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從事推薦業務自律承諾書

證券公司從事推薦業務自律承諾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承諾書在我們的視野裡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承諾書是單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那麼一般承諾書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證券公司從事推薦業務自律承諾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就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開展推薦業務承諾如下:

  一、理解並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細則、指引、通知等規定(以下統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定”),接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定要求,設定專門的推薦業務部門,配備合格業務人員。業務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並取得執業證書,具備財務、法律或行業分析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或工作經驗,熟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定。

  三、建立健全推薦業務各項業務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和合規管理制度,保障推薦業務依法合規進行,嚴格防範和控制業務風險。

  四、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指定資訊披露平臺披露公司基本情況、主要業務人員情況、執業情況等資訊,並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及時更新。

  五、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檔案,履行報告、公告業務。

  六、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推薦業務規定(試行)》(以下簡稱《推薦業務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推薦標準,認真履行推薦程式,推薦符合規定條件的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對此承擔相應責任。

  七、按照《推薦業務規定》的要求,為每家申請掛牌公司設立專案小組,根據《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試行)》對申請掛牌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並在全面、真實、客觀調查的基礎上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八、按照《推薦業務規定》的要求,設立推薦掛牌核心機構,制定核心機構工作制度。核心機構按照《推薦業務規定》的相關要求召開核心會議,對申請掛牌公司進行內部稽核並出具核心意見;核心會議成員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稽核、出具稽核意見及行使表決權。

  九、認真編制推薦檔案,並根據申請掛牌公司委託認真組織編制掛牌申請檔案,保證相關檔案均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十、依據《業務規則》、《推薦業務規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資訊披露細則(試行)》等規定,為每家所推薦掛牌公司配備符合要求的專職督導人員,認真履行持續督導職責,指導和督促所推薦掛牌公司誠實守信、規範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完善公司治理機制。

  十一、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相關規定,為掛牌公司定向發行、併購重組等提供相關服務。

  十二、積極配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本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的檢查、核查,不進行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認真執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整改要求。

  十三、根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要求,調查或協助調查指定事項,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報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

  十四、在開展推薦業務過程中遇到現行規則未作規定的重大事項時,及時報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並根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進行處理。

  本公司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嚴格自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地開展推薦業務,維護掛牌公司和投資者合法權益,接受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監督管理,並對此承擔責任。

  承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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