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臨時佔用和挖掘文明施工的承諾書範本

城市道路臨時佔用和挖掘文明施工的承諾書範本

  城市道路臨時佔用和挖掘文明施工承諾書 因煤氣管網安全執行建設,我單位需要臨時佔用、挖掘海珠區江燕路、江南大道南,實施煤氣管道工程。為確保城市道路挖掘(施工)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暢通,我單位承諾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政設施管理條例》、《關於規範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圍蔽設施的通知》(穗建築[2001]218號)、《關於加強市政園林和管線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市政園林[2001]1273號)的要求,保證在施工期間減少城市市容市貌和交通帶來負面影響。施工過程中保證按照下列規定和要求執行:

  一. 亮證施工。在施工現場懸掛《城市道路挖掘許可證》或《城市道路臨時佔用許可證》。

  二. 圍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施工範圍採用標準的圍蔽設施進行圍蔽作業。

  三. 按時施工。嚴格按照經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交通組織方案實施。合理配置人力機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間進行施工。

  四. 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交通導向標誌,夜晚設定警示燈具。對車輛和行人影響較大的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導措施外,並設定專人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疏導交通。及時對施工範圍的.道路進行檢修,確保施工範圍的交通安全和暢通。

  五. 施工材料、機具擺放不得超出施工圍蔽範圍,臨時佔道施工現場不得設定與施工無關的生活配套設施。大型施工現場確需設定倉庫、臨時辦公室等臨時設施,應在不影響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設定,但不得設定竹、木結構等影響城市景觀的臨時設施。

  六. 大型機械施工作業儘量安排在晚上10時30分前完成,並採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產生的粉塵。

  七. 施工產生的餘泥要及時清運,餘泥堆放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重點路段要立即清運。運載散件物料、施工垃圾的車輛必須經過資質審查合格,持有準運證件,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響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施工期間和施工範圍內損壞的其他設施,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承擔原狀修復或賠償責任。

  八. 以上各條施工措施,承諾做到每天自檢,並自覺接受市政管理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如有違反,除迅速糾正外,應接受執法部門按有關法規規章的處罰。因施工作業措施不當或管理責任不到位致使通行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 聯絡人: 責任人: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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