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級上冊語文第五單元作文:我的金錢觀
九年級上冊語文第五單元作文:我的金錢觀
【篇一】
人活著需要錢,但不能只為錢而活著。錢是生活的條件,但不是生活的唯一,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比錢更重要的東西。
我曾經看過一篇名為《追逐金錢,使人入獄》的案例:阿明很想用錢買到高的社會地位,他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於是辭去公安工作,幹個體賣服裝。他的生意很好,漸漸闊綽起來,他認為他的“價值”與錢一樣與日俱增,於是更崇拜金錢,除了錢,便目空一切。無休止的金錢慾望,成了加速他墮落的催化劑。為了弄到更多的錢,他逐漸走上詐騙的犯罪道路。他騙走了家鄉父老的147萬元,騙了南方某單位的130萬元,從此過著揮金如土的生活。他想出人頭地,腰纏萬貫,卻被一副冰涼的手銬緊緊地銬住了雙手。最後,他被判坐牢15年,妻子離開了他,他年富力強的人生時光將要在牢裡度過。他因為拼命地追逐金錢,最終失去了家庭、親人和自由。
阿明是一個懷有錯誤金錢觀的典型例子,他雖有過很多錢,有過短暫的歡樂和享受,但這只是曇花一現,如過眼雲煙。他盲目和違法地追求金錢,不僅毀掉了他的前程,同時給他人帶來了痛苦,這樣值得嗎?金錢當真那樣重要嗎?
不!金錢能買到床鋪,卻買不到睡眠;金錢能買到補藥,卻買不到健康;金錢能買到食物,卻買不到胃口;金錢能買到書籍,卻買不到知識;金錢能買到鐘錶,卻買不到時間。人生的追求是豐富多彩的,物質生活的滿足固然重要,而崇高的理想、事業的成功、家庭的幸福、身體的健康更應該成為人生的追求,儘管其中不少方面離不開金錢,但卻不是完全用金錢可以買到的,並非與金錢等值。
金錢,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生命是短暫的,眼前的名利和金錢終有一天會煙消雲散。唯有好好把握機會,善用時間,為社會、為國家無私地奉獻,有所發明和創造,為人類創造財富,為他人帶來幸福,才能化短暫為永恆。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東西比金錢更重要,如高尚的人格、真摯的`友誼、父母的親情等,都是金錢“遙不可及”的。即使你家財萬貫,沒有親人和朋友與你分享,那麼,再多的錢又如何?獨自享用山珍海味,又有何味?
嬌媚的曇花將它的全部生命濃縮成短短的兩個小時,璀璨綺麗地盛開在人間,我想它綻放的時刻,已與永恆連為一體,成為永生的一部分了。於是,我由此醒悟到人的生命價值不在於歲月的長短,而在於人的生命是否在有限的時間中,吐露出人生的芳香,散發出人性的光輝,絕不在於擁有金錢的多少。所以,我的金錢觀是:幸福不是建築在金錢懸崖上的高不可攀的小花,金錢是渺小的,有意義的人生才是偉大的,是值得我們去推崇的、攀登的高峰。
【篇二】
從小媽媽沒有給過我零用錢,有什麼需要,總是向媽媽拿,所以我對金錢沒有很清楚的概念。
初一時,在一次中我進入紅榜,排在全校第四十八名,因此拿到兩百元獎學金。我非常高興,因為這是我第一次賺到的錢。回家後,出於習慣,將錢交給媽媽,想不到她竟叫我自己存起來。在一次春遊,我將這二百元花到剩下不到五十元。看到這辛苦得來的錢剩下這麼一點,覺得十分可惜,一來因為是自己第一 次賺的,二來是因為下次拿到錢還不知要多久。自從這次之後,我學會珍惜金錢,並擁有良好的儲蓄習慣。
前不久,我的一位同學去魔術道具專賣店買了一個“十元”,其實是把一個十元切成一半,讓別人以為是用牙齒咬出來的。當他拿給我看後,便要我猜猜看一個 “十元”要多少錢,我從五十元開始猜,一直猜到兩百元,沒有一個正確,後來他才公佈答案:“六百元!”天呀!為了一個“十元”,他居然花了六百元。事後我 覺得他花這些錢很不值得。
我想應該有很多人聽過這個故事:有個富翁有一大堆金子,他每天都會把金子拿出來看一看。有天,他的金子被偷走了,他十分傷心,朋友建議他說:“你可以找一堆石頭,每天都把它們拿出來,像看金子一樣看一看。”看在旁人眼裡,富翁的那些金子,就如同石頭一樣,無法發揮作用,對生活毫無幫助,沒有什麼價值。
我始終認為,把錢花在“需要”的地方,對錢適當的管理,養成儲蓄的習慣,遇到要花錢時不要捨不得,就是正確的金錢觀。對我來說,錢,夠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