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目標安全承諾書
工程建設目標安全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範化,確保建設工程專案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有關各方的安全職責,提高我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護國家人民的財產與人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令法規,我站制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與安全管理目標承諾書管理辦法。凡我縣規劃區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在開工前,建築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與我站簽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以明確各方職責,作為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一、建設工程承包方
1、建築施工企業對施工現場安人生產負有主要責任。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企業法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2、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專案經理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專案安全生產的組織與實施。
3、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措施嚴格執行。
4、施工現場應健全各類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會議制度,各類設施、裝置的安全驗收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及職責等。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施工臨時用電、腳手架及高處作業防護、施工機械與垂直運輸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制度,對無驗收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使用。
5、建築施工企業及工地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建築安全的各項法律、法令、法規及行業規章、規程等管理規定。嚴格執行現行的“一標準四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59-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8-91)和《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JGJ88-92)。《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01),嚴禁各類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施工企業應根據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加強安全日常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並作好記錄。
6、施工現場應具備良好安全保證措施與完好的安全設施。嚴格執行臨邊洞口的防護要求,建築四周要求封閉施工,進入現場應設安全通道等,臨街面施工必須封閉施工,保證過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臨時用電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
7、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工人安全防範意識,特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8、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企業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9、施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章四十八條的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意外傷害、傷亡保險。
二、建設發包方
1、建設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選擇符合安全資質的施工企業承包施工。
2、根據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任意壓級、壓價、拖欠工程款等,為確保安全措施經費的足額到位創造條件。
3、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等各類隱蔽資料,積極配合施工企業做好安全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