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教育法規讀書筆記(通用6篇)

學習教育法規讀書筆記(通用6篇)

  當看完一本著作後,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書筆記了。千萬不能認為讀書筆記隨便應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習教育法規讀書筆記,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習教育法規讀書筆記 篇1

  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多年的實踐告訴我們,對中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必須遵循學生成長的規律,採取多種形式,分層實施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增強學生自我約束能力。

  (一)區分層次,繼續上好法制課。

  要做到有計劃、有課時、有教師、有教材,並密切聯絡學生思想實際,使學法、用法成為學生的自覺行動。實踐中,一是注意根據中小學生的身心特點和認識水平由淺入深地分階段、分層次施教。小學階段側重法律常識的啟蒙教育,使其初步瞭解一些與日常社會生活密切相關法律常識,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品德行為;初中階段重點學習與日常行為有關的重要法律法規,提高學生遵紀守法意識;高中階段主要學習法律基本理論和知識,幫助學生樹立憲法權威的意識和依法享有公民權利、履行公民義務的觀念。同時,要按教學大綱和教材的要求,有計劃、有系統地對學生進行基本的法律常識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增強他們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滲透到各學科教學中。要指導各學科教師在教學中結合本學科特點,有意識地滲透法律知識,使學生在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學,結合思想品德課、社會課和語文等學科教學,滲透《義務教育法》、《國旗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知識;在中學,結合政治、歷史、地理等學科教學,滲透《憲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知識。

  (二)形式多樣,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一是舉辦主題班隊會、模擬法庭、開展社會調查、知識競賽、社會實踐等活動,是學校開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們要充分利用這些形式,透過宣講法律故事,進行典型案例審理等,對學生進行生動直觀的教育,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增強教育效果。二是開展社群教育活動。要依靠居委會、村委會協助學校和家長做好所在區域學生假期的學習生活及教育活動,並協助家長做好監護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學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別是做好對“行為偏常”學生的幫教工作,努力切斷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源頭,確保學生不出問題。

  (三)突出重點,提高法制教育針對性。

  對青少年學生進行法制教育,除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教育,培養學生法制觀念外,十分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對少數有不良行為以及有不良行為傾向的“問題學生”實施重點幫扶,預防和減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學根據各自實際情況,發動教師對全體學生家庭情況進行調查,對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學生的校內外表現重點掌握,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及時與家長聯絡,互通訊息,同時,學校領導、老師結對幫扶,防患於未然。二是做好後進學生的轉化工作,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的重要一環。學習後進的學生,往往思想品行、道德觀念、行為習慣也是後進的,我們要求學校加強領導,成立轉化後進生工作指導小組,排出轉化後進生工作計劃,排出後進生名單,分析後進生現狀、原因、家庭情況、在校外交往人員,填寫後進生情況登記表,確定負責幫教的教師。

  總之,國民素質的提高,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民主與法制的推進,都寄希望於廣大青少年。我們要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

  學習教育法規讀書筆記 篇2

  透過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使我懂得要時刻用《新義務教育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

  《新義務教育法》對教師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卻肩負著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因為當你走進學校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於你自己了,而是屬於孩子們。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是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學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學生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學生。教師只應在乎學生是否學會做人,是否學會求知,在教學中應本著求真、求善、求美,最後才是求知這樣一個原則來教書育人,必須把德育放在首位,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因而,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應該將新的思想意識和教育觀念體現在教書育人的平凡事業之中;應該將改革和發展的思想觀點體現在自身工作實踐中;將開拓和創新的意識體現在培養學生成才之中。

  學習教育法規讀書筆記 篇3

  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一起學習了《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等。透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學校裡,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一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後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透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範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一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學習教育法規讀書筆記 篇4

  暑假伊始,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學校的法律法規學習。透過學習,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識有了明顯提高,能夠領悟到法律的深層次內涵,有了質的飛躍。學習中我靜下心來,有的放矢地聯絡《新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與學校有著直接聯絡的`相關法律法規,覺得還有很多工作需要改進,需要提高,有必要作深層次的思考。

  法制社會要求全體公民知法懂法,特別要會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或集體的利益,運用法律指導自己的言行。作為老師當然要深刻理解相應的教育法律法規,諸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母法,以及教育部頒發的相關子法和一些條例。

  透過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行為規範、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未成年人的保護、義務教育法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認識。透過學習,我知道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必須知道國家和人民對教師的要求是什麼,什麼樣的行為是合乎教師行為規範的,哪些是違法的,教育的目標是什麼,教師應該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我們作為人民教師,在教育學生在學會知識的同時,我們還要教會學生什麼。我們不光要培養出知識能力優秀的人才,我們還要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建設教育,還要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中華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用真心去關愛他們,發現學生的優點,發展學生的長處,使他們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溫暖,享受到學習的快樂和滿足,過一種幸福的學習生活。決不能像以前那樣,單從學習出發去評價學生,對學習成績好的學生關愛備至,對學習差的孩子漠不關心,甚至冷嘲熱諷,謾罵打擊。因為我們教育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都能成為社會做所需的多層次人才,讓學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資源,而不是僅為了那幾個優秀生。應該把教育辦成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場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對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講究方法。如果方法不當,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包括行動上的歧視和心靈上的歧視,比如在教學實踐中,不批改差生的作業,或者根據成績和表現排座位等都屬於行動上的歧視;而對差生不管不問,態度冷漠,則是一種心靈上的歧視。體罰實際上也有兩種,一種是身體上的懲罰,如罰站、抄多少遍書等;還有一種是心靈上懲罰,也叫心罰,就比如語言上的諷刺和打擊,對學生的冷漠等。研究發現,心罰比體罰對學生的傷害更大,往往會摧毀它們的意志力,使他們對自己喪失信心、失去鬥志,丟掉了拼搏進取的勇氣,這是非常可怕的!

