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真實資訊承諾書

個人真實資訊承諾書

  為確保本單位資訊網路、重要資訊系統和網站安全、可靠、穩定地執行,作為本單位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負總責。以下是小編收集有關個人真實資訊承諾書,希望對你有用

  篇一:資訊保安承諾書-個人版

  為確保本單位資訊網路、重要資訊系統和網站安全、可靠、穩定地執行,作為本單位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負總責,並做如下承諾:

  一、加強本單位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保證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渠道的暢通。

  二、明確本單位資訊保安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職責層層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

  三、加強本單位資訊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管理工作,在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指導下,自覺、主動按照等級保護管理規範的要求完成資訊系統定級、備案,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未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的方面進行建設整改,隨資訊系統的實際建設、應用情況對安全保護等級進行動態調整。

  四、加強本單位各節點資訊保安應急工作。制定資訊保安保障方案,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安全測試和應急演練。重大節日及敏感節點期間,加強對重要資訊系統的安全監控,加強值班,嚴防死守,隨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五、按照《資訊保安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網際網路資訊管理服務辦法》等規定,進一步加強網路與資訊保安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每日零報告制度”,對本單位出現資訊保安事件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處理;出現重大資訊保安事件,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作為本單位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的責任人,如出現重大資訊保安事件,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造成影響的,本人承擔主要領導責任。

  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承擔相應主體責任和法律後果。

  責任單位(蓋章)、主要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篇二:網路資訊保安承諾書(個人)

  網路資訊保安承諾書

  本人鄭重承諾遵守本承諾書的有關條款,如有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的行為,由本人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一、本人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其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

  二、本人已知悉並承諾遵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網際網路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等國家相關部門有關檔案的規定。

  三、本人保證不利用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不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四、本人承諾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好個人網站的資訊保安管理工作,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設立資訊保安責任人和資訊保安審查員。

  五、本人承諾健全各項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六、本人承諾不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資訊: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七、本人承諾不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資訊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資訊網路資源的;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中儲存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

  5、其他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

  八、本人承諾當計算機資訊系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24小時內向政府監管部門報告並書面知會貴單位。

  九、若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本人直接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的,由本人直接賠償。你單位有權停止服務。

  十、本承諾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個人簽名:

  日 期:

  篇三:網路資訊保安承諾書

  深圳市及時網路技術有限公司:

  本單位(個人)鄭重承諾遵守本承諾書的有關條款,如有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的行為,由本單(個人)位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一、本單位(個人)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其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

  二、本單位(個人)已知悉並承諾遵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網際網路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等國家相關部門有關檔案的規定。

  三、本單位(個人)保證不利用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不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四、本單位(個人)承諾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好本單位(個人)網站的資訊保安管理工作,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設立資訊保安責任人和資訊保安審查員。

  五、本單位(個人)承諾健全各項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六、本單位(個人)承諾不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資訊: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七、本單位(個人)承諾不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資訊網路或者使用計算機資訊網路資源的;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中儲存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5、其他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

  八、本單位(個人)承諾當計算機資訊系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24小時內向政府監管部門報告並書面知會貴單位。

  九、若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本單位(個人)直接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的,由本單位(個人)直接賠償。你單位有權停止服務。

  十、網站備案者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備案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履行備案手續,實施備案管理。

  2、備案變更義務:備案管理中應當遵循資訊真實有效原則,對原有備案資訊及時變更正確資訊。

  3、備案登出義務:本單位(個人)如停止網站使用,域名過期停止使用,必須向你單位申請網站登出網站備案號,防止網站被作為其他非法用途。

  4、備案號標註和連結義務:根據資訊產業部(第33號令)第十三條 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備案成功時將備案號放在網站首頁頁尾,並在備案編號下方按要求連結資訊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公眾查詢核對。

  5、備案資訊真實性要求:根據《非經營性網際網路備案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如備案資訊不真實,將關閉網站並登出備案。本單位(個人)承諾並確認,其所有備案資訊真實有效,當本單位(個人)的備案資訊發生變化時,將及時按要求提供變更資料給你單位變更備案資訊。如因本單位(個人)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資訊不準確,你單位有權依法對接入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十一、當服務過期後,你單位可以單方面取消接入。

  十二、本承諾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單位蓋章(個人簽名):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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