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觀後感
辯護人觀後感
《辯護人》電影的故事發生在韓國,南北戰爭的休戰期,改編自韓國已故前總統盧武的親身經歷,是以災難漫畫著名的漫畫作家楊佑碩撰寫劇本,並親自拍攝的導演處女作。影片以1981年韓國第五共和國全斗煥軍事獨裁政權執政初期的釜山為背景,講述了平凡稅務律師宋佑碩(宋康昊 飾)的為震驚全國的“釜林事件”受害學生進行人權辯護的故事。
辯護人電影
韓國電影《辯護人》是根據韓國總統盧武從政前的一段經歷改編成的電影,影片中有許多點值得國民深思。
影片背景是全斗煥獨裁政府時期,當然獨裁政治也是找到獨裁理由的,6.25北朝鮮跨過二戰後聯合國劃定的軍事分界線“三八線”公然挑戰二戰後的成果和秩序發動對南朝鮮的侵略戰爭,南韓節節敗退,人民蒙受巨大的人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隨後聯合國軍出兵朝鮮半島維護和平,進而中國以志願軍的方式進行援朝,最終還是在“三八線”協議停戰。隨後進入東西方冷戰。薩克斯評論道“冷戰是負面的,因為冷戰造成的軍事壓力使得當時產生了許多獨裁政府。”韓國也不例外,為了抵禦共產主義在思想上和軍事上的入侵採取更為有效的專制統治,這一專制統治從韓戰後一直延續到上世紀八十年代。
三十年啊,韓戰停戰後,美國駐軍韓國,國家軍事安全已無大礙,但獨裁政治為什麼延續了這麼長的時間呢?因韓國黨政為黨政內部私利不肯放權,把冷戰作為藉口踐踏《憲法》不肯還政於民,對國內實行愚民政策、恐怖政策,藉口愛國、藉口國家安全大肆打壓民權民主。
這個背景有啟發意義,如果以此來看狀況,擁有數百萬軍隊和核武的國家還會有軍事入侵的國安問題嗎?顯然這是不可能的,刻意的強調、渲染軍事上國家安全,為的是嚇嚇百姓而已,百姓一怕就自然的要求獲得政府的保護,恐懼產生凝聚力,百姓就會因此而放棄政治權利,政府的獨裁力就得到了加強,這也就是獨裁政府所要達到的結果。
一是獨裁政府誇大外部壓力、製造外部事端是保護維持其在國內獨裁統治的慣用手法。二是獨裁政府巧立名目踐踏《憲法》的手段。
韓國有一部較好的《憲法》,但《憲法》被各個具體法律架空成為了擺飾。
“憲法”是根本大法是“上法”,“下法”的制定不得和“上法”有矛盾衝突不得突破“上法”的約束。“上法”具有指導性、概括性,“下法”具有具體性、實際操作性,“下法”的具體性要在“上法”的限定範圍內,如果“下法”和“上法”有矛盾衝突,那麼以“上法”為準,即對“下法”的不當條款給予廢除,依據“上法”執行,“憲法”為最高法。然而,獨裁專政視《憲法》為花瓶,把《憲法》僅僅是作為糊弄人的把戲。違背《憲法》再搞一套套的用以統治人民的苛刻的法律。
如《憲法》規定“大韓民國的一切權力歸大韓民國的國民所有”,但在《國安法》則無視國民的權利,把國家和人民對立起來,國家脫離人民獨立抽象化了就成為了管制壓制人民的工具,是惡法。雖然《國安法》表面上看是維護國家的法律,但維護的是抽象的國家,而民主的法律是人與人達成契約的結果,維護的是具體的人的利益,《國安法》是關乎國的安全法,忽視的是生活著的有血有肉的具體的人,《國安法》變成了概念的國對具體的人的統治,而不是國家維護具體的人的自由幸福這一法律的基本理念,這樣《國安法》就成了恐怖法。
