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通用11篇)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通用11篇)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目前乘坐校車已成為多數幼兒入園的主要交通工具。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歡迎閱讀。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保證校車正常安全執行,切實保障乘車學生的人身安全,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我作為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向社會做如下承諾,請政府社會進行監督:

  一、加強校車安全管理

  1、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落實有關校車安全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執行的各項管理制度並認真落實,保障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的各項經費,保證校車技術狀況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2、凡未經交運、教育、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的車輛一律不作為校車使用,凡未經資格稽核的人員一律不得駕駛校車,凡技術狀況不合格的病校車一律不得運載學生。

  二、組織開展校車安全教育

  1、針對校車可能出現的事故,積極開展對校車駕駛員、隨車老師和乘車學生的定期安全教育活動。把校車安全教育納入到學校安全教育課時,保證教育內容、時間、經費、人員四落實。

  2、保證校車駕駛員作風正派、身體(心理)健康、技術過硬、遵章守紀、責任心強,愛護車輛,尊重乘車學生生命。杜絕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超載、闖紅燈,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等嚴重違章違規現象。杜絕中途加油(水、氣)停車,按時接送學生。對車輛進行定期保。積極配合隨車老師共同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同每輛校車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3、保證隨車老師認真負責地對接送學生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解決問題。監督駕駛員遵規駕駛、謹慎行車。發現駕駛員有酒後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立即進行勸阻,並向學校報告。本篇文章來自。安排好學生安全候車,有序上下,在車輛完全停穩前,不讓學生事先等候在過道、門口等候下車。學生上下車時,隨車老師先行下車進行保護。在學生上車未就座坐好或學生下車未脫離車輛執行安全威脅的,杜絕讓車輛過早啟動。每次接送學生完畢,認真核對接送學生人數、檢查車內。對於校園周邊非法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學校積極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反映舉報。

  4、保證對學生開展經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學生乘車時不在車上打鬧、不與司機談話或大聲喧譁、不使用或玩耍筆、筷子、小刀等利器。不將頭、手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把玩車內應急工具及緊急出口設施。不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搭乘校車。嚴格遵守其他相關校車乘坐安全的規則。

  以上承諾,我堅決做到,並在學校安全管理中認真落實。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接受處罰。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2

  為了保障學生乘坐校車的文明秩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作為學生監護人,將切實履行如下承諾:

  一、有向學校告知並要求其遵守乘車注意事項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學生候車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有序乘車,待車停穩後,服從照管員的指揮依次排隊按順序上車。

  2、上車後學生應主動回應照管員點名,聽從指揮入座,繫好安全帶。不得隨意調換座位,做到文明乘車。

  3、行車過程中學生應注意安全,請勿站立、隨意走動、寫作業、大聲喧譁和打鬧。不要玩耍筆、刀等硬體物品,請勿將頭、手伸出窗外,因上述原因造成傷害,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保持車廂衛生清潔,乘車時不吃東西,不隨意亂扔垃圾和雜物。

  5、愛護公物,請勿玩弄和損壞車輛上的機件裝置以及服務設施,損壞物品後要照價賠償。

  6、待車停穩後方能依次按順序下車,服從照管員指揮,做到文明下車,切忌推搶打鬧。

  7、多次違反上述紀律,影響其他學生安全乘車且經教育無效的學生,照管員有權拒絕其乘坐校車。

  二、應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乘車規則。

  三、家長應於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校車服務費用(本費用以月為單位收取,校車方提前通知當月應交費用),否則校車方有權拒絕學生乘坐校車。

  四、作為學生監護人,應及時、全面的履行監護人職責。

  五、鑑於現階段道路狀況和學生安全的重要性,應提前於校車設定的時間接送學生,如到時車輛未至,應進行等候。

  六、作為學生監護人,已經充分考慮並預見到學生放學離開校車後可能發生的一切行為及可能產生的一切後果,同意承諾:監護人未至約定地點接送學生時,校車方對學生下車之後所有行為及所造成的任何後果不承擔責任。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執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執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效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4

