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衛生安全承諾書

飲用水衛生安全承諾書

  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以下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法律、法規之規定,增強企業法人第一責任人意識;

  二、嚴格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保障生活飲用水安全;

  三、嚴格使用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自來水消毒劑,禁止使用未經批准及標識不清、不全的消毒劑;

  四、嚴格操控自來水生產工藝流程,並按規範投加消毒劑,保證管網末梢水餘氯含量;

  五、嚴格建立自來水消毒劑索證、索票制度,健全每日耗量臺帳管理,消毒劑倉儲符合相關要求;

  六、嚴格水質監測制度,經常開展渾濁度、肉眼可見物及遊離餘氯等指標測定;

  七、嚴格落實水質風險報告制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環保、衛生部門;

  八、嚴禁瞞報水質異常情況,嚴禁未經健康體檢或有礙飲用水衛生的人員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自來水生產實行衛生許可制,未經衛生許可不得生產自來水。

  承諾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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