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4篇
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4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承諾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承諾書本身雖無法律效力,但有約束作用,簽下承諾書,就得考驗誠信。怎麼寫承諾書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篇1
本單位 (單位名稱)為進一步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國家及河北省的相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做好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本單位承諾,嚴格落實《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條例》以及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現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2、大力開展以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本單位承諾,按照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定期開展滅火和疏散演練,配齊並定期檢驗、維修、檢測消防設施器材,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3、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本單位承諾,依法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使用合格消防產品,不採用防火效能達不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選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配電箱盒安裝保護裝置,不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燬易燃易爆危險品。
4、認真排查整改火災隱患。本單位承諾,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監督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承諾按照監督檢查意見前將火災隱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產停業,以確保消
防安全。生產、經營過程中,本單位將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加強消防值班執勤,不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不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不在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內設定居住場所。在經營活動結束後,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切斷電源。
以上系我單位做出的保證,我單位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我單位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河北省消防條例》等消防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篇2
為確保培訓中心的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極大程度的消除火險隱患,本培訓中心鄭重承諾在租用期間有義務和責任遵守和執行以下之規定,如有違反規定而造成消防安全責任事故,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1、積極學習有關消防安全的有關條例、規定;
2、自覺遵守《消防法》和本培訓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
3、愛護消防器材,自覺維護公寓內公共消防裝置、設施,不亂動消防栓和滅火器;
4、不在培訓中心內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亂堆亂放雜物,保證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
5、主動制止破壞、盜竊、隨意亂動公寓內消防裝置、設施的行為,並對破壞、盜竊、隨意亂動消防裝置、設施的行為主動向上級物管中心報告;
6、服從培訓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積極主動配合物管中心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習活動;
7、不在培訓中心記憶體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液化石油氣、丁脘、酒精、鞭炮、炸藥等);
8、不在培訓中心內使用明火燒水、做飯,焚燒書報、紙張等垃圾和其它物品;不在培訓中心內吸菸和亂扔菸頭;不使用蠟燭照明;
9、不亂拉亂接電線,不在培訓中心記憶體放和使用大功率違章電器(如電爐、電暖氣、電熱棒、電熱毯、電冰箱、電熨斗、電飯鍋、電吹風、燙髮器,超瓦數照明)
承諾人: xxx
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篇3
依法履行消防法律、法規,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我做為
(工程名稱)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鄭重承諾,在施工期間認真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工程消防設計圖紙未經公安消防機構經稽核合格後,不擅自施工。
二、在施工中,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規範和已經稽核的消防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變更,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
三、在工程中選用經國家檢測合格的防火建築材料及符合市場準入規則的消防產品。
四、本工程中如有消防設施工程,應由取得資格證並符合施工範圍的專業消防公司施工。
五、成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配備必需的滅火器材,消除火災隱患,防止施工期間發生火災。
六、設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員住宿場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儲存場所,嚴格用火、用電管理。
七、工程竣工後,及時申報消防驗收,未經消防驗收,不擅自投入使用。
因未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職責,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消防法》辦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釀成火災事故或造成一定危害和後果的,責任自負,並依法接受警告、罰款、拘留等消防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失火罪”或“消防責任事故罪”的,承擔刑事責任,接受刑事追究。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此聯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篇4
為了營造安全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更好的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本人特鄭重承諾:
一、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努力增強消防法制觀念。
二、熟記各類消防安全常識,切實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三、定期對電器進行檢查,不違章用電,不私拉亂接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四、不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五、注意用火安全,教育兒童不玩火。
六、安全使用液化氣、煤氣,不違法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七、配備必要消防器材,並做好維護保養,正確掌握操作要領。
若未履行上述職責,一旦發生火災事故,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字:xxx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