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彙編15篇)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彙編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
第一章宅基地相關法規及案例
一、農轉非後還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我國實行地隨房走原則,農轉非人員如果仍對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擁有產權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滅失,則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二、未履行法定手續的宅基地被佔用如何處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請一處空地作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單未辦理任何法定手續。李某向村委繳納了2萬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資1萬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會以李某拖欠魚塘承包款2萬元為由,將此宅基地又劃分給別人。村委會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獲得宅基地應向鄉鎮土地部門申請,經稽核後,再由縣級土地部門批准,方能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權,李某從未獲得土地權,不存在取回的問題。至於李某繳納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於村委的越權,要求村委會返還,李某平地的經濟損失也可向村委主張,但原則上要按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因為本身李某應知村委無權批准宅基地使用權,其自身對此存在過錯。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透過承包合同的法律關係,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轉讓
符合特定條件才可以隨地上房屋一併轉讓,農民非法出賣宅基地的,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轉讓的條件:
(1) 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有宅基地但遠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購買宅基地後仍在標準範圍內);(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統一;(5)宅基地不得單獨轉讓,隨地上房屋一起轉讓。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權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築用房的材料(動產)與他人的宅基地(不動產)發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權應歸宅基地所有權人所有,從公平的原則出發,宅基地所有權人應返還或者補償建房人的損失。例外情況,如是租賃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確約定改建擴建應經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則不予賠償的,原則上尊重當事人約定。
五、房屋拆除後,如何確定宅基地的使用權
1、在原有宅基地範圍內拆除舊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請宅基地,但需報經鄉鎮政府根據村鎮規劃等批准。2、農民因搬遷到城鎮或者其他農村經濟組織後,拆除房屋的,村集體收回再行分配。3、國家徵收,由國家行使權利,經濟補償給農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財寶和文物的處理。
1、公民、法人對於發覺的埋藏物、隱藏物,如果能證明歸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歸其所有的,應當予以保護。
2、地下文物屬於國家所有,應立即報告文化管理部門,不能私自挖掘古遺址、古墓群等。
七、現役軍人能繼續使用宅基地嗎
農村戶籍計程車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退伍後,要重新回到農村去,因此他們並未完全脫離農村集體組織,可以繼續享受分配給其耕地、宅基地的權利。如果是軍官或三級以上士官,退出現役的,稱為專業,國家給予安置,可以看做是遷移而脫離了村集體組織,村經集體討論,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後,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換協議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將各自擁有土地證書的宅基地進行了協議互換,雙方並未向土地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後雙方各自進行了建房,雙方均知道且未提出異議。後李某受鼓動,以未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王某侵佔宅基地為由訴訟,要求退出侵佔的宅基地,回覆原狀。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願簽訂協議互換宅基地,且已實際履行。現李某反悔,其請求不應得到支援。法院應裁定中止本案審理,司法建議土地部門責令雙方補辦宅基地變更登記後,由李某撤訴。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門責令期限內仍未辦理變更登記,則法院恢復審理,依據土地部門的決定書,判決互換協議有效,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九、共用宅基地時各方使用權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佔用宅基地建房,必須經過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則權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視情況要求非法佔用人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佔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則視為預設,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築物,又不妨礙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佔用人可以繼續使用。
第二章土地徵收與徵用
一、在土地徵收過程中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政府的徵地公告發布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二、死亡人員能否成為徵收補償費的分配物件。
在徵地前死亡的人員不能作為安置物件。在徵地後死亡的人員,應當計算在徵地安置款的安置範圍之內,應當享有分得安置補償款的權利,其所應得的收益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體成員對本組織發包的土地享有優先承包權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有限承包權。
二、土地承包經過法定程式後生效
第一步經村民會議選舉承包工作小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擬訂方案過程中應當遵循民主協商,集體討論的原則。第三步依法召開村民會議,討論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透過承包方案。第四步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第五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發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時取得承包權。
三、發包方能夠干預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
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從事非農業生產,但必須尊重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無權干預承包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選擇從事何種型別的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能否因為婦女離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內,遇到嚴重自然災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對土地進行調整
承包期內,遇到人口變動,自然災害嚴重損毀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時,需要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三分之二討論同意,經鄉鎮和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批准,承包合同中約定不能調整的,按照合同約定。
五、承包家庭成員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佔的土地份額是否被繼承
承包方是以戶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員死亡的,由於戶還在,因此不發生整合的問題,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員繼續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戶消亡的,則其承包地不允許繼承,應當由集體組織收回,但應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經營家庭的私有財產,可以被整合。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如果繼承人不願意繼承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時,可以由發包方或者其他繼續承包該片林地的人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整合。
