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消防安全承諾書4篇

實用的消防安全承諾書4篇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信,肯定對各類書信都很熟悉吧,書信是人們相互交流情感與思想的工具。那要怎麼寫好書信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承諾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1

  為了加強本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本場所將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以及改建、擴建、重新裝修的,經消防部門行政許可後,方可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三、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開店期間堅持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開店結束時組織全面檢查,消除火種。

  四、開店期間不使用明火,不動火施工,不進行裝修改造。

  五、場所內不設定工作人員宿舍,不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

  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定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誌,並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七、開店期間堅決不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接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開店期間堅決禁止在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

  九、場所內不採用聚氨酯泡沫塑膠等易燃材料或未經阻燃處理的軟包、地毯、沙發、窗簾等進行裝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裝設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

  十、定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演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防火意識、自防自救常識和引導顧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嚴格按照核定人數開店。

  本場所未履行以上承諾的,自願接受消防部門的處罰,發生火災事故的,自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日期: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2

  本單位 (單位名稱)

  為了給每一位消費者提供一個安全和諧的消費環境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經營環境,確實加強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效益,確保安全。特鄭重向社會作如下承諾:

  一、單位所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營業時間內保證暢通無阻,保證不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上堆物,保證安全出口在營業時間內不封閉、不上鎖。

  二、定期對本單位的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標誌等進行全面的檢查,保證消防設施和標誌始終處於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的狀態。

  三、所有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四、經營場所保證不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以上系我單位作出的承諾,我單位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雲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我單位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3

  為確保消防控制目標的實現,切實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我保證做到:

  1、不攜帶煙火進入車間,對身邊違章攜帶煙火或吸菸現象給予舉報或制止。

  2、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對自己的消防責任區,按時巡檢,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並整改處理,做好記錄和上報;

  3、對責任區內的明火作業全過程監督檢查,杜絕現場的火險隱患,確保安全;

  4、檢查維護責任區內的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暢通,熟練掌握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方法;

  5、檢查責任區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按危險品管理要求分類存放,危險品庫的溫度、通風、防爆裝置、報警設施、消防器材等符合要求,專人值班,限量領用。現場使用專人監護,使用過程中不離開操作崗位,按要求退存;

  6、在責任區內嚴格執行班後斷電制度,明確各電氣裝置設施的責任人,隨時檢查電氣線路、裝置的安全執行狀況,不違章用電,對電氣火險隱患及時發現上報處理;

  7、對重點防火部位的控制因素全面檢查,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控制措施,落實責任人,簽定責任書;

  8、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預案,積極認真地組織和參加消防演練或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技能,熟練掌握現場撲救、逃生和救護技術;

  9、積極參加消防創新和宣傳工作,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全員消防意識;

  10、出現火情及時到現場撲救和上報、處理,避免事故擴大,事故發生後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認真對待。

  如果因未履行本崗位消防職責,致使消防工作出現漏洞、失誤,導致事故發生,我願意接受處罰。若因工作嚴重失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願下崗接受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我願承受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承諾人: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了加強本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本場所將嚴格履行以下承諾: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以及改建、擴建、重新裝修的,經消防部門行政許可後,方可投入使用或者開業。

  三、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營業期間堅持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營業

  結束時組織全面檢查,消除火種。

  四、營業期間不使用明火,不動火施工,不進行裝修改造。

  五、場所內不設定員工宿舍,不留宿從業或消費人員。

  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定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誌,並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七、營業期間堅決不佔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接電線,不違法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營業期間堅決禁止在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

  九、場所內不採用聚氨酯泡沫塑膠等易燃材料或未經阻燃處理的軟包、地毯、沙發、窗簾等進行裝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裝設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

  十、定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演習,不斷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自防自救常識和引導顧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嚴格按照核定人數營業。

  本場所未履行以上承諾的,自願接受消防部門的處罰,發生火災事故的,自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