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承包合同【精】

礦山承包合同【精】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礦山承包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位於高峰採營石灰石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物:原單位:灰石礦,原開採證號:礦山使用權面積畝,開採範圍約畝,有原來舊廠房辦公室等約3000㎡。

  第二條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石灰石開採工程(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只按以下約定繳交承包款)。

  第三條承包期限:十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備案,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險額為20萬元/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裝置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第七條承包款單價:每年向甲方繳納承包款萬元。

  第八條支付方式:承包款分兩次支付,每年6月內支付萬元;12月內支付萬元。

  第九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政府相關部門工作、周邊關係等協調及配合工作。

  6、由於該礦山開採證已經過期,甲方負責辦理該礦區全部的開採證,費用由甲方負責;在礦區附近有條22KV的高壓線,影響礦區作業,甲方負責遷移該高壓線。

  7、當辦妥開採證及遷移高壓線等甲方原因的事宜,具備開工條件之日起(除乙方自身原因外),承包期正式開始計算(以雙方確認日期為準)。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繳納承包款;

  3、遵守有關法律、施工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裝置、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臵有關生活設施、用品。

  第十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20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如屬甲方違反法律而撤銷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該積極辦理開採證及遷移高壓線等工作,在合同簽訂後開採證及遷移高壓線工作未能完成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本合同。

  2、承包款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

  3、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可以根據相關安全條例標準進行負開採,但合同期限滿或退出前必須將土地平整交還給甲方。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委託代理人:

  (章)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字)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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