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安裝承包合同

鍋爐安裝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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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安裝承包合同1

  建設單位: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代購4噸燃氣蒸汽鍋爐一臺,型號:WNS4---1.25-YQ及部分輔機裝置,質量標準按TSG0001-20xx《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執行,並由乙方負責購買安裝,為使此工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依據國家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 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徐辛莊

  二、工程範圍:舊鍋爐拆除、新鍋爐基礎改造。新鍋爐及輔機購買、運輸、安裝、

  告知、鍋爐許可證辦理等全過程。燃氣裝置管道由燃氣站接至鍋爐燃燒機。(不 包括土建及消防報警工程)。乙方負責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鍋爐節能改造補 助資金手續,甲方提供必要的手續。

  三、承包方式:該工程實行包工包料。

  四、檢驗標準: 按TSG0001-20xx《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執行。

  五、工程造價:工程總造價:468700鍋爐購買、運輸、安裝、告知、辦證全過 程費用(見報價表)。舊鍋爐拆除歸甲方自行處理。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60%,鍋爐裝置到貨支付20%,安裝驗收合格各種手續齊全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20% 一次付清。燃氣裝置和管道工程造價16萬元(見燃氣系統報價單)乙方負責聯絡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安裝、執行、維護,甲方與該公司簽訂三年供氣合同裝置免費安裝使用,三年之內甲方如果有其他氣源代替,裝置和管道歸乙方所有,乙方負責拆走,甲方按使用日折算補償乙方費用,但最低不少於50%費用。燃氣費用甲方與燃氣公司單獨結算。燃氣價格執行北京市發改委下發(北京燃氣線上)指導價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付款,否則每日支付乙方1%的工程款作為利息補償乙方。直至款項結清為止。

  七、工程期限:工程進場日起40個工作日完成。具備執行條件。不包括辦證日期。

  如遇特殊情況,如政府法令、不可抗力。因甲方和氣候的原因工期順延。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變。其他特殊原因雙方共同協商可延長或縮短。

  八、甲方負責:負責水、電、路三通,協調工程中有關問題,以利工程順利完成。

  九、乙方負責:在施工中,嚴格按照技術要求、操作規程和驗收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遇到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要對施工人員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對施工 中發生的事故負責。

  十、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約,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損失。

  2.爭議解決程式: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細則,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不 成,依法向通州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工程維保:自驗收日起一年。乙方所做工程執行中發生故障,乙方接通知後 6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人為或外力損壞除外。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安裝承包合同2

  招標方:(以下簡稱甲方)

  投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一爐一機工程所有高低壓配電裝置、發電機組及其配套系統、變壓器及其配套系統、鍋爐、汽機系統所屬配電裝置、DCS系統等的所有電氣裝置的安裝、除錯、試運。全國統一通用安裝工程消耗量標準(定額)第四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定額”)包括:變壓器、配電裝置、母線、絕緣子、配電控制與保護及直流裝置、蓄電池、發電機與電動機檢查接線、金屬構件、穿牆套板、滑觸線、電纜、防雷接地裝置、10kV及以下架空輸電線路、配管、配線、照明器具、低壓電器裝置、運輸裝置與電梯電氣裝置等安裝及電氣裝置除錯內容,適用於工業與民用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中10kV及以下變配電裝置及線路安裝、車間動力電氣裝置及電氣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裝置安裝、配管配線、電梯電氣裝置、電氣調整試驗等安裝工程。

  1、高低壓電纜及電纜橋架敷設安裝、高低壓設施裝置及電纜保護管土建施工製作。

  2、高低壓配電櫃的安裝、除錯(詳見施工圖)。

  3、由高壓櫃到變壓器及安裝低壓配電櫃系統的安裝除錯(詳見施工圖)。

  4、發電機組安裝及由發電機至各高、低壓配電櫃系統的安裝除錯。

  6、高低壓計量系統安裝除錯,必須按供電公司的要求配置。

  7、接地系統安裝和接地電阻測試(包括配電房門框、門扇接地)。

  8、高低壓配電工程中相關的預埋、塞縫等專案。

  9、熱控及DCS系統的安裝除錯。

  10、母線、絕緣子、配電控制與保護及直流裝置、蓄電池

  11、辦理供電工程報建報審及驗收過程中所有手續,如報建需增加專案,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解決。

