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精選6篇)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精選6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承諾書對我們的作用越來越大,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那麼一般承諾書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 篇1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要求和市教育局下發的關於教育師生嚴格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的安全,防止環境汙染,維護社會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諾:

  1、認真學習禁放的內容,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

  2、自覺遵守規定,不在規定禁止的時間、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積極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對社會陋習。遇婚喪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動,儘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煙花爆竹。

  4、教育、勸說直系親屬自覺遵守規定。本人及直系親屬違反規定的,自願接受相應處罰。

  承諾人(簽字):

  日期: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 篇2

  為認真落實《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為全體居民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方式,本單位(本人)特作以下承諾:

  一、積極參與《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宣傳,認真學習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

  二、大力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對社會陋習。自覺遵守《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不在禁放區域內和禁放時間內燃放、經營、儲存煙花爆竹。

  三、帶頭落實禁限放規定,保證本單位和本單位職工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春節期間儘量不燃放煙花爆竹。

  四、積極引導親朋好友自覺遵守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及時勸阻、舉報違規燃放行為。

  五、以上系我單位(本人)作出的正式承諾,若有違反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單位):

  日期: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提高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意識,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符合銷售場所許可條件。持證經營,規範管理。櫃檯存放量、倉庫儲存量不得超過申辦許可規定。

  二、換證審查工作:在11月5日前不提起書面申請的,逾期視為放棄申報審查資格。

  三、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四、嚴格加強經營管理,經檢查被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取消下年度年審資格,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取消經營資格,沒收煙花爆竹產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經營資格,吊銷經營許可證,沒收煙花爆竹。

  1、銷售非法生產、無證批發和不合格的煙花爆竹產品的,或向非專業人員銷售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2、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託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

  3、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4、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六、每月28日前連續不報送進貨和銷售登記臺賬在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年審資格。

  七、在本村區域對違法銷售土製爆竹和外來非法批發煙花爆竹不舉報的,取消該村下年度的所有持證年審資格戶。

  八、如實提交發貨單位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或批發許可影印件。並按照所提交的發貨單位配發的品種進行規範管理和經營。嚴禁經營發貨單位外的煙花爆竹產品。

  承諾人(簽字):

  日期: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 篇4

商鋪燃放煙花炮竹做如下承諾:

  一、燃放時間及地點須經得物業部門同意,並提前通知物業部門安排保安至現場控管;

  二、所購買的煙花爆竹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三、保證燃放煙花爆竹現場周邊建築、人員的安全,如發生人員受傷、車輛、建築物(玻璃窗等)損壞等情況負全部責任;

  四、燃放時間控制在10—15分鐘之內,不影響其他商戶的正常營業;

  五、提供燃放煙花爆竹所需的消防器材,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六、煙花炮竹燃放結束以後,認真檢查燃放區域有無異常,並將有關廢棄物全部收回。

  承諾人:

  日期: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 篇5

  為落實零售經營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責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我縣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本店在銷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中作出以下承諾: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縣安監局有關要求,加強行業自律,開展規範經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嚴格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堅決接受縣有關部門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並積極配合縣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對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按照要求及時加以整改,確保銷售期間安全。

  三、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安排專人負責、銷售點存放、專櫃銷售,銷售人員持證上崗。銷售場所內配備數量充足、效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四、在核準的經營場所內經營煙花爆竹,不私設分支攤點,不在經營場所以外擺放,不到集貿市場擺攤或走街串巷流動銷售。不在公眾場所和經營場所50米以內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不在銷售攤點吸菸。

  五、不私自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塗改、影印、出借和轉讓。

  六、不銷售國家規定的違禁產品和劣質產品,不超範圍從事經營活動,及時主動地將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按照原有的進貨渠道,退回至原批發公司,以確保安全。

  以上承諾,本單位和個人如有違反,願意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

  承諾人:

  日期: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 篇6

  為落實零售經營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責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本店在銷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中作出以下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2、嚴格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堅決接受有關部門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管理工作。

  3、保證只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從事經營活動,嚴格遵照要求,在限制時段和地段堅決不銷售煙花爆竹。

  4、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制度,不設定也不租賃煙花爆竹儲存倉庫。

  5、不銷售國家規定的違禁產品和劣質產品,不超範圍從事經營活動,及時主動地將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按照原有的進貨渠道,退回至原公司,以確保安全。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

  承諾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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