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的承諾書
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的承諾書
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的承諾書1
按照《中華人民特種裝置安全法》要求,為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我作為特種裝置安全第一責任人,就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和應履行的義務,特做出如下承諾:
一、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二、切實保證我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特種裝置的安全執行全面負責。
三、配備專職(或兼職)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努力取得特種裝置管理人 員證書後上崗。
四、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並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 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 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 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 特種裝置執行保障和事故記錄。
五、特種裝置依法登記,經檢驗合格後取得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進行試執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將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六、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再重新投入使用。
七、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做出記錄。
八、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有效期滿前1個月主動向特種裝置檢驗單位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九、特種裝置的安全、搬遷和檢修及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報告,並由有資質的單位對特種裝置實施安裝、搬遷或檢修。
十、特種裝置停用一年以上,主動向登記部門申請報停,重新啟用,必須向監察部門報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內容已由我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確認,對存在問題立即組織改正。如發生安全事故,願承擔一切行政和法律責任。
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承諾時間:
附表:本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類別
□鍋爐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電梯 □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 □場(廠)內機動車
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的`承諾書2
為了加強對特種裝置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的要求,作為特種裝置使用單位,保證履行特種裝置安全責任義務,特做承諾如下:
一、組織制定並頒佈特種裝置有關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並組織落實執行;
二、對特種裝置依法登記,經檢驗合格並取得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後投入使用;
三、根據情況設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置持有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特種裝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員受本單位負責人監督,並接受定期考核。
四、本單位安全管理員履行如下主要職責:
1、檢查和糾正裝置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指派持有效《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的作業人員上崗操作。
3、制定裝置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
4、製做並管理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
包括:
(1)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檢查記錄。
(3)特種裝置日常使用狀況的記錄。
(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裝置執行保障和事故記錄。
5、制定特種裝置定期檢驗計劃並組織實施,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6、對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送檢。
7、制定特種裝置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習。
8、組織對特種裝置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禁止裝置帶病執行。
9、當涉及特種裝置安全,而安全管理員又無法處理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0、特種裝置搬遷和檢修及時報告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
11、特種裝置停用1年以上,主動向登記部門辦理報停手續,重新啟用,向安全監察部門報告,並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12、電梯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並將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乘客發現的顯著位置。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的處罰,如發生安全事故,願承擔一切行政和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的承諾書3
為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我作為特種裝置安全第一責任人,就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和應履行的義務,特做出如下承諾:
一、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二、切實保證我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三、配備專職(或兼職)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努力取得特種裝置管理人員證書後上崗。
四、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 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的承諾書4
按照《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義務,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現作出承諾如下:
1. 對本單位特種裝置(見附表)安全執行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各級責任人員。
2.本單位所有特種裝置都必須取得使用登記證,確保合法使用。停用或報廢特種裝置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 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要求。
4. 按相關要求自行或委託相關機構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並保證本單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5. 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按要求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6.建立特種裝置臺帳,逐臺按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保證所使用的特種裝置都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安裝、維修,電梯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8.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再重新投入使用。
9.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進行試執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將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10.履行好《條例》及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它特種裝置安全工作。自覺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安全監察,並對提出的問題積極整改,消除各種隱患後再投入執行。
法人(負責人)簽字:
使用單位(蓋章)
年月日
附表:
本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類別
□鍋爐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
□電梯 □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客運索道
□場(廠)內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