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班級安全工作承諾書

幼兒園班級安全工作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我作為班級負責人,對本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班的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並鄭重承諾:

  1、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帶班不遲到,建立接送卡制度,每日接送幼兒時老師須與家長見面。離園時必須交與家長而且是經常接送的家長,如是陌生人應與家長取得聯絡,得到同村家長的認可。

  3、做好晨午檢和幼兒出勤登記工作,晨午檢要做好:一問、二摸、三看、四查。口袋裡不能有小刀等不安全的東西。如發現有病者,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對無故不到兩天以上者,應做好家訪並做登記。注意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及時發現幼兒的異常情況,如發呆、哭泣、睡覺、臉潮紅、發白等,對多例同時因病不來,上報幼兒園,再報鄉衛生院防保科,進一步認定傳染病。

  4、上班時間,教師隨時隨地把幼兒納入自己的視線中,如有急事離開時,必須妥善交待給一教師代班後,方可離去。教師不準上班時間在一起說閒話。每逢外出(含上廁所)時做到兩次清點人數(走時及返回時),交接-班時也要清點幼兒人數。

  5、電器用畢要立即拔掉插頭,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再次檢查水、電開關。妥善管理好本班、本室的裝置物品,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消滅不安全因素,及時發現房屋異常變化,門窗玻璃有無鬆動,幼兒身高內有無裸露釘子,並及時清除事故隱患。

  6、不給幼兒玩體積小、銳利、帶有毒性物質的玩具及物品,以免誤塞誤吞,造成傷害。幼兒帶來的與學習無關的小物品,教師要收繳,如是值錢物品一定要轉交給家長。

  7、每次讓幼兒玩大型玩具,教師要先檢查大型玩具的安全性,無安全隱患方可使用。

  8、幼兒到園下車時,與押車教師交接,本班教師要清點本趟車上本班幼兒是否到齊,帶幼兒站隊回活動室。

  9、上車時間一到,各班教師必須清點幼兒人數,看是否有在廁所的或在室外的,清點無誤後帶幼兒站隊上車,並與押車教師交接。不上車的'幼兒不準在戶外活動。

  10、離園時為幼兒整理衣服,送給家長一個乾淨整潔的孩子。

  11、幼兒跌倒或打鬧受傷後,教師要及時檢查受傷情況。

  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安全事故的,班級負責人接受以下處罰。

  1、班級負責人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2、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並接受相應的處罰。

  承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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