六、透過招標方式取得的荒山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
如承包人的繼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發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為由收回承包地,如繼承人不具備履行合同能力,則繼承應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給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送給他人經營,受遺贈人即可以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約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變更承包合同
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盡了自己的責任,仍不能避免標的物全部遭受損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責任,若不可抗力僅使部分標的物受損,僅需變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九、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轉讓承包經營權,發包人是否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農村土地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該轉讓行為無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轉包的條款,發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損失由自己承擔。
2、承包人轉讓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經發包人同意,此處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後的追認,發包人明知轉讓行為而未反對的,視為預設,轉讓行為繼續有效。
《最高院審理農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釋》第13條規定,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
十、發包方能否以情勢變更為由,主張原承包合同無效。
案例:承包期限內,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資修路的便利,承包戶經營和銷售的利潤翻了幾倍,村委認為承包款太低,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後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調高承包款。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情勢變更,致使繼續履行合同顯示公平的,並不會導致承包合同無效,當事人可以就合同變更和解除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訴訟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發生變更的客觀情況,按照公平原則處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發包人要承擔責任嗎
案例:王某與李村簽訂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為村民干涉無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經濟損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的,發包人要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後可追究該第三人的法律責任。
十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方式
1、 轉包:內部農戶之間,轉的是使用權,經營權主體不變。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2、 出租:集體之外的人。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3、 互換:本組織經營權的互換,互換後,還應與發包方變更承包合同。
4、 轉讓: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收入或其他來源才能轉讓,轉讓的物件應為從事農業的農戶,要經發包方同意。
5、 入股。參加農業股份制,入股分紅。
6、 反租倒包。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租回來,再重新發包或者由集體直接經營。
7、 退包。承包戶不想或無力經營,交回集體。
十三、土地經營權流轉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經營權以互換、轉讓方式流轉讓的,雖然互換合同,轉讓合同未經登記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承包方已經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因此與承包方交易,支付了價款,並進行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在流轉時(包括轉讓)無需經過發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將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從事商業活動
須符合三個條件,1、入股的主體只限於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2、入股只能從事農業經營,不能從事其他工商活動。3、入股是從事合作生產,而不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份,投入到從事農業生產的工商企業或者公司,也不能作為投資成立農業經營公司。
例外:森林法規定,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及相應使用權等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合作條件,但不能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十七、發包人採用強制手段干擾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承擔停止侵權、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等責任。
十八、對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鄰權利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時,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但因此造成相鄰方損失的,應當予以適當補償。
第四章其他
一、亂施農藥引發傷亡構成犯罪嗎
高毒農藥不準用於蔬菜、茶葉、果樹、中藥材等作物,違反規定濫施農藥,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農村水事糾紛,對政府的調解處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調解不同於行政裁決,對調解不服不能行政訴訟,要提起民事訴訟。
三、蓄洪使用農民土地的如何處理
政府將給與補貼和救助,但農民不能阻擾執行公務,否則按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檔案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2.主要節點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標檔案;
4.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注:上述檔案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標準規範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裝置、週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費用: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檔案要求和承諾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九條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執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
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汙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材料、裝置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材料節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條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週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杆、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範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裝置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十二條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5日按合同價款結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進度節點),付款時間為業主付款後,支付上月結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後付結算款的_______%,餘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後付清。(結算款支付額以扣除勞務管理費後的數額為基數)
3.在每月的承包費結算中,應扣除乙方向甲方勞務公司應繳納_______%的勞務管理費。
第十三條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
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第十四條工程保修