  以上工程承包範圍詳見施工圖、工程量清單。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為清包工程,甲方只提供裝置(距施工地點100米)及現場安裝所需水、電源,將水、電接至施工現場50米內。其它所有消耗性材料、吊裝費、運輸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本工程採用總價包乾的方式承包,即: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稅金、包保修、包報建驗收、通電等所有內容。

  2、本工程嚴禁分包或轉包。如有分包或轉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結算、支付方法

  本次安裝工程總造價為一次性總包乾價,包括政府的規費、開工報告費用、鍋爐檢測費及稅金等所有相關費用。若一次性監檢不合格時,所發生其它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本工程總安裝費為人民幣: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施工人員、機具進入甲方施工工地一週內付工程款的30%,鍋爐水壓試驗合格具備築爐條件後付工程款的30%,鍋爐試運驗收合格提供竣工報告後,乙方需從沂源縣地方稅務局開具建築安裝工程全額髮票一週內支付工程款的30%,剩餘10%留作質保金。質保期為貳年,執行滿一年後無質量問題付5%,執行滿二年後無質量問題再付5%。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提供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運輸道路。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圖、裝置圖各一套。

  (3)、組織施工圖技術交底。

  (4)、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供應相關的裝置。

  (5)、配合乙方辦理鍋檢、質檢的有關手續。

  2、乙方職責

  (1)、開工前,乙方負責辦理與本要求相關的《開工告知》等所有手續並支付相關費用,向甲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工程施工網路計劃、做好施工人員、機具材料的進場安排;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五天內乙方施工人員、機具進入工地,並對甲方的裝置材料進行交接、看管。

  (2)、在規劃的場地內佈置施工臨時設施。

  (3)、管理好自身範圍的安全、保衛工作,由乙方原因造成裝置、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圖、技術資料於甲方(並提供電子版),甲方在半個月內辦理簽證稽核手續。

  (5)、乙方應優先採用甲方指定廠家的材料(焊條、焊絲、氬氣)。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必須質保書、合格證齊全,並由乙方承擔其質量問題。

  (6)、乙方必須提供所有高壓焊工的原始證件,接受甲方的審查。

  (7)、乙方必須提供各專案負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以接受甲方的檢查,此專案未完工前不準更換負責人。

  七、工程質量及有關要求

  1、本工程以現行國家規程、規範進行施工驗收。

  2、分項工程竣工或重要專案施工完畢及隱蔽工程驗收,乙方要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質檢代表及監理方代表,並提供質檢記錄和工具,叄方驗收合格後簽字生效,工程未經甲方驗收不得進行下道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發生返工、修理等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有乙方承擔。

  4、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無證(或證件資質達不到行業標準)對所安裝部件施工,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將其驅逐出施工現場,乙方必須對相關裝置部件進行返工,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甲方還將對乙方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每人次。

  5、乙方在安裝過程中不得私自變更圖紙,如有變更必須經甲方同意,如乙方私自變更圖紙所產生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不含甲方所提出的圖紙變更)。

  6、因本次施工為立體交叉施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不應以趕工期為由妨礙其他公司施工,甲方必須堅持土建配合安裝為原則,並協調好各施工隊的施工秩序,若出現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將其驅逐出施工現場。

  7、安裝質量質保期為安裝除錯驗收合格之日起貳年,貳年之內乙方應無償負責處理由乙方安裝的工程所出現安裝質量問題,並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時內趕到甲方現場處理。在質保期內如因乙方安裝質量等問題引發甲方的重大經濟損失及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8、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安裝進度、質量狀況、安全情況等,決定部分專案的安裝是否繼續由乙方承擔。若甲方決定部分專案不再由乙方安裝,甲方將協調另行轉包,其相應的工程款甲方將從乙方總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安裝,甲方將不另行轉包。

  9、裝置防腐費用為人民幣元整,若乙方對裝置防腐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將裝置防腐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並另找施工隊伍。

  10、因甲方要求的技改部分(含裝置變更、裝置質量缺陷處理等,不含需返廠處理的)及增加的爬梯等所有部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並不得以此為由拖延工期。(更改壹次為準)

