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申請書書寫格式參考

破產申請書書寫格式參考

  篇一:破產(範本)

  破產申請書的寫作要點

  1、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書。”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債務人提出申請的,應寫明企業法人的全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不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債權人提出申請的,分別寫明各自的基本情況,債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單位的全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債權人是公民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被申請人為債務人,應寫明其基本情況。

  (3)請求事項。債務人申請的,則寫“請裁定宣告申請人破產還債”;債權人申請的,則寫“請裁定宣告被申請人破產還債”。

  2、正文

  (1)事實。

  債務人申請破產還債的,則應當寫明:

  ① 企業情況。應寫明企業性質,何時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和登記核准號,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數額,經營的範圍和方式,產品的名稱、規格,職工人數等。

  ② 經營情況。簡敘經營生產情況,何時開始虧損,虧損情況,原因是什麼,採取過何種扭虧轉盈的措施,效果如何等。

  ③ 欠債情況。要寫明主要債權債務關係形成的情況,共欠債多少元,所欠債務是否到了償還的期限;拖欠稅務機關稅款多少元,虧欠本企業職工工資和勞保費用等各多少元,內外共欠債多少元,企業所欠債款與企業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相比,前者數額已相當或超過了後者的數額。

  ④ 破產還債,已徵得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授權部門的同意。

  列舉證據,債務人申請破產還債的,應當提供的材料有:企業虧損情況的說明、會計報表、企業財產狀況明細表和有形財產的處所:債權清冊和債務清冊(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名單、住所、開戶銀行、債權債務發生的時間、債權債務數額,有無爭議等);破產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政府部門同意其申請破產的意見;人民法院認為依法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債權人申請破產還債的,事實部分則應當寫明:

  ① 債權債務形成情況。應當寫明何時何地因為什麼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債權是什麼性質,數額多少,債權有無財產擔保,具體情況如何,債權是否到了履行期限等。 ② 討債情況。債權人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進行討債,結果怎樣。

  根據掌握的資料,說明債務人虧損嚴重,資不抵債,已符合法定破產還債條件。 列舉說明,債權人申請破產還債的,應當提供的材料有:債權發生事實的有關證據;債權性質、數額的證明材料;債權有無財產擔保,有財產擔保的,應當提供證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有關證據,等等。

  (2)理由部分:一是依事論理,一是依法論理。

  債務人制作的申請書,理由部分應說明事實已充分證明企業虧損嚴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具備了法定破產條件;若不採取破產措施,則企業虧損日益嚴重,將使國家、集體、企業以及債權人等受到更大的損失等等;並援引我國《民事訴訟法》或《破產法》有關條款作法律根據,最後再說明一下,申請破產已得到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政府授權部門同意。 債權人制作的申請書,理由部分,也應說明事實已證明被申請人經營虧損嚴重,資不抵債,具備了破產還債的條件,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使債權人免遭更大的損失,不至於一無所獲,請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申請人破產還債等等。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2)申請人簽名、蓋章。(3)申請時間。

  破產申請書(範本)

  申請人:某市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XXXXX路185號。

  法定代表人:XXX,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師。

  請求事項:申請某市XXXX有限公司破產。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系一家民營有限責任公司,1993年9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記註冊,註冊資本為50萬元人民幣,主要經營範圍是服裝、針織內衣的加工。

  申請人因經營不善,到目前為止,已嚴重資不抵債。截至2004年3月31日,申請人帳面資產總額為3,980,279.81元,負債總額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應付帳款或借款中,絕大部分為到期債務,包括中國銀行某分行的貸款145萬元,公司已連續很長時間無法償還。 以上情況有申請人公司財務審計報告、債務清冊、債權清冊、資產清冊可以證明。根據《民事訴訟法》199之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破產申請,請求依法裁定申請人破產還債。 此致

  某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蓋章):

  年月日

  破產申請書的注意事項

  一般來講,如果公司申請依據《破產法》第七章破產,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變成廢紙一張,因為如果破產法庭確認債務人無清償能力(負債大於資產),就可不歸還股東投資。此外,

  公司資產經清算優先償還有擔保債權人和無擔保債權人後,往往所剩無幾。

  多數上市公司會按照《破產法》第十一章申請破產保護,而不是第七章直接進行破產清算,因為他們仍希望繼續運營並控制破產程式。第十一章規定了一些復興公司業務的程式,也確有一些公司重組計劃成功,重新開始贏利。但有些公司最後還是以清算告終。

  不管債務人是否有償付能力,當債務人自願向法院提出或債權人強制向法院提出破產重組申請後,債務人要提出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就債務償還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減損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這個方案要給予其一定的時間提出,然後經過債權人透過,經過法院確認,債務人可以繼續營業。

  篇二: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申請書的規定

  按照本條的規定,破產申請必須採用書面形式。除了應提交破產申請書以外,還應提供其他證明,提供的內容依申請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破產申請書和申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據,是人民法院判斷是否受理破產申請的一個依據。

  按照本條規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姓名)、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

  (2)申請目的。即所提出破產的申請,是請求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還是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清算;如果是債務人申請,還包括提出和解申請。

  (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債務人提出申請的,應當說明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原因和事實。債權人提出申請的,應當說明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事實和理由。

  (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一般包括證據材料的名錄、類別、份數,申請人簽名以及申請日期等。對於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已有司法解釋,債務人還應當提供企業的擔保情況、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等。

  按照本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據。

  如果申請人是債權人,其提交的證據應包括能夠證明債權清償期限已經屆滿,債權人已經提出過清償要求,債務人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或者停止支付是連續狀態的證據,如合同、借據等。

  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除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以外,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等材料。財產狀況說明應當說明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企業有形資產的情況、無形資產的情況、企業投資情況、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賬戶的詳細情況等。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應當分別寫明債務人、債權人的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住所、開戶銀行,債務或債權的數額及發生時間、有無爭議等。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及其相應的年度報告。職工安置預案和職工工資的支付及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應當說明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拖欠的工資等情況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包括拖欠的養老保險金及醫療保險金數額,以及對職工進行安置的方案等。要求債務人提交較為詳細的資料,有利於人民法院決定是否受理和提高審理破產案件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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