1.保修範圍、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保險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六條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2.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條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及投標檔案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後,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專案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第二十條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二十一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條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後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3
甲方(出讓方): 鹿泉市黃壁莊鎮______村______組,農戶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河北XX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機構程式碼證號:
住 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 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於 。四至界限 。 (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休閒(生態)農業用途。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元(或實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流轉土地土地名稱、四至界址、面積、質量等級情況表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土地面積和價格
甲方將土地________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
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
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________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________%的滯納金;逾期________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處理:
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5
為了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和充實原合同內容的完整性,確保乙方的權利和經濟不受損失,經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特簽訂以下補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義務儘快解決群眾阻撓乙方經營活動的行為,以便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能順利進行,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
二、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工作並經雙方書面確認後_____天內交清,後各交納期期限均按阻撓擔誤的時間順延,總承包截止期同時相應順延。
三、今後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防止阻撓、刁難乙方經營活動或侵佔乙方利益等行為的發生。如再發生類似上述等影響乙方經營使用和使乙方受經濟損失的行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擔全部責任,並以乙方經濟損失總額的伍拾倍賠償給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否則,交納承包金期限及總承包截止期按本協議辦法順延,延長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補充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6
摘要: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對於緩解農村土地矛盾,維護農民基本權益具有重要意義。目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這就需要我們做好農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工作。文章從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入手,對其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加強措施
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有利於促進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的不斷完善
在農村土地承包制度中,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健康穩定發展。透過對合同的管理來規範農村土地是最有效的和合理的,可以不斷地促進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目前我國的土地歸屬所有、歸誰經營一系列的問題已經落實,這就標誌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日趨成熟。
(二)有利於保障人民的根本權益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能夠保障人民的權益,由於農民的基本經濟來源就是土地,承包合同對農村用地規劃標準進行了規範,確保了農村土地的所有權以及經營權,具有法律效力,能夠保證人民對於土地使用的權益,給廣大的農民提供保障。
(三)為各類土地糾紛案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
為了避免在土地糾紛案件中責權不明的情況發生,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可以在土地管理中規範農民土地的權益,減少土地矛盾的發生,在土地糾紛案件中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
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現狀
(一)主要型別
我國國土面積遼闊,農村地域也非常廣泛,因此土地承包情況各地也有一定的差別,因此農村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種類也各不相同,筆者經過總結歸納,發現主要的糾紛有三種:第一種就是體制合法性較差的土地承包合同,這類合同在簽署時,主要是由承包人發起的,在實際簽署時一般都是採用借用組織成員的名義進行的,因此其有效性比較差,而且一旦出現合同糾紛,合同都缺乏法律效益,此外如果超過實際期限,很容易引發非常嚴重的法律糾紛問題。第二類是合同履行方面的糾紛,這類合同具有很強的法律效益,因此如果發包人想變更法律合同,其流程以及規定相當繁瑣,因此很容易引發農村地區的法律糾紛問題。第三類是責任違約糾紛,出現合同責任違約糾紛,其責任主體很明確,不存在職責不清楚的問題,出現這類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的某一方違反了合同條款沒有履行相關的責任,或者超過了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期限而使得另一方產生了比較嚴重的損失。
(二)主要特點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問題上,其重要集中在經濟糾紛方面。根據調查顯示,在所有的農村土地糾紛問題上,經濟糾紛就佔據了50%以上,而且由於地域性的差別,產生經濟糾紛的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的,但是歸結起來大部分的經濟糾紛的產生都和農村的經濟發展有關係。在農村,由於經濟主體結構比較單一,因此在實際發展過程中,如果過分的強調發展速度,就很容易造成土地糾紛情況。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土地交易是促進農村經濟水平提高的一種有效途徑,因此在農村應用土地承包合同是大勢所趨。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農村地區的農民對於合同的瞭解還不深入,因此一些開發商經常給農民設計一些合同陷阱,這樣不僅損害了農民的權益,而且在後期的土地管理中會非常容易造成土地合同經濟糾紛。
三、現階段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土地經營權轉讓行為規範化不足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市化的程序也在不斷的加快,因此在城市建設中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因此造成了我國大量的農民進城打工,而這些農民為了增加收入,一般都是將土地轉讓承包出去,但是基本上都是依靠口頭協議進行的,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護,一旦出現經濟糾紛,則很難確定權責。而且這種現象在農村尤其是一些偏遠地區的農村十分普遍,之所以出現這種問題,還是由於制度管理的不完善,進而導致農村土地轉讓行為出現不規範的現象。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不合理
在一些經濟發展比較落後的偏遠地區,缺乏完善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制度,而且一些調查取證工作也不能落到實處,這就導致證書的發放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造成土地經營權不明確,從而造成土地糾紛。
(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簽訂程式不嚴謹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其不嚴謹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首先合同的公證工作不能落實,導致許多合同中還存在一些“隱藏”條款;其次在土地承包過程中,仍然以口頭協議作為主要內容,書面協議反而很難有實質性的規範內容;再次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缺乏民主性,很多合同都是由領導包辦,最後在合同承包過程中,出現不法現象,扭曲了正常的合同簽訂流程,出現了一些非法承包,暗箱操作等情況。