  11、承壓部件的探傷為100%(其中射線探傷為50%,超聲波探傷為50%)。費用由乙方負責。

  12、乙方派駐甲方的專案經理工程期間不得另派他人。專案經理離開施工工地時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有關人員,甲方同意後方能離開。並在保證不影響安裝進度、質量、安全等工作的前提下,必須在48小時內返回施工現場。

  13、乙方對所有承壓部件安裝前都需用壓縮空氣或蒸汽進行吹掃。乙方對所有閥門在安裝前應根據《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有關規定及甲方的要求進行水壓試驗和必要的解體檢查處理。

  14、本工程所用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負責,但需經甲方與監理方確認其質量,否則不允許在工程中使用。若乙方違規使用輔助材料,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

  15、乙方承建的工程專案,不論是否經過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的驗收,對所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均應負全部責任,不能以處理事故為由,提出增加費用或推遲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隱患。

  16、對於裝置水壓試驗、蒸汽衝管等所需的裝置由乙方負責。

  1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測量試驗儀器,工具吊裝機械,計量控制裝置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檢驗,並且經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18、乙方在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的質檢代表及監理方的監督,並根據要求及進度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材料合格證、質保單、各類實驗檢測、事故處理等報告,並簽字認定。監理方提供的檔案乙方不得拒籤,否則,每發生一次扣工程款人民幣5000。00元,(如發生爭議需三方協商解決)

  八、本工程採用的技術規範和技術措施

  1、國家及部頒與本工程有關的各種現行有效版本的技術規範。規程、設計院和製造廠技術檔案上的質量要求適用於本工程。

  2、與本工程有關的國家及部頒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如:《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鍋爐機組篇”等相關標準以及“電力工業鍋爐監察規程”等等。

  3、本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按電力工業部頒發的《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有關篇為依據;如:“鍋爐篇”、“加工配製篇”等以及電力部頒發的機組達標的有關規定等等。

  4、對不在規範驗評標準範圍內的,執行設計院、製造廠及甲方叄方議定的補充技術標準和施工技術要求。

  5、本工程執行下列有關規範、規程但不限於以下規程、規範。若有新的標準則必須執行新標準,替代原有標準。

  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監督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國務院)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

  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DL612—1996)

  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勞鍋字)(1990)8號

  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則(勞動人事部)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鍋爐機組篇)(DL/T5047—95)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管道篇)(DL5031—94)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焊接篇)(DL/T869—20xx)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管道焊接接頭超聲檢驗篇)(DL/T5048—95)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鋼製承壓管道對焊縫射線檢驗篇)(DL/T5096—96)火力發電廠基本建設工程啟動輔助設計竣工驗收規程(電建[1996]159號文)

  火電工程啟動除錯工作規定(建質[1996]40號)

  火力發電廠金屬技術監督規程(DL438—91)

  火力發電廠工程測量技術規程(DL5001—91)

  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

  火電工程調整試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試行)(80)電技字第26號

  6、除上述由國家及電力工業部頒發的規範、規程以外,檢查驗收仍需遵照圖紙、檔案;經會審簽證的施工圖紙和設計檔案;批准簽證的設計變更;裝置製造廠家提供的圖紙和技術檔案;專案法人與施工單位、裝置材料供貨商單位簽訂的合同檔案中有關質量的條款;專案法人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合同檔案及相關監理檔案。

  7、特殊要求:所有水冷壁、過熱器、省煤器等受熱管道安裝前均要做清掃、通球試驗。

  九、裝置材料的供應:

  1、甲方所有裝置到廠後的卸車工作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由甲方、乙方、裝置供應方三方共同參加開箱清點,檢查驗收,移交給乙方。

  2、甲、乙雙方辦理好裝置的移交或領用書面手續後,即移交乙方現場保管使用。

  十、開工除錯和竣工驗收

  1、開車除錯過程中,乙方參與除錯(協助甲方除錯)並跟蹤和處理除錯過程中裝置出現的所有問題。

  2、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必須不低於電力工業部電建(1996)159號文頒發的火電廠基本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及相關規程規定的要求執行。