  作為隨車教師,保護好乘車學生安全乘車、安全上下車,把學生安全交給學校所在班老師、學生家長是我義不容辭的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我鄭重向學校(幼兒園)做如下保證:

  1.認真負責對接送學生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解決問題,對於無法解決的問題,立即向學校(幼兒園)校長(院長)彙報。

  2. 熟悉每一個乘車學生,熟悉接送學生車輛執行路線的詳細資料,包括接載地點、車輛到達的時間、搭乘接送學生車輛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聯絡方式,保證把每一個乘車學生安全交給學校所在班老師、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遇到途中嚴重堵車等特殊情況,及時告知相關責任人。堅決杜絕其他無關人員私乘接送學生車輛。

  3.及時更新乘車學生的名單及其家長聯絡電話,以供核對。確保在接載學生時,所有的學生均已上車及搭乘預先安排的車輛,確保乘車的學生被其家長或監護人及時接走。

  4.監督駕駛員遵規駕駛、謹慎行車。如發現駕駛員有酒後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立即督促其讓車輛停靠路邊適當位置,並立即向學校(幼兒園)校長(院長)彙報,等候處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上的學生有序就座和安全上下車輛;學生上下車時,自己先下車進行保護。

  5.安排好學生安全候車,有序上下,在車輛完全停穩前,杜絕讓學生上、下車輛,杜絕讓學生事先等候在接送學生車輛門口等候下車。

  6.在學生上車未就座坐好或學生下車未脫離車輛執行安全威脅的,監督司機不得啟動車輛。

  7.每次接送學生完畢,認真核對接送學生人數,認真檢查車內,確保每一個學生已經下車,防止把學生留在車內發生意外。

  8.杜絕接送學生車輛超員運載學生現象,堅決不帶超載的接送學生車輛和拼裝車、報廢車等不合格的車輛作為接送學生車輛上路。

  以上保證,我堅決做到。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願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5

  為了保證幼兒園孩子的安全,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1、幼兒園園長是所在幼兒園幼兒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幼兒接送車安全執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教職工為直接責任人。

  2、建立以園長為組長的幼兒園幼兒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幼兒接送車的安全管理。

  3、科學嚴密地制訂幼兒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各班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和駕駛員在幼兒園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4、每月召開一次幼兒園幼兒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幼兒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執行的對策。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

  5、認真確定接送車的幼兒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幼兒居住地分佈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幼兒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幼兒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幼兒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6、幼兒園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7、提前合理編排好幼兒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幼兒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並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後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後銜接,一張不缺。

  8、建立健全幼兒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車車況、接送車行駛、幼兒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幼兒、駕駛員、跟車教師、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9、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幼兒園要針對幼兒接送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裡最有效地組織搶救並進行善後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級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10、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6

  為了切實保障學校學生來往路途的人身安全,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承諾書。

  一、駕駛校園學生接送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強化工作責任心。

  二、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學生上下車時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三、不酒後駕車,出車接送學生時不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時,有權終止接送。

  四 、不超速行駛,不請人代駕。

  五、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責任自負。

  六、 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七、 駕駛車輛過程中不接不打私人電話,不與同車其他工作人員聊天。 我莊嚴承諾:工作過程中時刻利用以上各條規範自己的工作行為,因個人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損失,本人願承擔所有責任。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7