(四)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員素質過低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關係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對社會的影響非常大,因此就需要一批高素質的管理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還需要提高,經常由於“人情”導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正常進行,而這些最終損害到了農民的利益。
(五)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宣傳教育不足
由於宣傳工作沒有做到位,導致農民對於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了解不深入,不仔細,而且隨著近年來土地矛盾的加劇,導致農民對於合同管理工作越來越不滿意,這也使得合同管理工作舉步維艱。
四、強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相關策略
(一)強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由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會涉及到每個農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加大對於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以提高農民對於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在實際工作中,各級政府部門要深入農村,做好實地調查工作,並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力爭獲得農民的支援以及配合,同時還要認真的聽取農民的一些建議和意見,宣傳土地合同管理工作給農民帶來的好處,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
(二)注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員的管理和稽核
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與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有著密切的關係,只有高水平高素質的管理人員才能做好土地合同管理工作,這就要求政府部門加大對於合同管理人員的管理,對其進行專業的組織培訓工作,並且要制定合理的績效考核制度,對於工作不認真,水平不高的人員給予一定的懲罰,對於培訓後仍然不合格的人員堅決不予使用,透過這一系列的手段,組建出一個高素質高水平的管理人員隊伍,更好的為農民服務。
(三)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法律風險的管理
要想提高在對於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管理水平,首先就要有一支高水平的風險管控隊伍,在土地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終止環節,風險管控人員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可以有效的發現合同中潛藏的各項法律風險,因此可以有效的保證土地合同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因此就需要政府部門加大對於合同法律風險管控隊伍的建設,積極引進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人員,從而提高隊伍的整體水平。其次還需要相關部門不斷的完善合同風險管控制度,並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以為合同管理中的風險管控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四)落實糾紛仲裁製度
從我國土地承包的實際情況來看,落實糾紛仲裁製度是十分必要的。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土地合同承包糾紛越來越多,因此相關的政府部門必須構建出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當地政府要認清目前的合同糾紛風險,儘快組成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以方便農村解決土地糾紛問題。
(五)積極學習和吸收外國先進的合同管理方法,善用和改造合同管理方法
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起步較晚,因此和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管理水平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土地合同承包管理工作的效果是非常明顯的,當然這和民族文化也有一定管理,外國人的契約精神比較強,但是歸根結底還是由於其合同管理方法比較先進。隨著我國近年來的經濟發展,農村土地承包活動也越來越頻繁,因此政府部門要不斷的學習外國的先進的合同管理方法,結合本地土地實際情況,不斷的改善合同管理方法,以促進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五、結語
隨著城市化程序的不斷加快,農民大量湧入城市打工,因此很多農民選擇將土地承包出去,在這個過程中,由於農民法律意識不健全,導致承包土地權責不明,土地糾紛事件不斷髮生。因此就需要相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土地合同管理工作,以減少土地糾紛問題,保證農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基於此本文重點討論瞭如何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以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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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合同7
甲方:(出租方)XX縣李家山鎮金躍村民委員會
乙方:金躍村村民馬玉財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XX縣罕井鎮
村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所建設、種植的地上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間,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及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土地有獨立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5.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並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本合同轉包後,甲乙雙方仍應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和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但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並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築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進行處理。在合同期滿後90日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如因甲方違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土地承包費。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期內以何種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費為人民幣 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築物、樹木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十、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1.土地平面圖。
(適用於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承包方式)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和充實原合同內容的完整性,確保乙方的權利和經濟不受損失,經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特簽訂以下補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義務儘快解決群眾阻撓乙方經營活動的行為,以便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能順利進行,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
二、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工作並經雙方書面確認後_____天內交清,後各交納期期限均按阻撓擔誤的時間順延,總承包截止期同時相應順延。
三、今後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防止阻撓、刁難乙方經營活動或侵佔乙方利益等行為的發生。如再發生類似上述等影響乙方經營使用和使乙方受經濟損失的行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擔全部責任,並以乙方經濟損失總額的_________倍賠償給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否則,交納承包金期限及總承包截止期按本協議辦法順延,延長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補充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乙方透過 方式取得甲方 的承包經營權,簽訂此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詳情
