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商品質量承諾書

農資商品質量承諾書

  為了實現農資市場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確保農民用上放心農資,在經營過程中,根據有關要求,我向廣大消費者鄭重作出承諾:

  一、必須持照經營,積極配合並接受工商部門的監管。

  二、不銷售假冒偽劣和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農資商品。

  三、按要求建立健全進銷貨臺帳,進貨來源、銷貨去向、時間地址、規格、數量、發票等如實記載。

  四、建立不合格農資商品退市制度,發現不合格的農資商品,及時停止銷售並負責召回退市,接受工商部門的處理。

  監督單位:襄陽區工商局石橋分局

  監督負責人:

  農資經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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