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詩歌的分類文學常識大全
中國古代詩歌的分類文學常識大全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接觸過一些經典的詩歌吧,詩歌富於音樂美,語句一般分行排列,注重結構形式的美。你知道什麼樣的詩歌才經典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國古代詩歌的分類文學常識大全,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詩按音律分,可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兩類。
(1)古體詩:包括古詩(唐以前的詩歌)、楚辭、樂府詩。
(2)近體詩:與古體詩相對的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是唐代形成的一種格律體詩,分為兩種,其字數、句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
①一種稱“絕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簡稱五絕,七言的簡稱七絕。
②一種稱“律詩”,每首八句,五言的簡稱五律,七言的簡稱七律,超過八句的稱為排律(或長律)。
③詞:又稱為詩餘、長短句、曲子、曲子詞、樂府等。其特點:調有定格,句有定數,字有定聲。字數不同可分為長調(91字以上)、中調(59~90字)、小令(58字以內)。詞有單調和雙調之分,雙調就是分兩大段,兩段的平仄、字數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單調只有一段。詞的一段叫一闕或一片,第一段叫前闕、上闕、上片,第二段叫後闕、下闕、下片。
④曲:又稱為詞餘、樂府。元曲包括散曲和雜劇。散曲興起於金,興盛於元,體式與詞相近。特點:可以在字數定格外加襯字,較多使用口語。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數(套曲)兩種。套數是連貫成套的曲子,至少是兩曲,多則幾十曲。每一套數都以第一首曲的曲牌作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須同一宮調。它無賓白科介,只供清唱。
2.按內容來分類:可分為敘事詩、抒情詩、送別詩、邊塞詩、山水田園詩、懷古詩(詠史詩)、詠物詩、悼亡詩、諷諭詩。
(1)懷古詩。
一般是懷念古代的人物和事蹟。詠史懷古詩往往將史實與現實扭結到一起,或感慨個人遭遇,或抨擊社會現實。如,蘇軾《念奴嬌·赤壁懷古》,感慨個人遭遇,理想和現實的矛盾,年過半百,功業無成。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表達對朝廷苟且偷生的不滿,抨擊社會現實。也有的詠史懷古詩只是對歷史作冷靜的理性思考與評價,或僅是客觀的敘述,詩人自身的遭遇不在其中,詩人的感慨只是畫外之音而已。如,劉禹錫的《烏衣巷》,今昔對比,表達了詩人的歷史滄桑之感。
(2)詠物詩。
詠物詩的特點:內容上以某一物為描寫物件,抓住其某些特徵著意描摹。思想上往往是託物言志。由物到人,由實到虛,寫出精神品格。常用比喻、象徵、擬人、對比等表現手法。
(3)山水田園詩。
南朝謝靈運開山水詩先河,東晉陶淵明開田園詩先河,發展到唐代,有山水田園詩派,代表人物是王維、孟浩然。山水田園詩以描寫自然風光、農村景物以及安逸恬淡的隱居生活見長,詩境雋永優美,風格恬靜淡雅,語言清麗洗練。
(4)戰爭詩。
從先秦就有了以邊塞、戰爭為題材的詩,發展到唐代,由於戰爭仍頻,統治者重武輕文,士人邀功邊庭以博取功名比由科舉進身容易得多,加之盛唐那種積極用世、昂揚奮進的時代氣氛,於是奇情壯麗的邊塞詩便大大發展起來了,形成一個新的詩歌流派,其代表人物是高適、岑參、王昌齡。
(5)行旅詩和閨怨詩。
古人或久宦在外,或長期流離漂泊,或久戍邊關,總會引起濃濃的思鄉懷人之情,所以這類詩文就特別多,它們或寫羈旅之思,或寫思念親友,或寫徵人思鄉,或寫閨中懷人。寫作上或觸景傷情,或感時生情,或託物傳情,或因夢寄情,或妙喻傳情。
鑑賞這類詩要在整體感知的基礎上確定情感類別;抓住意象,構建圖景;抓住關鍵詞語,體味藝術特點。
(6)送別詩。
古代由於交通不便,通訊極不發達,親人朋友之間往往一別數載難以相見,故古人特別看重離別。離別之際,人們往往設酒餞別,折柳相送,有時還要吟詩話別,因此離情別緒就成為古代文人一個永恆的'主題。因各人的情況不同,故送別詩所寫的具體內容及思想傾向往往有別。有的直接抒寫離別之情,有的藉以一吐胸中積憤或表明心志,有的重在寫離愁別恨,有的重在勸勉、鼓勵、安慰,有的兼而有之。
拓展:古代詩歌的分類
按內容分,有抒情詩、敘事詩、送別詩、邊塞詩、山水田園詩等;按結構形式分,有格律詩、自由詩、散文詩、快板詩;按時間分有新詩和舊詩;從其它角度還可分為:哲理詩、打油詩、諷刺詩、朗誦詩等。
所謂古代詩歌,就是指與新詩相對的舊詩,即“五·四”前中國社會的詩歌,也稱舊體詩。
古代詩歌除可按內容劃分外,還可按句式分為:四言詩、五言詩、六言詩、七言詩、雜言詩等;按體裁分為:楚辭體、樂府體、歌行體、格律體等;按聲律要求標準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
古體詩和近體詩,是唐代形成的概念。唐代以前,寫詩不講究平仄、對仗,用韻自由,句式、句數不拘,每句則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雜言諸體(後世使用古體詩、七言者較多),唐人因而將這類詩歌稱為古體詩,又稱古詩、古風。與古體詩相對的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是唐代形成的一種格律體詩,分為絕句和律詩兩類,其字數、句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例如,起源於南北朝、成熟於唐初的律詩,每首四聯八句,每句字數必須相同,可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如果在律詩定格基礎上加以鋪排延續到十句以上,則稱排律,除首末兩聯外,上下句都需對仗,也有隔句相對的,稱為“扇對”。再如,絕句僅為四句兩聯,又稱絕詩、截句、斷句,平仄、押韻、對偶都有一定要求。
以格律嚴整計,格律詩中除律詩、絕句外,尚包括詞和曲,但近體詩只稱律詩絕句而不含詞曲,故嚴格地說,廣義的格律詩不能全等於近體詩。
與廣義相對的格律體裁相對的詩歌體裁,則有楚辭體、樂府體、歌行體等:
楚辭體,是戰國時期楚國屈原所創的一種詩歌形式,其特點是運用楚地方言、聲韻,具有濃厚的楚地色彩。東漢劉向編輯的《楚辭》,全書十七篇,以屈原作品為主,而屈原作品又以《離騷》為代表作,後人因此又稱“楚辭體”為“騷體”。
樂府體,是指漢魏到唐五代樂府機關蒐集儲存而傳下來的可配樂的歌辭。
歌行體,是樂府詩的一種變體。漢、魏以後的樂府詩,題名為“歌”、“行”的頗多,二者雖名稱不同,其實並無嚴格區別,都是“歌曲”的意思,其音節、格律一般都比較自由,形式採用五言、七言、雜言的古體,富於變化,以後遂有“歌行”一體。到了唐代,初唐詩人寫樂府詩,除沿用漢魏六朝樂府舊題外,已有少數詩人另立新題,雖辭為樂府,已不限於聲律,故稱新樂府。此類詩歌,至李白、杜甫而大有發展。如杜甫的《悲陳陶》、《哀江頭》、《兵車行》、《麗人行》等,白居易的許多作品,其形式採用樂府歌行體,大多三言、七言錯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