  1、堅決不超員(以校車證準乘人數為準),按學校上報趟次和人數進行接送,不準中途甩乘車學生(不讓學生在中途等候),不讓乘車學生倒乘其它車輛。

  2、不超速行駛,不酒後駕車,行車時不接打手機。

  3、認真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交接記錄。

  4、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按約定時間接送學生,不耽誤學生上下學。

  5、妥善做好乘車學生家長工作,不打罵乘車學生,與家長委員會座談協商後,合理進行收費,不與學生家長鬧糾紛。

  6、堅決服從學校管理,確保學生上下車安全和行車途中安全。出現一切與乘車有關的。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司機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如有違犯上述規定,除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外,取消校車營運資格。造成一切安全事故,除負所有經濟責任外,還要接受交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處罰。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8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以及省公安廳關於對中小學校車開展集中排查整治的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車交通安全,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預防和杜絕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師生的人身安全,作為一名校車駕駛人我自願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以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保證做到自覺遵章守法,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學校和交通部門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平時駕駛車輛自覺做到文明駕駛、禮讓三先,保證做到:不超員載客、不超速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後、不爭道搶行、不強行超車、不闖訊號、不帶“病”行駛、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三、平時自覺維護好車輛,做到出車、行駛中、收車後的三檢查工作,保證使車輛始終符合國家《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標準,確保車輛轉向、制動系統、照明燈光齊全有效,並隨車攜帶有效滅火器材,保證不駕駛未經檢驗或車輛安全部件不合格的車輛,確保師生乘車安全。

  四、自覺遵守教育局、學校和交管部門對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接受車輛定期檢驗和安全教育,駕駛校車時做到定車、定線、定點,接受交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進入校園時,將車速嚴格控制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9

  為了讓家住較遠的`幼兒能安全舒適便捷地上幼兒園,我園投入120多萬元購買了最新豪華的標準尖鼻子校車,為上學不便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近年來校車安全事故頻發,且呈高發態勢,主要集中在鄉鎮,這不僅與校車效能和司機操作有關,更與鄉村道路路況複雜和家長的配合緊密相聯。我園一直把校車安全作為安全首位,杜絕一切安全隱患,確保每個乘車幼兒都能安全的上學回家,每一個環節都做到細緻全面,認真負責,同時每個乘車幼兒的安全更離不開每位家長的理解支援和密切配合。為了孩子的安全,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幼兒園的責任與義務:

  1、保持校車車況良好,定期保養檢修,每次出車前對車輛進行車況檢查,每天兩次清掃,定期校車消毒;

  2、嚴格聘用司機,所有校車司機都持有A照,並具有20年以上駕駛經驗,司機必須具有高度責任感,開車穩重,細心,熱愛幼兒,態度和藹;

  3、司機開車不吸菸,不喝酒,不疲勞駕駛,不開鬥氣車,不搶道,不超速,安全文明駕駛;

  4、司機不得在接送途中搭載除乘車幼兒以外的人員,包括學生家長,不得隨意上下車,更不能私自更改路線;

  5、選用責任心強,有愛心的老師來跟車,上下車嚴格清點人數,不遺漏,呵護幼兒,讓每一個孩子安全的上車入園,放學安全的將孩子交給家長,做好幼兒登記交接手續督促家長按手印;

  6、跟車老師必須做好家長與幼兒園之間的宣傳溝通工作,對家長反映的問題情況必須及時反饋給幼兒園,做好幼兒帶藥登記並交給其主班老師,車上及時給孩子增減衣物;

  7、跟車老師必須看護好幼兒,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零食,玩玩具,不得在車內打鬧;

  8、跟車老師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必須交給家長或者家長委託人,沒有人來接的,跟車老師必須給家長打電話,家長沒有訊息的,可以將幼兒帶回幼兒園,讓其家長來園接孩子;

  9、幼兒園每月組織兩次安全學習會議,加強安全學習,提高司機和跟車老師的安全意識,警鐘長鳴,防微杜漸,提高服務質量。

  乘車幼兒家長的責任與義務:

  1、需要乘車的幼兒,家長必須到幼兒園申請,經幼兒園認可後,簽訂校車安全 協議書後,指定接送點之後,提供校車服務;

  2、家長必須在幼兒園指定的地點接送孩子,不得要求司機更改接送地點;

  3、家長應該提前5至10分鐘到指定地點提前等候校車,接送幼兒;

  4、每次放學,家長或者由委託人接幼兒,必須做好交接手續,按手印;

  5、幼兒需要要請假的,必須提前給跟車老師或者主班老師電話請假,不要讓校 車白等或空跑一趟;

