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商品質量承諾書
農資商品質量承諾書
為了實現農資市場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確保農民用上放心農資,在經營過程中,根據有關要求,我向廣大消費者鄭重作出承諾:
一、必須持照經營,積極配合並接受工商部門的監管。
二、不銷售假冒偽劣和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農資商品。
三、按要求建立健全進銷貨臺帳,進貨來源、銷貨去向、時間地址、規格、數量、發票等如實記載。
四、建立不合格農資商品退市制度,發現不合格的農資商品,及時停止銷售並負責召回退市,接受工商部門的處理。
監督單位:襄陽區工商局石橋分局
監督負責人:
農資經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