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承諾書3篇
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承諾書3篇
幼兒園是教育孩子的地方,但是安全工作也不容忽視,下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承諾書,歡迎閱讀。
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承諾書1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事故的發生,我校本著“安全工作,預防第一”的管理方針,特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在幼兒入園之時起便對幼兒的安全負責,教師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班幼兒出現安全問題,教師負主要責任,教師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管理,認真督促落實好班級各項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課堂教學安全由任課教師負責,各教師必須重視每個孩子,讓每個孩子在自己的視線之內,並及時清點各班人數。
三、嚴格執行接送制度,教師必須督促家長進行登記,否則,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四、戶外遊戲要確保幼兒安全,要有計劃的組織指導幼兒活動,科學鍛鍊,確保每一個幼兒活動的安全。
五、各班注意用電安全,嚴禁幼兒觸控各種電器,並結合實際隨機向幼兒進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六、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七、各班教師應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保證幼兒在園安全。
八、教師要作好班級衛生,消毒,晨檢,午檢工作,隨時注意每一位幼兒的變化情況,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九、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性情況下造成對幼兒傷害,教師要負責。
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承諾書2
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檔案精神,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也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絡,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安全事故。
5、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
6、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路的。
7、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8、節假日私自進入遊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家長在接到通知後,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7月10日。
家長簽名:
校長簽名:
20xx年2月
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承諾書3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樂學習的保證。為強化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聯絡,明確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園幼兒的人身安全。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兒園與幼兒及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承書:
一、家長要注重加強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教會他們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二、家長或監護人應告知幼兒園固定的聯絡電話,積極主動與幼兒園、老師保持經常性聯絡,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監管工作。
三、家長要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幼兒園的管理規章制度,聽從老師的教育,維護校園安全,共建平安和諧校園。
(一)嚴禁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入園。
(二)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攀爬走廊欄杆、窗戶,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
(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鬧,不滑樓梯,不玩危險性遊戲,不有意在樓梯及過道製造堵塞和擁擠,用膳就餐文明有序。
(四)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不得觸控,應及時報告老師、幼兒園派人修理。
(五)幼兒戶外活動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六)持接送卡入校園,嚴格遵守刷卡、請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遊玩及出走,離園期間不滯留校園內玩耍,按時回家。
四、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強行搶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時走人行道,主動避讓過往行駛車輛。
(二)上下學不乘坐農用車、低速載貨汽車以及報廢車、拼裝車,無牌無照車輛等非法營運車輛,不得駕(騎)機動車輛上下學。家長髮現非法營運車輛或車輛超員以及校車駕駛員被更換時,要拒絕讓孩子乘,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運政部門舉報。
(三)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亂吃零食,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物,不購買及食用“三無”食品及黴壞變質食品。
(四)嚴禁攜帶火種入校,森林防火期內:嚴禁攜帶火種入山,並自覺加入到“珍愛森林、保護家園”行動中來,確保校園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上述事項,學生和家長共同承諾,幼兒園強化教育和監督。
幼兒園(蓋章)
(承諾人)幼兒姓名:
所在班級:
負責人簽字:
家長簽字:
20xx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