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的故事

焚書坑儒的故事

  導讀: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行為造成了中國歷史上的文化浩劫,這是毫無疑問的。但來揭秘吧認為我們不能把問題簡單化。在焚書事件中,李斯苜先發難,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儒生在當時的觀點和行為,也並不就意味著正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成語故事,歡迎參考閱讀!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焚書坑儒是歷史上一件十分重大的事件,他幾乎毀掉了了秦代以前大部分的歷史著作,那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誰?

  焚書坑儒的主人公是:秦始皇

  焚書坑儒的故事

  《史記秦始皇本紀》對焚書的事件是這樣記載的: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陽宮置酒宴請群臣。當時的學官叫做博士的,有70個人參加了宴會。僕射(博士的長官)周青臣上前說了一番歌功頌德的話,大意是:過去的秦國,方圓不過千里,靠陛下您的神靈明聖,平定了海內,放逐了蠻彝之族,凡日月所照的地方,沒有不臣服的。把諸侯分為三十六個郡縣,人人都很安樂,沒有戰爭的禍害,可以萬世流傳。從古到今,也比不上陛下您的威德。

  博士齊人淳于越對這番話很是反感,立刻上前反駁說我聽說殷周之王長達千年,分封子弟功臣,作為自己的輔佐。現在陛下您據有四海,而子弟卻為普通人,突然有什麼變故的話,沒有左右手,您靠什麼相救?做事不學古人而能夠長久的,我還沒聽說過。現在青臣又當面阿諛,加重您的過錯,他不是忠臣。”

  在這段話中,淳于越雖然指責了周青臣,但重點並不在此。他實際所提出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原則性的,即要向古人學習;另一個是具體的,即要分封子弟功臣。對此,秦始皇並沒有立刻發表意見,而是“下其議”,也就是把淳于越的意見交給大家去討論。

  丞相李斯便在此時提出了他著名的口號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李斯認為,歷代統治者按照自己的方法來治國,並不是有意要標新立異,而是因為時代在變,治國方法當然也要變。他對秦始皇說:陛下您開創的大業,建立的萬世功勞,本來就不是愚儒所能理解的。

  再說,淳于越講的三代的事情,哪裡值得效法!當時諸侯並爭,所以用優厚的待遇招募遊學之人,如今天下已經安定,頒佈了統一的法令,當百姓的就應該努力務工務農,讀書人就應該學習法律條文。現在那些讀書人不好好學現在的東西,卻拿古的東西來抨擊現在,惑亂百姓。過去天下大亂,沒有人能夠把它統一,所以諸侯並起,說起話來都是以古非今,用些裝飾虛妄的話來攪亂事實,人人都把自己的一家之學看作是好的,來批評皇帝所建立的`東西。

  現在您統一了天下,辨清了黑白是非,他們卻還要尊私學,相互用一些不法的東西教給別人。聽到上面下了命令,就各自用自己的學說來議論它,進了朝廷在心裡嘀咕,出了宮門又街談巷議的,誇耀皇上聽他的話來博取名聲,把奇談怪論看作是高明,率領大家說誹謗的話,像這樣下去,那麼,皇上您的威信會下降,而下面就會結黨,必須要禁止它。

  李斯就是在講完這些話後正式提出了焚書的主張。他說:“凡是不以秦為正宗的歷史書,全燒了。不是擔任博士官的,敢有藏詩書百家著作的,也都讓官員給燒了。有敢於在一起談論詩書的,殺了以後拋屍街頭。用過去否定現在的人,官吏知道而不舉報,與他同罪。所以有專家認為焚書坑儒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彌天大謊,他的主人公不應該是嬴政而是李斯和當時的歷史背景。

  命令下達三十天後,還不把詩書燒掉的,臉上刺字,去修築長城。醫藥、卜筮、種樹的書不燒,如果想要學法令,以官吏為師。”秦始皇採納了李斯的建議,焚書就這樣開始了。《資治通鑑》中也有內容基本相同的記載:焚書方案是李斯策劃的,方案擬成後正式上奏秦始皇,秦始皇批准後,正式頒發焚書令,天下遂大張旗鼓燒書。由秦始皇一個人來承擔責任,恐怕不太公平。而且秦始皇認為,他燒的書都是“不中用者”,他已經“悉招文學方術之士甚眾,欲以興太平”。

  再看看坑儒。《史記秦始皇本紀》關於坑儒的記載是這樣的:方士侯生、盧生本來是受命為秦始皇尋找長生不死的仙藥的,後來因為不滿意秦始皇的所作所為,逃走了。此舉激怒了秦始皇。他覺得自己花費巨資卻求不到仙藥,善待儒生,聽到的卻都是誹鎊的話,於是就讓御史(也就是刑獄之官)把那些讀書人捉來審問,讀書人互相告密,秦始皇便親自圈定了犯禁者的名單,共460餘人,把他們活埋了。活埋以後,又告知天下,以示懲戒。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行為造成了中國歷史上的文化浩劫,這是毫無疑問的。但來揭秘吧認為我們不能把問題簡單化。在焚書事件中,李斯苜先發難,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儒生在當時的觀點和行為,也並不就意味著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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