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校外安全承諾書(精選5篇)

家長校外安全承諾書(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可能會用到承諾書,承諾書在寫作上有一定的規範。大家知道承諾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家長校外安全承諾書(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家長校外安全承諾書1

  謝貴校對我孩子的關懷和教育,我一定要配合學校做好對孩子的教育工作,認真履行自己的監護職責,為此,我向學校鄭重承諾如下:

  一、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珍惜生命、關心他人、言行舉止文明禮貌,爭做好孩子好學生好公民, 服從學校一切管理。

  二、一定讓子女遠離爆竹生產點,不允許子女從事任何與煙花、爆竹有關的活動,節假日也不允許子女從事煙花、爆竹生產與經營等一切活動。

  三、增強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識。儘量不讓他們騎腳踏車上學,不允許他們上學放學途中乘坐“三無”車輛。

  四、嚴禁子女玩水、玩火、玩電、攀高或做危險動作。

  五、教育子女有事先請假。堅決不允許子女夜不歸宿,不允許他們進入營業性遊戲室、錄影廳,更不讓他們在無大人陪護的情況下上網。

  六、教育子女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亂吃零食。

  七、教育子女謹慎交友。儘量不與那些社會閒雜人員或有不良行為的人往來。

  八、孩子上學、放學路上及在家的安全教育由我全面負責。

  我一定切實履行以上幾條安全教育的承諾,如因失職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我個人自負。

  承諾人:

  日期:

  家長校外安全承諾書2

  1、學校以《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中小學生守則》及《學校教育管理細則》為準則,培養您的孩子學會做人,學會讀書。

  2、要經常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讓子女觀看有益身心健康的娛樂節目,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經常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禁止學生破壞學校財產、打架、攜帶利器、有毒物或易爆物品進校園;

  5、不做不尊重老師、辱罵老師的事情;

  6、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耍活動。如學生不遵守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

  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服從學校或有關部門處理意見,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7、負責並督促子女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或參加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未履行請假手續或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玩耍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本人承擔。

  8、負責學生放學和上學途中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並按時接送學生。如:學生放學後不回家,同學間相互走竄、到街上上網、到建築和橋樑施工工地玩,在校外玩耍等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9、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絡,對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及時掌握孩子的思想動態和身體狀況,對孩子打架鬥毆等不良現象嚴加管束。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保持聯絡,共同做好對子女的安全和紀律教育及管理工作。

  10、模範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孩子的表率。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關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做合格家長。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也是孩子的第一老師。當您的.孩子在學校違紀受到處分時,家長必須承擔一定的教育責任。如您的孩子經過

  多次教育後,不思改過,甚至產生對抗情緒,變本加厲,屢教不改的話,學校本著“懲前毖後”的原則,勸您的孩子轉移學習環境。由家長帶回教育,永無異議。為嚴肅校紀校規,特具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由學校代表與家長共同簽署,承諾執行。

  承諾人:

  日期:

  家長校外安全承諾書3

尊敬的家長同志: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您的孩子是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保護承諾書。

  一、家長應配合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並進行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二、天氣漸熱,家長應嚴禁學生不到池、塘、湖、河、江、水庫等有危險的地方洗澡、或玩水,不準學生私自去參加游泳活動,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三、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託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四、家長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 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防食物中毒,少吃零食,不吃過期黴變腐爛食品。嚴禁乘坐三無車輛。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五、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咖上網(雙休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築工地或其他危險地方玩耍,不單獨外出遠行。

  六、家長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七、家長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未履行請假手續學生又沒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上網、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由父母或監護人承擔。

  八、學生早上7點30分後到校,下午放學後應立即回家。中午不允許學生離校。放學和上學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監管或接送,保證學生路途安全,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監護人負責。若上放學時遇惡劣天氣(如暴風雨、冰雹等)或自然災害,學生應聽家長和老師的臨時安排。

  九、家長應做好與學校的聯絡和溝通,將聯絡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絡。形成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的教育網路。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安全。如學生在校生病或遇意外事故造成傷害,家長應在接到老師通知後及時接學生送醫院治療。

  十、家長要支援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承諾人:

  日期:

  家長校外安全承諾書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是家庭的希望。做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能夠愉快的生活,健康的成長那自然是最高興的。為了保證您的家庭幸福、孩子平安,我們真心希望您與學校攜手,共同做好對孩子的安全教育,並做出以下承諾:

  1、自覺按照《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2、瞭解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制度,及時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動態。

  3、積極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煤氣、防火、防騙、防盜、防搶、防暴、防溺水、防雷擊、防疾病傳染等安全教育,增強子女安全意識,加強對子女的校外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保證在孩子上、放學時間親自接送或委託親屬接送。教育孩子步行(騎腳踏車)上下學遵守交通規則,不做危及鐵路、公路行車安全的事,不乘坐無牌無照的車輛,禁止家長用三輪車接送孩子,禁止子女駕駛各種機動車輛。與學校共同擔負起涉及孩子其它的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5、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為動態,杜絕子女利用上課以外時間、節假日私自或結伴進入不安全場所(新建建築物、網咖、檯球室、變壓器、坑塘水庫、引清渠、深水井等)活動,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6、禁止子女攜帶火種、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手機、遊戲機等非學習用品入校,禁止校內、外玩火。清明節上墳時,嚴禁孩子私自燒荒,出現山林失火等事故。禁止孩子吃零食,不到路邊店、地攤消費,不購買“三無”產品,以防食物中毒。

  7、對子女早戀、曠課、逃課、吸菸、喝酒、賭博、打架鬥毆、敲詐勒索、小偷小摸、夜不歸宿、看黃色影像製品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束。

  8、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9、教育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午到校時間7:30,放學時間12:00。下午到校時間12:30,放學時間4:10;),不得提前到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各種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不得私自離校。子女有事有病不能堅持到校上課,家長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因家中有事,需中途離校的,學生須持我校的出門證,經班主任簽字批准後,憑請假條到門衛處備案,學生方可離校。

  10、子女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在校期間發病的,有家長領回,治好後方可回校。

  11、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保持聯絡,共同做好對子女的安全和紀律教育及管理工作。

  承諾人:

  日期:

  家長校外安全承諾書5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學生的交通安全心繫學校與家庭。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貴家長需簽訂安全承諾書。具體內容如下:

  1、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儘量親自接送孩子上放學,如確需乘車,請為學生選擇乘坐符合條件的車輛。

  2、依據《山東省中小學生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的規定,家長及學生必須拒絕乘坐“三無”(無車牌、無行駛證、無營業執照)車輛和超員超載車輛;學生來回上學不準租用“三類”(拼裝車、報廢車和私人機動車、電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後三輪摩托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3、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租用車輛車主及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書。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在安全區域等候,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嬉戲,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

  5、家長要隨時對車輛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超載、超速、司機酒後駕駛或其他任何影響學生乘車安全的各種情況,應及時向交警或交通部門舉報。

  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履行,承諾以上內容,簽字後以班為單位交回學校。

  承諾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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