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0宣傳日活動實施方案

2016年110宣傳日活動實施方案

  【篇一】

  一、指導思想

  圍繞“110,與您攜手共創平安”這一主題,突出宣傳重點,開展內容新穎、形式多樣、社會廣泛參與的宣傳活動,讓群眾深入瞭解110接處警工作,瞭解公安機關係列便民利民服務舉措,拉近警民距離,增近警民關係,力求宣傳效果更加明顯,確保110宣傳活動深入持久。同時,將傳統走訪宣傳與現代媒體傳播手段有機結合起來,大力宣傳110在打擊犯罪、維護治安、服務群眾中湧現出的感人事蹟和先進典型,教育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理解110、關心110、愛護110、支援110,共同促進110的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分局成立由沙市區委常委、公安局長黃萬發任組長,副政委王新、政工室主任馬超任副組長,指揮中心、政工室、警務保障室、網監大隊、巡警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負責人及各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的“ 110宣傳日”活動領導小組。指揮中心具體負責活動的籌備、策劃、實施。

  三、活動安排及任務分解

  (一)黨委成員“當一天接處警民警”崗位活動。

  活動時間:2015年1月10日前。

  活動內容:分局黨委成員分別深入指揮中心、警務站、派出所和社群等崗位跟班作業,走訪群眾,體驗實情,督促指導接處警工作。

  責任單位:指揮中心、政工室、巡警大隊、各派出所

  (二)開展對外宣傳活動。

  活動時間:2015年1月5日至10日

  活動內容:

  1、在警務站、派出所的LED顯示屏上釋出110宣傳標語;在轄區繁華街道、路口懸掛110宣傳橫幅;在“平安沙市”網上公安局主頁進行宣傳。

  2、各派出所組織社群民警深入轄區學校、單位,透過召開座談會、發放宣傳材料和徵求意見表、個別走訪等形式,徵求群眾對110的意見、建議,重點回訪曾經投訴過110或警情回訪中不滿意的當事人,調查情況、消除誤解,進一步增進警民互信。

  3、巡警大隊沙隆達警務站因地制宜開展110宣傳諮詢活動,宣傳危難時如何正確、快速撥打110報警,提高為民服務意識,最大限度地發揮110的作用,減少惡意騷擾110現象的發生。

  責任單位:指揮中心、政工室、巡警大隊、各派出所

  (三)沙隆達廣場集中開展110宣傳活動

  活動時間:2015年1月10日9時至11時

  活動內容:配合市局透過擺放展板、印發宣傳冊等宣傳方式,在沙隆達廣場開展110宣傳諮詢活動,提高人民群眾自身防範能力和意識。

  責任單位:指揮中心、政工室、警務保障室、巡警大隊、消防大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110宣傳工作的重要意義。開展110工作的宣傳活動,是愛民實踐活動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於進一步密切警民關係、建立完善應急機制、推進110接處警工作再上新臺階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此次宣傳工作。

  (二)創新宣傳形式,大力營造濃厚宣傳氛圍。各單位要集思廣益,靈活創新,既要充分利用電視臺、電臺、報紙、戶外LED顯示屏等傳統新聞媒體、媒介,還要依託網上公安局、公安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透過線上訪談、微訪談、微博聯動直播等有效形式,全方位、深層次、多渠道開展宣傳活動,真正達到宣傳效果。

  (三)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宣傳活動廣泛深入。各單位要認真研究、及早謀劃,精心制定宣傳活動的計劃和安排;要採取多種措施,積極發動社會各界及廣大群眾參與活動,確保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篇二】

  一、工作目標

  透過深入開展110及110社會聯動主題宣傳活動,全面展示全縣公安機關及110社會聯動部門在服務群眾、服務社會方面取得的成績和新亮點,展示公安機關及110社會聯動部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人民群眾的新形象,進一步增強110和110社會聯動工作透明度,增進人民群眾對110和110聯動工作的理解和支援,推進社會管理和服務創新,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活動內容及責任單位