製造政治愚民的政策。北韓發動的6.25戰爭差點滅掉了南韓,如果不是聯合國為維護二戰後國際秩序果斷及時的出兵朝鮮半島,南朝鮮必然是已經滅亡,慘痛教訓,記憶猶新,再加上冷戰帶來的東西方思想相互敵對相互滲透的敵視思維,南韓患上了恐“紅(共產思想的赤化)”症,極力抵制來自社會主義國家的特別是北韓共產思想的滲透,共產思想、共產活動被看作為恐怖思想、恐怖活動,進行圍剿、滅絕、禁止、杜絕。
但是,煽動暴力革命的活動和進行學術研究的活動屬於不同的兩個層次,在民主政治下,決策由民主程式決策,所以,前者應該否定,後者應該支援,也因此,對這兩者的區別應該由專業的學術機構來定性。由於立場關係,專業學術機構就比較公正,政府機構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因而應該由專業機構來確定性質即定性,而不應該由政府機構來定性,更不能由政府執法機構特別是強權機構的警察局來定性。而當時草木皆兵的韓國恰恰是由負責社會秩序的警察機構來對思想理論進行定性,而警察機構不分青紅皂白的把只要有共產內容的思想理論通通作為暴力煽動、顛覆國家、出賣國家的活動來對待。
共產思想作為社會哲學的一種有應該寬容其存在,也應該鼓勵去了解,也只有理解了,才會分析、批評,才能更加自覺的抵禦這種暴力思想的入侵滲透。而南朝鮮由警察定性,這就失去了定性的公正性。治安執法機構的警察是利益方,為圖省事方便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所有的共產和共產沾邊的相關的無論是煽動宣傳還是學術研究通通禁止。這種一刀切的方法就是政治愚民政策。這樣防患於未來的絕跡、杜絕的方法是最省力的手法,同時以法律的名義配以高壓手段,禁止懲戒,雙管齊下,實行愚民統治。
在專制社會里,自由、人權、民主、法治、普世價值等,在當局的愚民政策下使其成有虛名無實義的名詞,只存在虛空的名詞,不讓人民知道其實質內容或混淆、偷樑換柱篡改其實際含義,根本不讓人民瞭解其真實含義,實現人民沒有政治訴求的政治愚民。譬如憲政,其實就是在《憲法》所約定的即規定的範圍內行政,即《憲法》下行政,當局不說(憲政)的實質內容,反而說是“憲政”陷阱,堅持黨政的領導絕不能搞憲政等等,讓憲法成為裝飾品,再製定各種各樣的法律條款突破《憲法》的法的約定來進行專政統治,公權極度膨脹,從而讓人民生活在公權的恐怖之下,導致人民利益被肆意侵犯等等。
電影《辯護人》拍攝的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的當時的韓國的無百姓被公權迫害的電影。
影片主人公宋律師出生貧寒,高中畢業,憑自己努力透過法律在政府部門中做法務工作,門收入不高,覺得沒啥錢途,所以決定開律所、當律師,準備多賺些錢好好生活。他看準了還沒有人做的房產登記作為商機捷足先登,靈敏的眼光切入恰當讓他事業小成,由於他出身貧寒學歷低下,被律師界的其他律師輕視為小人物,賺錢了又被同行律師視為偏門邪道賺錢兒被鄙視唾罵,但讓他自豪的是他賺錢的偏門邪道其他律師業跟進他的業務了。為了在競爭取得領先,他又從自身實際出發拓展業務,隨後他又切入稅務律師,為納稅人服務,避免納稅人被政府多收冤枉錢。他認為社會政治不是由他這樣的百姓所能管的,是管不好,也管不了,他不問政治大把賺錢的人,這也被他人看做勢利小人。總之在別人的眼裡,他是個見錢眼開、低階庸俗的勢利小人。
