕,存在著故意行為,因此我請求消費者協會來處理此事。
如果,一名消費者到商業店鋪消費,連自己付費的東西都保不住,那麼福鼎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又有什麼用呢?個體的付費行為,一次三分鐘可以打印出資料的行為出現這麼嚴重的問題,我對福鼎市區的治安問題感到遺憾。因此特請求消費者協會處理此事,同樣,我會將此事再行上報,因為我的珍貴資料喪失了,這對我是無法忍受的底線。
福鼎市一名消費者:劉景鵬
20xx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