  6、幼兒生病帶藥入園的,家長必須向跟車老師說明服藥劑量,服藥時間等情況;

  7、遇到堵車等特殊情況的,家長需耐心等候,如遇路段維修的,家長必須在司 機安排的道路地點接送幼兒,校車無法通行的,家長需理解,自己接送幼兒;

  8、上車前,家長應該檢查幼兒書包口袋,不準帶小刀、彈珠等危險物品上車;

  9、接送幼兒期間,家長不得與司機發生爭執,以免影響司機駕駛情緒;

  幼兒園沒有履行相應職責的,家長可以要求退還車費;家長未履行嚮應職責的,幼兒園有權拒載,不提供校車服務。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同意後生效,雙方相互理解,各自自覺履行責任與義務,各負其責,出現問題,分清責任。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0

  為保證乘坐學生的交通安全,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我作為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有責任和義務保證乘車學生和隨車老師的乘車安全。因此,我鄭重向學校(幼兒園)做如下保證:

  1、熟悉接送學生車輛執行路線,熟悉乘坐學生,按時接送學生,堅決杜絕其他無關人員私乘接送學生車輛。

  2、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出車前帶齊有效合法駕駛、行駛證件;行車時,密切注意車內、車外動向,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嚴格遵守交通訊號、交通標線、交通標誌,中速行駛,安全禮讓;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坐學生,做到不超載行車、不私自改變行車路線、不中途加油(水、氣)停車;不邊開車邊接打手機。

  4、經常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的制動、轉向、剎車、雨刷、安全帶、燈光等裝置處於完好狀態,杜絕帶病車上路。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

  5、每天接送完畢以及每週日下午,檢查油路、電路和車輛各種部件,並及時排除問題,確保次日順利發車。

  6、保證按規定參加車輛的檢驗,杜絕開拼裝車、報廢車等上路。

  7、堅決杜絕酒後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載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

  8、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心健康;服從學校和隨車老師的監督管理;與家長、學生、隨車教師和睦相處,密切配合隨車老師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確保正常營運。

  以上保證,我堅決做到。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願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

  承諾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1

  為了認真貫徹市委以及國家提出的關於建立平安校園的工作要求,推動平安校園建立工作深入開展,努力營造安全、穩定、和諧的育人環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乘車安全保證書”。

  安全責任終於泰山,我校始終把安全放在學校工作的第一位,也是學校賴以生存的最重要的環節。同時也為了貫徹市委的政策,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務必配合學校完成孩子的督促以及教育工作。具體保證內容如下:

  1、家長要配合學校,家長要認真教育孩子在寒暑假或者放學,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養成良好的習慣。

  2、教育孩子乘車時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車安全。

  3、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必須保證孩子不乘坐無標識、無證、無牌或不合手續的報廢車、農用車及個別家長私自組織的無運營手續的違規車輛。否則發生問題,後果自負。

  4、家長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車,不擁擠,不搶座,不打架,自覺遵守乘車紀律,確保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5、現在個別接送學生的車輛超員嚴重,家長要確保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超員的車輛。否則由此引發的各種問題,後果由家長自負。

  6、乘車的學生,家長要監督孩子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等車、坐車。不得提前出門,更不得在大街上跑鬧,擾亂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7、家長要督促孩子準時上學,學生不能乘車,但有條件的家長可親自接送,學校嚴禁學生獨自騎腳踏車上學。如果家長違背學校規定,縱容學生違紀、獨自騎腳踏車上學,那麼發生的一切問題均有家長負責。

  8、家長有權監督司機,使其駕車時不飲酒、不違章、不超員,並按時給車輛消毒,保證為學生創設一個安全、良好的乘車環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對違紀的司機,家長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單位舉報。

  尊敬的家長,孩子的教育是我們共同的責任,二者缺一不可。近段時間交通事故不斷,校車安全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我們在力爭自己做好的前提下,也希望家長予以配合。為了孩子的將來,為了孩子的安全以及健康成長,請務必配合好學校做好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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