  透過教育法規的學習,使我深感自己做得還很不夠,有時確實無意識地違反了教育法規。我們班有幾個不大愛學習的孩子,經常作業拖三拉四,交上來的作業,要麼是缺題少做,要麼是一連幾天作業堆在一起。更使人煩惱的事不接受教育幫助。我當時當學生的面說,你不交,不識錯,我還不改呢!我這麼做起不到什麼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接下來的是學生他不交作業的次數就更多了。透過學習教育法律法規,我認識到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是剝奪了學生的學習權益,也是對學生心理的一種傷害。在以後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裝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規不斷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知法、執法的合格的教師,同時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書匠,爭做教育家!

  如今,學生的自主意識和維權意識在日益增強,那種對學生管理只有義務規範而缺少權利規範、片面強調學校權利而漠視學生權益、認為受教育者就應該以服從為主以及習慣於用道德評價代替對學生的法律評價的做法已越來越不適用。在過去的工作中,我們發覺學生已經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就要求學校的管理者也應該依據法律的規定來管理學校,不斷提升學校的品質。

  學習教育法規讀書筆記 篇5

  在學習教師的各項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又一次讓自己的思想和心靈得到提升,法律法規的制定為我們從教者指明瞭前進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實現的目標。在學習中認真對照,自我反思;在尋找差距與不足中正視自己。

  一、讓法律法規時刻警醒自己。

  在《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的相關條文中,明確指出了作為教師所不應去做的言行,以及對學生要平等對待的原則。品讀條文,對照自己,覺得自己能夠按照相關規定指導自己的實踐,規範自己的行為。在教育教學中努力做到為人師表,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為學生營造了既寬鬆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學習、生活氛圍,讓學生在快樂與幸福中得到發展。在教育教學實踐中,始終牢記法律法規的條文,充分做到尊重學生人格,不歧視學生,對學習或平行存在問題的學生多方想辦法樹立其信心,但有時也有耐心不夠的時候,今後要學會尋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用顯微鏡看其不足,我們彼此一定都會多得許多快樂。

  二、以德為先,率先垂範。

  人者德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談舉止去感染別人,影響別人。教師就是這樣的職業,用德引領,以靈魂塑造靈魂。關於《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暫行辦法》中提出的相關要求,我都努力踐行,嚴格要求自己。我覺得作為一名教師必須愛字當先,心中有愛,就會愛事業、愛崗位、愛學生,教師要做到為人師表,率先垂範,教師就是一面鏡子,照不到自己,卻照著學生。在與學生相處中能夠站起來,也能夠蹲下去去,讓學生進而親之,素而敬之。在與家長的相處中,努力做到在溝通中相互瞭解,在交流中達成共識。

  三、學典型找差距。

  在我們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來有無數的楷模和先進為我們譜寫了一曲曲動人的,感人的篇章。雖然許多楷模與先進的事蹟我並非熟知,但我國著名教育專家支玉恆,他的那種執著與堅持,敢於挑戰與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著我,我覺得自己缺少的就是這樣一種精神,去尋找這種精神,讓自己在當今社會紛繁複雜的環境中能夠擁有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

  學習教育法規讀書筆記 篇6

  為了增強教育法律意識,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我研讀了《教育法制基礎》。以前模糊不清的一些問題得以明朗,以前不瞭解的一些法律知識得以理解,受益匪淺。

  依法治教是合法建立、健全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然後嚴格執行這些規章制度。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據是由國家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其他與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以此為依據,不能與之相違背,否則便不合法。

  依法治教的目的是創造良好的學校管理秩序和教育教學秩序,為實現學校的宗旨提供保障,是做好學校工作的基礎。依法治教是確保教育的戰略地位的需要,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權益的需要。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國方略在教育系統的具體體現,是在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之上,以一定的教育法律體系為基礎,依據法律來加強對教育事業的管理和規範,以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過程和手段。依法治教作為一種手段,是指它與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等一樣,是加強教育行政、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及其他教育行為的有效手段,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礎。

  依法治教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法可依,作為基層領導應加強學校章程和校內規章制度的建設。有法必依,要增強人們的教育法律意識,要遵守教育法規的基本原則,堅持教育的社會主義方向,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要正確行使權利,嚴格履行義務,要堅決執行教育法中的禁止性規定。執法必嚴要求我們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任何條件下的執法活動都應堅持統一而一慣的執法尺度,要貫徹到日常的行政活動、學校管理活動中去。違法必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在執法活動中的具體體現。

