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史問廉第7集觀後感

鑑史問廉第7集觀後感

  《鑑史問廉》第七集通過歷朝歷代大的制度設立向人們揭示制度建設對於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作用,秦始皇官吏管理制度支撐起一個龐大的大一統帝國,漢武帝時的孝廉科在提供一種較為合理的選拔人才制度的同時,也使儒家思想成為之後中國兩千多年的“正統思想”,以至於到現在仍然成為中國人靈魂深處的印記。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縱觀我國幾千年來的歷代興亡史,發現一個王朝的覆滅總是跟統治階級的腐敗息息相關。官員腐敗以致民不聊生,由此產生農民起義或是外族趁機入侵導致王朝的更新換代。在新王朝的肅清整治下產生新的盛世,而後在繁華中又滋養出一代貪官對百姓吸血,百姓怨聲載道,於是又一輪的朝代更替開始,這輪戲碼一次次在中華大地上演。為什麼幾千年來,封建統治者從來不能根除腐敗進而避免亡國的命運呢?

  其實我國曆代王朝統治者也有自己的一套防腐和反貪制度,包括中央和地方監察制度和諫官制度、與選官制度、官規與考課制度、官吏互糾制度、迴避制度等在內的各有關專門監察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實行,對歷代的政治清明、道德體系建設等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封建時代的監察機構組織獨立,自成系統,自兩漢後,監察機構基本上從行政系統中獨立出來,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專門機構和職官,自成體系。地方監察官直接由中央監察機構統領,由中央任免;統治者對監官採用秩卑、權重、厚賞、重罰的政策,給級別低的監官以監察級別高的官吏的權力。作為“天子耳目”的監官有相對的獨立性,從而為監察制度的逐漸完善和監察效能的發揮提供了一定的組織保證。

  監察機構的權力來自皇權,隨著中央集權的加強,皇權的膨脹,監察機構的權力也隨之提高,甚至被任意擴大或濫用,從而使監察制度畸形發展,如元代的監察制度帶有民族壓迫的性質。

  這些監察制度從來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這種監察由官員監察官員,造成官官相護,集體越來越腐敗,說是監察別人,實質是擁有監察權的官員,自己也在貪汙。再深究其根本原因,其實禍根在於監察官員的權力是從上面的`皇權獲得,其工作只對上負責,不對下面的百姓負責,由此脫離了百姓最廣泛最根本的監督。百姓對貪官深惡痛絕,卻因為對監察機構沒有制約的力量,只能任其官官相護一塊腐敗,最終至忍無可忍發動起義。

  權力來自哪裡,就對哪裡負責。古代的中央集權制註定了監察機構還是代表了統治階級的利益,他們不可能真正體察百姓所身受的官員腐敗所帶來的苦楚,也註定了在反腐方面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功。在黨領導下的新中國,要想根除腐敗堅固民心,關鍵是把對官員的監督任免的權力真正發放給人民群眾,這樣才能對其行為形成真正的震懾,才能促使其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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