正當他事業步入軌道盈利可觀之際。原先他還是窮學生時幫助過他的大嬸的兒子因組織散佈共產暴力思想危及國家安全被拘壓,大嬸請身為律師的他幫助自己救救她的兒子,為了報恩,他不肯聽取各方對他說的“不要接受燙手的政治案件”的規勸,還是接受了做大嬸的兒子的辯護律師。
大嬸的兒子還是一箇中學生,是一個和藹的天真少年,怎麼可能成了赤色恐怖分子了呢?在作為辯護人的日子裡,隨著瞭解的逐漸深入,他發現國家公權的蠻橫、荒唐、無理、無度,發現了這樣的暴力統治下人民過的是非人的生活,他幡然醒悟,必須與之鬥爭,不能讓自己的.子孫後代也生活在這個恐怖社會里。
第一,宋律師發現了非人道的刑訊逼供,形成屈打成招,所以供詞不能作為罪行證據。
第二,宋律師調查了所謂犯罪事實,實際上不過是一群學生共同學習英國作家寫的關於蘇聯共產主義思想的探討,並不是宣揚共產暴力的,而是對社會主義進行理性的探討,其學術還進入韓國最高學府首爾大學,並且可以在書店買到。
第三,更為可笑的是認定閱讀此書違法並不是學術機構認定的,而是由警察當局認定為此書是違法的。
第四,隨著對案情瞭解的深入,宋律師發現了出現更為嚴重的法律問題,當局很多的違法行為都有法律依據,而這些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都是違背《憲法》的,《憲法》被架空了,人民的生活安全毫無保障,當局憑藉法律可以濫殺無,使得人民生活在恐怖之中。
譬如“莫談國事”,譬如“不談政治”,譬如“不能說政府的過錯”,譬如“不能對黨的政策疑問”,譬如“不能對領袖說三道四”等等,人民對政治恐懼、迴避、無知,正是這種暴力政治的政治愚民政策的結果。而人民越是對政治恐懼迴避無知,政治當局越是可以憑藉著政治欺辱壓迫人民。如果這樣下去,難麼韓國百姓的子孫後代難逃世代成為奴隸的命運。
第五,韓國精英階層的虛偽軟弱,他們知道韓國獨裁政府的不對,也向往美國式的民主,但面臨實際利益的選擇,他們往往屈服於當局的獨裁。
從不問政治到因為報恩捲入政治,一層層由淺入深的剝開獨裁政治藉著“愛國”的名義進行獨裁統治的恐怖和可惡,讓宋律師不得不以“雞蛋碰石頭”的勇氣去拼命抗爭。“雞蛋碰石頭”,是“自取滅亡”的同義詞,但是,劇中對“雞蛋碰石頭”給出了一個悲壯的註解:“雞蛋是脆的,但雞蛋是活的,有生命的。石頭是硬的,但是石頭是死的,只要努力不放棄,雞蛋總有一天會越過石頭”。只要大家不懈努力,未來的韓國將會在人民的建設下成為一個人民不被恐懼的自由、民主的生活幸福的韓國。
電影中透過宋律師的不斷的揭開事實、正義辯護,當局以卑鄙的手段撤除了證據,但由於宋律師邀請了西方媒體參與,給了韓國當局極大的政治壓力,大嬸的兒子及其他的人一起得到了輕判。
經歷了這一場辯護,宋律師從一個不問政治只想賺錢的被人輕視的小人物演變成一個追求自由民主的領袖人物,在律師界成為受人敬仰律師,在政治界中成為人們擁戴的領袖。
《辯護人》拍得好,還在透過辯護的過程一步步的推進,讓人面對面的看到了政治當局披著所謂的“愛國”、“國家安全”光鮮的外衣下的獨裁政治,其本質是多麼的恐怖和可惡。對其邪惡本質的認識,是懦弱退讓,還是不屈鬥爭,也是角色的心理變化堅持的過程,更是角色人格上升的過程,從小人到巨人,正是韓國民主運動的偉大程序的力點的集中和凝聚。
“人權”是人類共同追求的目標,未來自由、民主一定摧毀專政統治,人類將享受更廣泛的人權,更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