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劇歌劇魅影觀後感

音樂劇歌劇魅影觀後感

  《歌劇魅影》是一部非常有名的電影,它講述了一個相貌醜陋卻才華橫溢的人的故事。

  音樂劇歌劇魅影

  這個人沒有名字,但是由於他居住在歌劇院中,時常以鬼魂的名義出現,決定劇院的大事小事,因此人們叫他“歌劇魅影”。他生下來就相貌醜陋無比,令人恐懼,於是他的第一件貼身衣物就是—面具。由於他的相貌,他的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強迫他離開家。多年之後,他在巴黎歌劇院定居,並且建造了自己的家。之後他愛上了美麗單純的女主角——克麗絲丁,並且每天教她唱歌,是她成為了最受歡迎的女歌手。但是,克里斯丁並不喜歡魅影,她真正喜歡的是勞爾——她的青梅竹馬。當魅影得知克麗絲丁答應嫁給勞爾時,他的心碎了……

  魅影很生氣以至於他綁架了克麗絲丁到他的住所,勞爾試圖去救克麗絲丁,但是,他被魅影綁在柵欄上。克麗絲丁摘下了魅影的面具,然而,面具下的另一半臉是如此醜陋!克麗絲丁輕輕地吻了魅影一下。

  這一個吻,改變了魅影的想法。這時,警察衝了進來,他放走了克麗絲丁和勞爾。並且敲碎了鏡子,最後,魅影消失了,只留下一個面具。

  魅影是可憐的,他傾注了所有的愛給克麗絲丁,卻沒有得到回報。他從小被世人所傷害,最後還悄然離去。他因為他的相貌遭到世人的歧視,人們因為他的醜陋而忽略了他的才華。他是一個天才,他精通於作曲,歌唱,建築,他還是一個劇作家,他猶如一塊有瑕疵的玉石,人們卻只關注於相貌,現在,人們不也仍然以貌取人嗎?人們重視外表美,而不重視內心美,以貌取人是一種陋習,我們應該重視內心美。希望我們多培養內心美,而不是想盡辦法去改變外觀!

  音樂劇歌劇魅影觀後感

  電影從1919年拍賣歌劇院內的古董起鏡,當拍賣到修繕好的歌劇院的大吊燈時,大吊燈被冉冉升起,畫面就由黑白變為彩色,時光也被拉回到18xx年,此時的歌劇院內,大家正在排練歌劇。在全劇中,導演多次用這種線索物件顏色從黑白到彩色或者從彩色到黑白的變化的手法讓故事往返於回憶和現實之間,表達效果流暢而自然。不同於以往的回憶使用黑白,現實使用彩色,這裡恰恰是相反的,從而突出電影的主旋律還是在過往。歌劇院內總是接連地出現怪事,正在排練的女主唱被突然從空中降下來的掛簾砸到,一氣之下決定罷唱,於是有人推薦克里斯丁·戴做主唱,開始大家很懷疑她的`能力,等她一開嗓的時候,大家都被她的歌聲打動了。她演出成功後回到了自己的準備 室,“魅影”出現了,那個教她歌唱,給她啟示的導師。“魅影”帶著面具,他和著歌的語言直抵人心,女主角不由自主地被他牽引著走過長長的隧道,又乘小船劃過一條小河,到達了他平時棲居的宮殿。他孔雀型的大床很吸引我,彷彿就是為女主角準備的。他們在他的宮殿裡和著歌的交流是那麼讓人傾慕。此時,女主角青梅竹馬的愛人正在她準備室的外面等著她,可是,她卻不見了。天亮的時候“魅影”把女主角又送了回去,並且給歌劇院的老闆寫信要求以後都讓克里斯丁演女主唱,但是老闆沒有同意,於是魅影又開始在歌劇院作怪。故事到高潮的時候是女主角和她青梅竹馬的愛人在天台是互訴鍾情,被“魅影”聽到了,然後兩個男人決鬥,青梅竹馬佔了上風,但是他並沒有殺了“魅影”,從而留下了後患。於是“魅影”繼續搗亂,那個一開始標誌性的大吊燈從棚頂掉了下來,“魅影”把克里斯丁引到他的宮殿,克里斯丁的愛人為了尋她也去了宮殿,這次他被“魅影”打敗了,讓克里斯丁抉擇的時候,他還是選擇了她的愛人,但是她吻了“魅影”,並把自己的鑽石戒指放在了他的手裡,於是“魅影”放過了他們。