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合同期限
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有關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承包的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 。
四、土地的使用有關事宜
1)乙方承包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2)乙方對所承包的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3)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五、有關使用土地爭議問題解決
1)乙方在所承包的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2)乙方將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保證該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六、終止合同
1)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 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2)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3)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4)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5)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科學開發利用農村荒蕪閒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價值,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土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用途,承包方式為非家庭承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
(一) 承包標的位於___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以下簡稱“承包土地”)見附件《土地平面圖》,附圖應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具體位置以附件《土地平面圖》為準。
(二) 承包土地交付時的現狀:
(具體詳見附件《地上物清單》。乙方同意按上述現狀承包該土地。
第一條 承包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一) 承包土地用途為 。
(二) 承包形式: 。 第二條 承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地上物的處置
第四條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一) 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
1、 承包金按每年人民幣_____元/畝計算,_____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 承包金第一年為人民幣_____元/畝,從本合同生效後第二年起(即:□次年1月1日起/ □本合同生效後第13個自然月起)在上一年承包金的.基礎上每年遞增_____%。
(二) 乙方應當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 乙方應當將承包金支付至以下賬戶:
開戶銀行: ____
戶名:
賬號:
如上述賬戶變更,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下期承包金的截止期限前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承包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確保承包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及其他農業資源、汙染環境等行為。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承包土地的水利、路堤等附屬設施的合理使用。
3、 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 協調乙方與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協助乙方辦理供水、供電等必要手續,協助乙方取得免費通往承包土地的權利或許可。
5、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合同項下土地交付給乙方。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 享有承包經營權、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承包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用於辦理抵押或抵償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 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到期之日起 日內將合同項下土地交還給甲方。
第六條 保證條款
(一) 甲方保證其就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發包已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取得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二) 如乙方系承包土地所在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個人,乙方保證其具備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經濟能力和農業經營能力。
(三)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本合同中填寫所有內容真實有效,否則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一方的資訊如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四)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保證該土地承包事項嚴格遵守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出租和轉讓
(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轉包、出租或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
(二) 如乙方轉包或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
1、 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1) 乙方應當與第三方簽署關於轉包或出租的書面協議,並按該書面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2) 轉包或出租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約定相矛盾或相牴觸,乙方應當將協議文字交甲方審查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簽署。
2、 如乙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終止本合同,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交還承包土地,由甲方與受讓方另行簽訂承包合同。第八條 徵地補償
(一) 在合同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建設徵收、徵用該土地,乙方應按甲方通知的期限停止被徵收、徵用土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 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乙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第九條 承包土地及地上物的返還
乙方應當在承包期限到期時按以下方式返還承包土地及地上物: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視為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按承包金總金額的_____%(百分之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二) 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承包土地用途,甲方有權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用途,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整改、恢復合同約定土地用途,或因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無償收回該土地和地上物,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_____‰(千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逾期超過30日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承包金總金額的_____%(百分之_____)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四) 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給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 乙方在合同期滿後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將土地和地上物交還給甲方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並自行處置乙方新增的地上物,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友好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予以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續約和其他
