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服務承諾書範文彙總五篇

經營服務承諾書範文彙總五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書信都不陌生吧,書信是生活中常用的一種文體。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信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經營服務承諾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經營服務承諾書 篇1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經營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裝置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佈局;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安全、無

  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裝置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淨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五、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年。創造條件儘快使用電子臺帳。

  六、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七、對於自檢或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作好相關的記錄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九、經營預包裝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籤和中文說明,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十、經營散裝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址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十一、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二)小包裝食品要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容器;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標準;

  (五)使用對人體安全、無害的洗滌劑。

  十二、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

  (二)努力創造條件設立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裝置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食品檢測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三、如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四、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十五、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經營服務承諾書 篇2

  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鄭重承諾:工商部門已告知相關審批事項和審批部門。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我企業將及時到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在取得行政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如有超出登記經營範圍從事後置審批事項經營的需要,也將先行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和相應審批手續,未取得相關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簽名:

  年月日

經營服務承諾書 篇3

  作為農資經營者,為維護我鎮農資市場秩序,確保人畜安全,在誠信做好農資經營工作的同時,自願接受社會與廣大農民的監督,讓農民滿意、政府放心。在農資產品質量、計量、價格、服務、安全等方面,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加強自律,完善經營管理制度,健全生產經營臺帳。

  二、經營活動誠信守法,不經營假、劣農資產品;經營的種子、農藥等農資產品必須備案,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不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銷售和使用的農資產品;不經營標籤、標識不規範的農資產品;不經營未經審定、審批、登記和淘汰、過期的農資產品。

  三、履行法定或約定義務,加強對經銷農資商品的科技指導和跟蹤服務工作,引導農民安全使用農資,並提供規範服務。

  四、保證農資產品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產品明碼標價,如發生質量、安全糾紛,本單位將與當事人協商解決,造成損失的依法負責賠償,公開進貨渠道,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積極配合、支援執法部門的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的農資經營環境,發現違法行為自覺舉報。如違反以上條款,造成不良後果和給農民經濟造成損失的,願承擔一切責任。 承諾人簽名:

經營服務承諾書 篇4

  始終堅持“質量第一、誠信為本”的宗旨,將“誠信經營”貫穿企業經營的全過程,誠信服務貫穿於旅遊服務的各個環節

  1.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經營。及時妥善處理遊客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2.誠信經營同時,提供精品線路、合理價格,做到統一產品、統一價格,自覺抵制零負團費現象

  3.在旅遊接待服務過程中選擇有良好旅遊汽車公司、酒店簽定合同,規範服務流程,堅決不使用黑車、黑導

  4、為旅遊者提供質量價值相符的旅遊產品,真實介紹產品資訊,不欺騙客人。

  5、使用規範的旅遊文字合同,明確價格、服務標準等事項,信守合同約定,履行服務承諾,自覺維護旅遊市場秩序。

  6、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確保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

  7、不超範圍經營,不非法轉讓和變相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搞掛靠承包。

  8、不違反合同約定,不降低服務標準,不組織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專案和購物專案。

  9、不釋出虛假旅遊資訊和廣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語言誤導遊客,不欺客宰客。

  10、不故意拖欠團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11、不向旅遊者介紹和提供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內容,含有淫穢、迷信、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經營範圍承諾書篇二:新設立企業或者老企業變更經營範圍需要提交的承諾書

  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鄭重承諾:工商部門已告知相關審批事項和審批部門。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我企業將及時到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在取得行政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如有超出登記經營範圍從事後置審批事項經營的需要,也將先行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和相應審批手續,未取得相關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簽名:

經營服務承諾書 篇5

  本承租人租用市場(出租方)物業,從自己的切身利益出發,切切實實做好防盜、防搶、防火、防詐騙,保障財物、生命安全及如下經營、服務、安全、消防等工作,具體承諾以下:

  一、 經營服務承諾

  1、 弘揚社會商業道德,誠信、合法經營,公平競爭,遵守《廣州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規定》和市場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並接受執法部門和市場的監督。

  2、 保證持證照經營,並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臵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件,保證按時交納租金、各項費用和國家規定的稅費。

  3、 對標有註冊商標、專利號或者專利、版權標記的商品購進進行查驗,建立備案制度,保證不出售、展示、宣傳假冒偽劣商品及國家禁售物品,不以次充好,摻假使假。

  4、 保證所出售的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規定,不銷售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商品,自覺建立商品進貨查驗制度,索取商品質量合格證明,商品包裝符合政府規定,有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等;購銷需持許可證生產的商品,應向供銷方索取查驗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明檔案。

  5、 經營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國家專營專控等重要商品的以及註冊商標等智慧財產權的商品,自覺建立進貨和銷售臺帳制度。

  6、 保證在未經授權下,不以特約經銷、總代理、總經銷、專營專賣形式從事經營活動。

  7、 保證不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騙買騙賣,不使用未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不利用計算器具弄虛作假。

  8、 保證不從事國家有關法律禁止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等。

  9、 自覺配合市場管理部門維護市場安全、防火以及衛生工作,自行在租賃物業內設臵垃圾容器,認真執行廣州市維護市容衛生守則(簡稱“六不”、“六要”),實行租賃物業門前“三包”,營業期間不在公共通道、場所亂丟、亂拋垃圾、亂倒汙水等,收市後自覺打掃租賃物業內外衛生及搞好視覺容貌。