  看到最後,我對克里斯丁的心意有些迷惑,她到底愛著誰呢?或者說她到底更愛誰呢?

  我個人覺得,她是喜歡她的青梅竹馬勞爾的,她可以為了救他去死或者怎樣,除了喜歡也許還有一點點愛吧,否則她也不會有勇氣為他死;而對於“魅影”,克里斯丁一定是愛的,因為“魅影”是她靈魂的伴侶,是任何人無法取代的。有的觀影者提出疑問,那克里斯丁為什麼選擇勞爾而並非“魅影”呢?我覺得有兩種可能。

  第一,是因為克里斯丁是一個世俗的女子,“魅影”長得實在是嚇人。

  第二,是因為克里斯丁是一個文藝女青年,她覺得,相儒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電影到最後的鏡頭是在克里斯丁的墓前放在一支玫瑰,玫瑰上綁著絲帶,絲帶的結處是克里斯丁當年最後送給“魅影”的戒指。我覺得從這一幕出發,導演要表達的是第二點可能,即她和“魅影”要留下最好的印象給彼此,不要因為在一起而破壞了這種美麗的距離。若是兩個人日復一日地過著瑣碎的生活,也許就成了張愛玲說的紅玫瑰和白玫瑰的故事了,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她在追求這種隔閡的美,這種觸不到的傷。

  而此時的我,更願意相信是第一種,克里斯丁是個世俗的女子。否則,為何她多次在眾人面前摘掉“魅影”為了掩飾自己丑陋的半邊臉的面具呢?難道是為了讓他能夠勇敢地面對生活?我想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在那樣的年代裡,他這麼做是會被當做怪物抓走關起來的。克里斯丁這麼做分明就是想讓他出醜,想擺脫他對她心靈上的控制。而且,她的未婚夫是一個子爵,是在上流社會里的人物,有權有錢有勢有地位,跟著他的未婚夫是會成為受人尊重的夫人的,而跟“魅影”在一起卻要過著不見天日躲躲藏藏的生活,即使自己的歌聲再美,再打動人,那又有什麼用呢?只不過就是個賣唱的罷了。有一點值得欣慰的是她心裡確實是有勞爾的,即使勞爾不是她最愛的人,因此這個結局還是可以讓人接受的。

  就此擱筆吧,想到了蘇軾和佛印的故事:“蘇軾是個大才子,佛印是個高僧,兩人經常一起參禪、打坐。佛印老實,老被蘇軾欺負。蘇軾有時候佔了便宜很高興,回家就喜歡跟他那個才女妹妹蘇小妹說。 一天, 兩人又在一起打坐。蘇軾問:你看看我像什麼啊?佛印說:我看你像尊佛。蘇軾聽後大笑,對佛印說:你知道我看你坐在那兒像什麼?就活像一攤牛糞。這一次,佛印又吃了啞巴虧。 蘇軾回家就在蘇小妹面前炫耀這件事。 蘇小妹冷笑一下對哥哥說,就你這個悟性還參禪呢,你知道參禪的人最講究的是什麼?是見心見性,你心中有眼中就有。佛印說看你像尊佛,那說明他心中有尊佛;你說佛印像牛糞,想想你心裡有什麼吧!”

  在我落筆之前,我還堅信著故事要表達的是第二個原因,可是,我動搖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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