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典故:約法三章
歷史典故:約法三章
《史記·高祖本紀》中記載著這樣一則故事:
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
劉邦進咸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裡,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霸上。
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現在我和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法三章。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劉邦推讓不肯接受,說:“倉庫裡的糧食不少,並不缺乏,不想讓大家破費。”人們更加高興,唯恐沛公不在關中做秦王。
劉邦的賞罰分明和嚴於自律贏得了百姓的信任和支援,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
故事解讀:
一個人只有嚴格自律,才能贏得別人的信任和尊重;一個社會只有厲行法治才能安定太平、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