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官制文學常識範文

中國古代官制文學常識範文

  史:商代設定,原為駐外武官,後成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記事。

  馬:商代設定,負責征討和射獵。

  戍:商代設定,督率“族”、“眾”,從事守邊和征伐。

  小史:周代掌管邦國之志和貴族世系。

  小臣:商和西周時朝廷官員,亦稱少臣,常奉王命從事占卜、祭祀、田獵和征伐。

  卿士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時設定,其長官稱為卿士,執掌國家政務。

  太史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時始置,其長官稱為太史,掌國王的冊命及祭典等。西周以後的太史掌管起草文書、冊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掌國家典籍、天文曆法、祭祀等。秦漢設太史令,職位漸低。魏晉以後太史僅管天文曆法。

  三事大夫:西周設定,指常伯、常任、準人。常伯為掌管民事的地方官,也稱牧;常任官員的選拔,也稱任人;準人掌管司法,又稱準夫。

  司徒:西周始置,又稱司土,掌管國家土地、民眾,負責籍田、管理山澤、徵發徭役等。下設林、虞、牧等官職。

  司馬:西周始置,掌管軍政和軍賦,後世作為兵部尚書的別稱。

  司空:西周始置,掌管工程,後世作為工部尚書的別稱。

  司寇:西周始置,掌管刑獄、糾察等事。

  宗伯:西周始置,掌管宗廟、祭祀等禮儀,後世作為禮部尚書的別稱。

  太師、太傅、太保:西周始置,合稱“三公”,為國君輔弼之官,輔導太子。太傅地位在太師之下,太保又次之。明清以後以朝臣兼任,成為虛銜。

  少師、少傅、少保:周代始置,為國君輔弼之官,合稱“三少”,輔導太子。地位分別次於太師、太傅、太保。

  三公:周代的三公有二說:一說是司馬、司徒、司空,一說是太師、、太傅、太保;西漢時稱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馬)、御史大夫(大司空)為三公;東漢時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稱三公,又稱三司,為共同負責軍政的最高長官。唐宋仍沿此稱,但已無實際職務。明清雖亦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但只是最高榮銜。

  宰:商代始置,掌管家務和家奴,西周沿置,掌王家內外事務。春秋時各國沿用,稱“太宰”,明清時作為吏部尚書的別稱。

  工師:春秋時齊、魯、楚等國設定,戰國沿置,或稱“工正”,掌管百工和官營手工業。

  相國:春秋時齊景公設定,戰國時各國沿置,或稱丞相,為百官之長,秦以後成為輔佐皇帝的最高官職。唐以後多作為實際擔任宰相者的尊稱,清代則專指任大學士者。

  丞相:始於戰國,為百官之長,秦以後成為輔佐皇帝的最高官職,總理全國政務。西漢時與太尉、御史大夫合稱三公。西漢末至南北朝,或稱司徒、或稱大丞相、相國。南宋孝宗時,改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元代於中書省設立左右丞相,明初沿置,不久即廢。

  宰相:古代對在朝廷上總攬政務的最高長官的泛稱,並非具體官職。如秦漢時的丞相、相國為宰相;魏晉以後,以中書監、中書令、尚書令、侍中、僕射以及參於政務的重要將軍均為宰相,隨君主指定而任事,無定員亦無定名。隋唐定製,以三省長官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尚書僕射為名義上的宰相,實際上仍要君主為其特選其它官職加上個“同平章事”,方成為實際上宰相。宋以後,遂直接以“同平章事”為宰相之官稱,與次一等的.“參知政事”合稱宰執。明代為加強獨裁,廢丞相制度改由皇帝直接處理政務,而以內閣之大學士協助,所以大學士又成為明代事實上的宰相。清代在內閣之外又設立軍機處,軍機大臣又成為事實上的宰相。但內閣大學士仍拜相,稱為外廷,軍機處則稱為內廷。可見由先秦到明清,隨著皇權的加大加重,宰相的權力逐漸減弱。

  尉:春秋時晉國始在上、中、下三軍設定,主發眾使民。後來各國皆在將軍下設尉,秦以後朝廷設太尉,為武官之長。歷代多沿置,但從漢以後逐漸變為一種官階虛銜,無實權。宋徽宗時定為武官最高官階。元以後廢用。

  大良造:戰國初期秦國的最高長官,握軍政大權。

  令尹:春秋戰國時期楚國設定,為楚國的最高長官,握軍政大權。

  柱國:亦稱上柱國,春秋戰國時期楚國設定,為楚國的最高武官,地位次於令尹。唐以後作為勳等,沿至清代始廢。

  三閭大夫:戰國時楚國設定,掌管昭、景、屈三姓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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