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承包合同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轉讓承包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1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 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 %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 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裝置(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土地轉讓承包合同樣本)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 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於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 年 月 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土地轉讓承包合同樣本)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 年 月底),甲方於 年 月 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公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財產清單、甲方《林權證》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2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方便土地經營使用,甲方將土地使用權租給乙方,用於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臵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鎮___村面積___畝(具體面積、位臵以合同附圖為準)土地型別___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西至___,北至___,南至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_年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臵

  該地上有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元。

  2.每年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臵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___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___份。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轉讓承包合同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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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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