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森林防火承諾書四篇

【精品】森林防火承諾書四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能夠利用到承諾書的場合越來越多,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承諾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森林防火承諾書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森林防火承諾書 篇1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建設森林青龍、平安青龍,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青龍轄區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保證在我專案部施工範圍內生產生活過程中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我自願做出如下承諾:

  一、必須遵守以下不準;即不準用火燒坡開荒,不準在林內燒灰積肥,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林內燒火取暖,不準去林內燒火煮食搞野炊,不準在林內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不準在林內吸菸丟火柴梗,不準在林內進行竹筍等加工,不準在林內槍械狩獵。

  二、保證做到個人失火個人負責,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

  三、堅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三條禁令”,擅自在林區內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3000元的罰款。

  四、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或不服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或調遣的,對個人處500—5000元的罰款。

  五、在森林防火區內個人拒絕森林防火檢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

  六、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除責令賠償損失、補種樹木、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要將事故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履行職責,一旦發現森林山火,必須立即參加撲救,並及時向專案部彙報報告。報警電話:

  八、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本人保管時刻牢記,一份交由專案部存檔備查。

  承諾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承諾書 篇2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了確保家庭成員在生產生活中不發生森林火災,我自願做出如下承諾:

  一、遵守“七不準”:即不準燒坡開荒,不準焚燒地裡的玉米杆、玉米茬和地畔的荒草,不準在野外燒火取暖,不準在野外燒火煮食搞野炊,不準在野外吸菸、丟火柴梗,不準未成年人玩火,不準設電網捕獵。

  二、保證做到“五負責”:即個人失火個人負責,學生失火家長及老師負責,小孩失火大人負責,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傻等人群)失火監護人負責

  三、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條例》和《陝西省林區野外用火管理規定》,同時嚴格要求家庭成員自覺遵守。

  四、在清明節等節日,不燒紙、燒祭品、燒香點蠟、放鞭炮,做到用獻花、植樹等方式文明祭祖。

  五、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我自願接受法律嚴懲。

包村幹部:

  村組幹部:

承諾人:

   年月 日

森林防火承諾書 篇3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保證在我村範圍區內不發生森林火災,我村委自願做出如下承諾:

  一、執行上級關於護林防火的有關規定,成立護林防火領導組,對護林防火員分片承包,責任到人的管理辦法督促其認真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二、與護林防火員簽訂好安全責任書,要求24小時巡查,發現情況及時彙報。

  三、加強護林防火知識宣傳,提高村民遊客的.護林防火意識。

  四、教育村民必須遵守“七不準”既不準用火燒坡開荒,不準在林內燒灰積肥,不準在林內燒火取暖,不準在林內燒火煮食搞野炊,不準在林內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炮竹,不準在林內吸菸丟火柴梗,不準小孩在林內玩火。

  五、保證做到“五負責”既個人失火個人負責,學生失火家長及老師負責,小孩失火大人負責,特殊人群(既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監護人負責。

  六、堅決制止一切野外用火,擅自在林區內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以200——3000元罰款。

  七、經常到林區內巡查,發現隱患,責令責任人必須立即改正。

  八、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既除責令賠償損失、補種樹

  木、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履行職責,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參加撲救,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村委法定承諾人及公章:

  日期

森林防火承諾書 篇4

  我是陶金坪鄉學校教師,現鄭重承諾:在清明節期間,我堅決做到如下幾點:

  1、不斷強化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2、加強對防火的認識,明確防火的責任和失火應承擔的後果。

  3、堅決不在野外用火,掛清掃墓文明祭祖,不在墳山燃燒煙花爆竹,不燒香紙,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塊肉、一盤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鐘靜坐,回家一紮香、一刀紙”來寄託哀思的良好風俗。

  4、自覺遵守防火規定,發現火情及時報警或向當地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5、認真學習縣委縣政府關於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兩個一律”“五個嚴禁”的要求:

  (一)“兩個一律”:

  1、凡野外違規用火的,一律拘留;

  2、凡失火燒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個嚴禁”:

  1、嚴禁掃墓活動點蠟燭,燒香,燒紙錢,燃放煙花炮竹引發火災;

  2、嚴禁燒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嚴禁在林區燒荒煉山,明火照明,燒山開路,燒山放牧,燒蜂驅獸;

  4、嚴禁在林區燒木炭,燒火土灰,燒火取暖,煨紅薯等食物;

  5、嚴禁在林區吸香菸,丟菸頭,野炊,玩火。

  承諾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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