  教育法是一種教育行為規範,就是用來約束、規定和保障人們在教育活動中或參與教育活動時實施社會公認和許可的行為的規則,表現為約定人們在教育活動中可以做哪些事情、必須做哪些事情和禁止做哪些事情。教育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教育法具有國家意志性,體現了國家的教育意志。我國的教育法是由有權的國家機關在其法定許可權內,依據一定的立法程式制定出來的,屬於制定法的範疇。教育法具有強制性,教育法的實施依靠國家強制力來實施。

  我國教育法確認和保障教育的社會主義性質和方向,促進和保障教育平等,透過教育法的實施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國家對教育的管理和調控主要是透過教育法來實現的,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透過政府和教育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來實現的。不存在獨立的教育法部門。教育法屬於行政法的一個分支,是行業法。教育法在其內容上和實施過程中對其他部門的法律具有很強的依賴性。

  教育法的形式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教育法由什麼機關來創立。創立機關的地位不同,教育法的效力也不同。二是教育法表現為什麼樣的法律檔案,是規範性檔案還是非規範性檔案。教育法的表現形式主要有:憲法中有關教育的條款、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單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教育法規、地方教育規章等。教育法律廣義上等同於教育法,狹義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創立的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檔案,包括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單行法律。教育法規廣義上與教育法涵義相同,狹義上指國務院釋出或經國務院批准、教育部發布的規範性檔案。教育法的效力上分析,立法機關的地位看,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立法時間看,後定法的效力優於前定法;立法目的看,特別法優於一般法。

  我國的教育法律體系呈縱橫二維結構。縱向上以教育法的效力等級為主,表現為教育法的形式結構;橫向上以教育法的具體內容為主,表現為教育法的內容結構。形式結構按照創制機關和效力等級可分為六個層級:憲法中有關教育的條款、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單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規、地方性教育法規、部門教育規章、地方政府教育規章。內容結構按照教育法的調整內容可分為: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學位法、教師法、教育經費法等。

  每部具體的教育法都是由若干個行為規則組成的有機整體,其中的每一個行為規則,就是一個具體的教育法律規範。教育法律規範不等於教育法律條文,只是教育法律檔案的主體和核心內容。教育法律規範在結構上由法定條件、行為準則和法律後果三部分組成,三部分存在嚴格的邏輯聯絡。按照行為準則的性質,教育法律規範可分為禁止性教育法律規範、義務性教育法律規範和授權性教育法律規範。

  受到法律承認和保護的社會關係叫做法律關係。法律關係是由法律規範所確認和調整的,人們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法律上的人與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教育法律關係包括教育法律關係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教育法律關係的主體是教育法律關係的參與者,是在教育法律關係中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享受權利的一方稱為權利主體,承擔義務的一方稱為義務主體,統稱為權義主體。教育法律關係的主體主要包括:個人主體、集體主體、國家主體。教育法律關係的客體,又稱權義客體,是教育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物件。教育法律關係的客體是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形成的基礎,沒有這個基礎,權利和義務就無從產生。教育法律關係的客體包括:物和物質財富,非物質財富,行為。教育法上的權利和義務是教育法律關係的核心。教育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是指教育法所規定的權利主體依法享有的某種利益,表現為權利主體可以作為的行為或可以不作為的行為。教育法律關係主體的義務是指教育法律關係主體依法應當承擔的某種責任,表現為義務主體按照權利主體的要求必須作為一定的行為或禁止作為一定的行為。在教育法律關係中,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權利主體的權利依賴於義務主體是否履行了教育法上的義務。當然不能只強調自己一方的權利而忽視履行義務,也不能僅強調履行義務而忽視權利的行使。

  教育法的實施就是透過一定的制度、程式、方式在教育活動中具體適用教育法的活動。教育法的實施包括教育法的效力、遵守以及違反教育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教育法的效力是指教育法的生效範圍,包括在時間上的效力、空間上的效力以及對人的效力等方面。教育法在時間上的效力是指教育法從何時開始生效與何時終止生效,以及教育法律規範對它頒佈前的事項和行為有無溯及力的問題。教育法在空間上效力是指教育法在什麼地方發生效力的問題。教育法無論在時間上的效力,還是在空間上的效力,最終都要落實到對人的效力上。教育法對人的效力是指教育法對什麼人有效的問題。教育守法就是在教育活動中遵守教育法,依法辦事。教育違法,就是不依法辦事,不正確行使權利,不履行法定的義務,不遵守教育法規定的禁止性規定。教育法律責任是指人們對其教育違法行為應承擔的否定性的法律後果。教育違法是承擔教育法律責任的前提。教育法要求作為的不作為,禁止作為的又去作為,以及不正當行使自己的權利,都可以構成教育違法,都應當承擔教育法律責任。追究教育法律責任應遵循“責由法定、依法定責”和“依法追究責任”等原則。教育違法者承擔什麼責任,應依據違法的性質和程度來定。違反教育法的行為具有行政違法的性質時,應承擔行政法律責任;違反教育法的行為具有民事違法的性質時,應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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