  10、保證在經營中不違背購買者的意願,強行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11、營業期間,租賃物業外圍不堆放垃圾雜物等,不佔道經營,不亂擺亂賣。

  12、不佔用場內待租物業擺賣或推放自己的物品。如有自用水錶,保證不在公用水源中取水。

  13、保證所有貨物、貨櫃、貨架不超高擺放;所有柱子、門窗及招牌底下不掛放貨物。

  14、不在租賃物業前安裝鐵絲網、三腳架、木板,貨架、貨櫃等擺放不超過公共通道管理黃線。

  15、在租賃物業周圍裝卸貨物時車輛的停放,要自覺遵守市場物業管理辦公室通道管理的規定。

  16、遵守市場開市、收市時間管理規定,營業時間,不在市場內從事有礙經營秩序、不文明及違法行為,如賭博、在通道上打撲克、下棋、睡覺及寵物在通道上亂跑棄臵尿便等。

  17、在經營過程中,與消費者產生糾紛,應避免矛盾激化,主動與消費者協商解決,及時向物業管理辦投訴受理點反映情況,接受市場調解並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交易糾紛。

  18、在與外商或陌生人洽談業務或大宗交易時要充分了解其資信情況,並辦好相關法律手續,杜絕日後經濟糾紛出現,避免造成經營損失及聲譽受損。

  二、消防、安全管理承諾

  1、嚴格按市場規定時間關門停止營業、關閉電閘,特殊情況使用應急燈應向市場申請,不使用蠟燭等容易致火災的照明用品。

  2、保證不在租賃物業內住人、煮食、生火及使用電炒鍋、電烙鐵等電熱器具;租賃物業停止營業或人不在時負責鎖好門窗和切斷電路。

  3、租賃物業(閣樓)堆放貨物與電燈保持0.8米以上距離。

  4、自行按租賃物業建築面積每10㎡配備3公斤乾粉滅火器和防毒面具各一個的標準配備消防器材;若所租用租賃物業涉及易燃品的或面積在70㎡以上,要加配25公斤至35公斤推車式乾粉滅火器一臺。

  5、不在租賃物業內外點香燭或燒冥紙;不在租賃物業內、市場內公共場所吸菸。

  6、不亂拉、亂搭電線(如因經營需要或變動電路,可由管理辦委派電工安裝),不在消防器材周邊規定範圍內亂放雜物。

  7、不隨意移動租賃物業配備的滅火器材設施和在消防箱附近堆放商品、雜物、車輛等。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設施。不指使、強令他人違反消防規定冒險作業。

  8、自覺接受消防監督人員(包括市場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檢查。

  9、嚴格按照市場規定,使用符合防火安全的材料對租賃物業裝修。未經管理辦批准,不擅自搭建可燃工棚等建築物。

  10、在商品銷售採購過程中,交易款項結算使用銀行轉賬方式或其他金融信用工具進行,現金量大的運送需聯絡專業押運公司或公安部門協助進行。

  11、在辦理貨物託運或傳送時,要選擇信譽良好、證照齊全、資質合格的大型或連鎖式經營物流貨運公司,辦好法律手續,不將貨款委託物流貨運公司代收,避免貨物款項造成損失。否則,因物流貨運公司突然關閉,收不到貨款貨物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與市場無關。

  1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代其他商戶收取貨款及貨物,不將營業證照轉借他人使用,不讓自己的小孩子離開自己的安全監管範圍,避免承擔法律責任,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13、每天商鋪經營結束時,關好水、電、門、窗和檢查清除火患,商鋪、倉庫內不存留現金及貴重物品,做好商鋪、檔位內貨物防火、防雨、防溼、防盜、防蟲等防護工作,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14、嚴格遵守市場(出租方)非營業時間封閉管理制度,封閉管理期間的貨物進出,需與管理辦公室申報批准後方可進出。

  15、工作人員開除、解聘或調離時,即時更換租賃物業所有門、窗鎖、收回空白合同委託書相關資料,並及時通知相關貿易伙伴做好防範措施,確保自身利益不受影響。

  16、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與管理辦公室聯絡,緊急事件立即撥打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三、其他承諾

  1、本承諾人為租賃物業防火、安全、合法經營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教育好本租賃物業工作人員做好防火、防盜、防騙、防搶和遵守消防、治安管理規定及守法經營、文明經商的工作。執法部門檢查中被開具整改通知書且在限期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市場(出租方)或物業管理方有權單方解除本承諾人與市場的租賃合同,並隨時收回租賃物業另行招租;造成火災或其他事故的,本承諾人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由此造成業主、出租人或第三人人身、財產等一切損失。

  2、本租賃物業若違反《廣州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規定》行為被政府部門查處,本承諾人賠償由此給市場(出租人)及市場內商戶受此影響而造成的損失。

  3、違反以上承諾其中一項,市場(出租方)有權向本承諾人收取違約金1000元,情節嚴重,按法律法規承擔責任。

  4、本經營服務安全承諾書作為簽訂商鋪(檔位)租賃合同、協議的附件,與商鋪(檔位)租賃合同、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承諾人如有違反以上承諾,責任自負,不聚眾鬧事,不在市場管理辦公室起鬨,不到政府部門上訪,本租賃物業工作人員違反本承諾人承諾事項,其責任及後果均由本承諾人承擔,損失及責任與市場(出租方)無關。否則視同違約處理,市場(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承諾人與市場的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業重新招租,本承諾人與市場的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業重新招租,本承諾人所交一切費用和款項不退回,由此造成損失與市場(出租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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