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開採承包合同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礦山開採承包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1
甲 方: 身份號碼: 聯絡辦法:
乙 方: 身份號碼: 聯絡辦法:
甲方現有 米黃玉礦擬承包給乙方開採。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實現雙方共贏之目的,確保乙方礦山正常開採和生產,雙方在誠信自願、公平合法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風險負擔辦法:
1、甲方提供礦山(注:開採證號為 ),不出資,不參與經營,不承擔乙方開採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和虧損;協助為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及外圍事務的協調,促使乙方礦山正常開採生產和經營。
2、乙方全額承包,即包出資,包開採,包責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風險和虧損,裝置自備,工隊自定,食宿自理,盈虧自負,風險自擔;開採成果歸乙方所有,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承包價款。
二、承包期限及開採範圍:
1、承包期限為叄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鎢和稀土礦資源,確保全省鎢和稀土礦開採總量嚴格控制在年度配額指標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湖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制定本合同,礦山承包開採合同樣本。
第一條 甲方根據國土資源部和省廳要求,及時書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鎢精礦和稀土氧化物指標________噸。
第二條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開採鎢和稀土礦資源的合法權益,加強與工商、稅務、安監等部門的合作,為乙方提供良好的鎢礦生產、經營環境。
第三條 乙方必須在國家和省下達的配額指標內進行生產。不得超配額指標開採,不得將開採配額指標進行轉讓。
第四條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礦產品銷售憑證制度,不得銷售無銷售憑證的鎢和稀土礦產品,不得將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不得收購非法開採的鎢和稀土礦產品,合同範本《礦山承包開採合同樣本》。
第五條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臺帳月、季報制度,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情況如實報送當地市、縣國土資源局。
第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經批准的礦區範圍、期限、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進行開採,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資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將採礦權轉讓給他人。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超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生產。每超過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0萬元;
(二)將鎢和稀土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轉讓給他人。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轉讓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三)將鎢礦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銷售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四)收購非法開採的鎢礦產品。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收購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五)不報送生產、銷售資料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報送資料弄虛作假的,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影響國土資源部門資訊通報工作的,交甲方違約金5萬元。
第八條 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脈石英礦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嶽預採(20xx)009號)。
第二條 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採工程。
第三條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裝置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第七條 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
第十一條 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採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如有夾層、夾石、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徹底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專案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採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裝置、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6、乙方承包期滿,甲方所提供的裝置應處於良好運轉狀態,如有損壞應予修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5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專案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 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於 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裝置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礦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專案標任務。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4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茲就_________花崗岩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物:寧陝縣__________________花崗岩礦(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石材荒料開採工程。
第三條承包期限:五年(______年4月~______年4月)。
第四條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定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險額為20萬元/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裝置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第七條承包綜合單價(按工程專案計價)
1、土方開挖:6元/m(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
2、石方開炸:23元/m(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
3、荒料開採:770元/m(包括裝車費)。
第八條計量方式及驗收標準:土、石方工程按自然量方(實方)計取;荒料開採工程按原礦石計取體積(以現場量方為憑)。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荒料甲方可拒收。
第九條結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結算一次,於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款。
第十條民爆物品的計價與管理:乳化炸藥12000元/T;導爆管(毫秒管、秒管)7.50元/枚。上列單價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物品的結算價(包括運費),不隨市場進行調價,漲跌的價格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實際耗用量與當月工程量一併結算。開工第一個月的民爆物品暫由甲方出資採購,並在當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個月開始由乙方出資採購。
第十一條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荒料的利用率和成材率。如有夾層,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置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專案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照明電源、水源。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施工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裝置、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置、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置有關生活設施、用品。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20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專案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於______年4月上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1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裝置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荒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4、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專案標任務。荒料的全年產量不得低於10000m如為礦體結構、礦石質量、甲方責任等因素,則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位於高峰採營石灰石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物:原單位:灰石礦,原開採證號:礦山使用權面積畝,開採範圍約畝,有原來舊廠房辦公室等約3000㎡。
第二條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石灰石開採工程(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只按以下約定繳交承包款)。
第三條承包期限:十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備案,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險額為20萬元/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裝置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第七條承包款單價:每年向甲方繳納承包款萬元。
第八條支付方式:承包款分兩次支付,每年6月內支付萬元;12月內支付萬元。
第九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政府相關部門工作、周邊關係等協調及配合工作。
6、由於該礦山開採證已經過期,甲方負責辦理該礦區全部的開採證,費用由甲方負責;在礦區附近有條22KV的高壓線,影響礦區作業,甲方負責遷移該高壓線。
7、當辦妥開採證及遷移高壓線等甲方原因的事宜,具備開工條件之日起(除乙方自身原因外),承包期正式開始計算(以雙方確認日期為準)。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繳納承包款;
3、遵守有關法律、施工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裝置、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臵有關生活設施、用品。
第十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20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如屬甲方違反法律而撤銷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該積極辦理開採證及遷移高壓線等工作,在合同簽訂後開採證及遷移高壓線工作未能完成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本合同。
2、承包款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
3、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可以根據相關安全條例標準進行負開採,但合同期限滿或退出前必須將土地平整交還給甲方。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委託代理人:
(章)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字)
__年__月__日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6
發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 金礦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金礦(證號:(___)號)。
第二條 承包範圍:金礦開採工程(洞採)。
第三條 承包期限:三年(___年11月~___年11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定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裝置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第七條 工程範圍:
1、平巷掘進(規格2m*2m),長度40m;
2、礦石開採。
第八條 承包綜合單價:
1、平巷每米掘進人民幣20xx元/m。巷道支護所有材料、及人工費用(木材支護50元/每架、特殊情況支護費用另行協商)由甲方另行按實支付;
2、毛礦石100元/噸(按甲方指揮洞內採礦,不選礦、不負責礦石質量,所採礦石由乙方負責運到洞口堆場)。
第九條 計量方式及驗收標準:礦石開採工程,原礦石計量以電子磅計磅三聯單為準,甲方不得扣除乙方噸數(如發現雙倍賠償)。
第十條 結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結算一次,於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款(為稅後結算款)。
第十一條 民爆物品的計價與管理:油、電、炸藥、導爆管等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實際耗用量與當月工程量一併結算。
第十二條 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採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
第十三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置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增加的工程量費用由甲方承擔);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前往公安部門辦理爆破所需手續(乙方無需再提供其他證件),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等工程專案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工地三通一平工作、搭建工人住房、食堂、辦公室、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採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裝置、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置、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5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1、如果甲方電火工產品供應不上,或因震動導致當地村民、外界人士影響干擾乙方正常生產,造成停工每一小時,甲方應付給乙方停工費壹仟元整。乙方所爆破的礦山工程量,甲方必須及時運出,如因不及時運出所造成的乙方誤工損失費,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停工損失費。反之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乙方需要火工材料,由甲方正常負責送到礦山工地現場,正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所需要的裝置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歸乙方負責;由於甲方相關手續不健全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按時給乙方結算支付工程款,如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超出五日後,乙方除有處置所採礦石的權利(甲方不得干涉),還要賠償乙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專案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六條 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於____年11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施工主材(炸藥、柴油、電、引爆管、引爆炸藥)價格漲降幅度超過±5%,雙方重新協商礦石爆裝單價。乙方使用的火工品,柴油、電由甲方供應,所產生的費用甲方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除。(炸藥、引爆管、油、電價格按現市場價)。如需乙方購買材料、裝置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據實報銷。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礦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專案標任務。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蓋章) (簽字)
(蓋章)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