  (一)開好座談會。春節前,結合行風評議、效能考評邀請行風廉政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群居委會代表、群眾(客戶)代表召開座談會,徵求對單位和行業工作意見和建議。

  責任單位:各110接處警單位

  (二)深入開展訪評活動。結合公安部部署的'“三訪三評”大走訪活動,組織民警深入上街面、進社群、入學校、走企業、下鄉村,廣泛聽取人民群眾對接處警工作的意見(責任單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隊、刑偵大隊、交警大隊)。元旦過後邀請聯動單位領導、金融單位保衛部門領導到指揮中心座談並參觀,座談內容110社會聯動工作、CK報警聯動工作(責任單位:指揮中心)。

  (三)組織一次110專題採訪報道。活動期間邀請明溪電視臺記者對110工作進行專題採訪;在電視臺《僑鄉警務》欄目做一期110工作專題報道。

  責任單位:警公辦。

  (四)向手機使用者傳送110宣傳簡訊。宣傳簡訊內容由縣警公辦擬定,縣指揮中心負責協調移動、聯通、電信部門向手機使用者傳送宣傳主題的公益簡訊。

  責任單位:指揮中心、警公辦。

  (五)舉辦110宣傳日大型廣場宣傳活動。時間:1月10日上午10∶00至11∶30,地點:城綜合市場,參加單位:縣局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警公辦、治安大隊、刑偵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城關派出所,城區各110社會聯動單位。活動現場將設立五個活動區:警民懇談區、聯動服務區、警民互動區、展版宣傳區。邀請有關縣領導及110聯動指揮部領匯出席。

  1.聯動服務區。參加單位:城區110社會聯動部門共15個單位,每個單位至少2人參加。活動內容:由110社會聯動部門發放宣傳單、辦事須知,提供法律法規和業務諮詢活動。

  責任單位:指揮中心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參加。

  2.警民懇談區。參加單位: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出入境、警公辦、治安大隊、刑偵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城關派出所。每個單位至少2人到場參加。活動內容:在現場與群眾懇談,與群眾面對面交流,聽取群眾對公安工作、警民關係建設等的意見和建議,解答群眾諮詢,分發宣傳品,為群眾現場辦理有關公安業務。

  責任單位:縣警公辦、各參加單位。

  3.警民互動區。參加單位:刑偵大隊、警公辦和警務保障室。活動內容:向群眾現場展示、演示公安新型武器裝備、警用器械。

  責任單位:警務保障室。

  4.展板宣傳區。由公安交警、刑偵、消防部門及110社會聯動部門提供宣傳展板,向群眾宣傳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

  責任單位:110社會聯動辦、各參加單位。

  5.開展網路宣傳活動。警公辦民警在宣傳活動現場開展網路線上宣傳,攜帶膝上型電腦,電腦面板貼上“明溪縣公安微博”字樣及網址,透過本單位的官方微博,適時播報活動情況,與線上網民進行現場交流。

  責任單位:縣警公辦。

  6.進行連線廣播。市局在三明廣播電臺《警民時空》欄目開闢特別節目,與全市各縣(市)活動現場進行連線廣播。連線時間從10時開始。連線順序:永安、沙縣、大田、尤溪、將樂、泰寧、建寧、寧化、清流、明溪。每個現場連線二至三分鐘。縣警公辦應事先做好連線準備,指定專人播報。播報內容應突出本單位活動的特色,做到生動活潑。

  責任單位:指揮中心、警公辦。

  7.組織文藝表演。邀請縣老年文藝演出隊表演相聲、小品等,向群眾展示民警接處警工作和“110”職責等內容。

  三、有關事項

  (一)指揮中心負責落實“110宣傳活動”城綜合市場使用場地,城關所負責現場秩序維護,交警大隊負責現場交通秩序維護。

  (二)指揮中心負責製作宣傳場所的110宣傳主題的橫幅、氣球拱門。

  (三)參加活動情況收集和總結由指揮中心與警公辦負責上報。

  (四)主題宣傳日活動期間,各接處警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親自到場參與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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