(一)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 本合同約定的承包年限屆滿,如甲方繼續發包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乙方應當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向甲方書面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法律、法規、政策等規定不能續期的情形外,甲乙雙方應在確定新的承包年限、承包金金額等條件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並重新辦理相關批准、審批或備案手續(如有)。
(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住址: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根據中國土地租賃的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乙方本著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在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不變的前提下,約定租地的租賃期為十年,從20_年11月8日起。若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有變動,協議終止。租用期間內,甲方僅享有使用權,不得私自將租用土地進行買賣、轉讓。租期滿後,以雙方合作意願決定是否續約。
二、 乙方將位於天彭鎮旌旗社群10組的0154號承包土地__畝,租給甲方僅作為植樹地使用。若租用期間甲方想將租用地做其他用途須與乙方協商,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做其他用途,租金另議。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將租地收回,當年的租金將不予以退回,後果由違約的甲方自負。
三、甲方將按約定,在每年的11月8日前將租金(為每畝產800公斤幹黃谷摺合每年的市場價),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日期繳納全額租金,合約自動作廢,甲方應無條件將耕地歸還給乙方並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合約生效時,甲方應繳納給乙方租地還原費用押金1000元,若租期滿後甲方按規定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則押金1000元,全額退回;若違約,押金將不予退回。
四、 耕地在租用期間,若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徵用或佔用時,乙方收回甲方對該租地的使用權。
五、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的賠償或補償的費用全歸乙方所有,如土地補償費、安置費、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費。甲方對經濟林享有所有權,獲得國家對經濟林的補償費用。在國家或集體對該賠付方案出臺時,甲方應以國家規定的經濟林高賠付檔次的全額的50%,,一次性交給乙方。佔地後對於當年租地剩餘時間的租金將不予退回。
六、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關係到雙方利益的各項權利、義務的條款,甲、乙雙方將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截止日期與本合同一致,雙方簽字生效。
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蓋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齊9—10社邊界,南齊公路坎下,西齊半邊街村1組吳家溝為界,北齊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憑以現金支付,支付時間以每年的一月一日,_____年租金為_____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為_____元整,_____年至_____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灘後應積極治理,可用於養殖和種植業,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依法享有繼承權,轉包,參股合夥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任何植物及財產物質裝置。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5
甲方(發包方):委員會
乙方(承包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經村民大會表決透過,以公開協商方式將__山(__村級用地老林場)以租賃經營方式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租賃土地的用途
乙方將租賃轉的土地用於: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三、土地租賃時限
土地租賃期限__年,從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更改土地租憑年限不足__年時,甲方應用另立合同的方式無條件向乙方補滿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賃租金
1、租賃期限內,土地租賃總租金人民幣合計萬元。
2、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承租權。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土地租賃合同。
五、土地租賃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賃租金已於__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六、租賃土地型別、面積和質量
租賃土地為__山(__村級用地老林場),面積畝,四至界限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型別為:荒山。
七、租賃土地交付
在__年月日前,甲方應當將租賃土地交付給乙方。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再續租時,按本合同約定收回租賃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與乙方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賃租金。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在租賃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無論種植、養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預;
②租賃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國家徵佔補償標準,有權獲得與乙方投入相應的補償;
③可以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出租或發包給他人經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②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對租賃土地,乙方有權重新進行規劃改造,規範經營。
十、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與此同時,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全部投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3、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該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租賃期內地上青苗、附著物基礎設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補償款,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按乙方投入額的十倍予以賠償,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終止或租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國家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裝置屬土地發包方所有。
2、乙方對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建築物、附屬物、附屬設施、裝置擁有所有權和處臵權,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由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3、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種植的經濟作物、苗木、果樹等難以移植的,由有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4、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進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對乙方予以合理補償(具體以審計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為準)。
十四、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在不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如果乙方從事農業經營專案,爭取的國家政策扶持及有關資金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4、雙方約定:本合同不因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解除。
5、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賃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申請縣人民政府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鑑證方:(簽章)
鑑證經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