  3、部分工程具備竣工條件,由乙方提請甲方和監理方進行驗收。甲方和監理方在驗收期限三天內進行檢查驗收,並按部頒標準評定工程質等級。

  4、鍋爐整體試執行168小時,叄方(甲方、監理方、乙方)確認合格驗收後五天內辦理完竣工驗收手續,竣工之日從次日算起。

  5、鍋爐整體啟動執行驗收後15天內,乙方將竣工資料移交甲方。

  6、乙方的工程檔案資料必須按國家檔案局和國家計委《基本建設專案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並滿足甲方對檔案資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過程及時做好收集、彙總、整理工程檔案。

  7、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10日內,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術檔案資料(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影印件,一份電子版)。

  8、乙方如不按要求按時提供工程檔案資料,每延誤一天處以20xx。00元人民幣的罰款。同時扣留剩餘工程款和不予進行工程竣工決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檔案為止。

  十一、安全生產、施工現場管理

  1、安全生產

  (1)乙方在人員進入工地前必須與甲方簽定相關的安全協議並交納人民幣20000。00元保證金。

  (2)、有關電力建設施工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應遵照電力工業部頒佈的《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3)、乙方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規定,必須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強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確定嚴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證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的安全與健康。

  (4)、乙方單位責任人必須親自抓安全。建立嚴密的三級安全監察網路和有效的安全保障體系;必須設立獨立安全監察機構。

  (5)、乙方必須按規定安排人員參加甲方組織召開的定期安全擴建例會。

  (6)、乙方應維修所有的護欄、圍牆、警告標誌及守衛設施。

  (7)乙方在整個工地實現“封閉化”管理,裝置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8)、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對於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權將其驅逐出施工現場,對於無理取鬧者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2、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進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確責任區負責人及安監負責人,各區的平面管理應服從總平面圖的要求和規劃,並履行報批手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並辦理出入廠手續,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

  (2)、乙方的施工臨建設施完整、環境清潔。生產臨建整潔、佈置整齊,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規定到位。

  (3)、乙方不準隨意在裝置、結構、牆板、樓道上開孔或焊接臨時結構,必要時需辦理手續後方可實施。

  (4)、乙方必須在溝道、孔洞、平臺、扶梯設可靠的永久性或臨時蓋板或欄杆,設明顯標誌和安全警告牌。

  (5)、乙方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裝置事故,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並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將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意見報告監理工程師和甲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施工計劃和報告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施工進度網路圖及提交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進度表,並於乙方在機具進入施工現場前交至甲方稽核。

  (2)、乙方應編制工程施工工作計劃,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點,報甲方和監理方稽核後實施。

  (3)、重要部件安裝應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裝方案),報監理方和甲方稽核同意後實施。

  十二、其他事項:

  1、整個施工過程中,原則上以設計交底後的圖紙為準,發生爭議時,由甲方出通知單,乙方按通知單要求施工。

  2、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增補要求、簽證單、會談紀要都是本要求的一部分。

  3、本要求約定乙方對甲方的投標檔案所有承諾條款與本要求具有相同的法律約束力,尤其參與本專案的主要施工人員必須與投標書的承諾相同。

  5、整個安裝工程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準轉包他人。

  6、本要求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本要求履行地為甲方所在地,若在執行本要求過程中甲乙雙方出現爭議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8、本合同經雙方單位簽章後生效。

  9、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安裝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責權,保證工程順利進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所承攬的鍋爐安裝系包工包料。應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第二條甲方只提供一臺2噸的蒸汽鍋爐,其他裝置及輔助件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所有施工均應按照國家安全質量標準施工,鍋爐安裝使用應符合各項國家標準。

  第四條該鍋爐承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工程給付方式為分期給付安裝前需給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廠後給付工程款30﹪;鍋爐安裝驗收合格後給付工程款20﹪;剩餘10﹪的工程款於驗收合格起一年後給付。

  第五條施工工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工,專案工期為天。

  第六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裝置使用安全及人員安全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第七條乙方按鍋爐國家安裝標準施工後,由乙方負責組織進行驗收,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

  1、為乙方現場施工提供施工用電、場地,為乙方安裝人員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術要求,確保安裝工期與工程質量。

  2、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資料。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如未達到安裝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要求承包方無條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應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約定的標準,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條輔機裝置須符合國家標準,保修一年(驗收合格後起算)。

  第十條除鍋爐單機外其餘所有附屬裝置、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運送到甲方施工場地。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

  1、如任一方違約,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損失。

  2、爭議解決程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依法向阿榮旗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附輔機裝置報價明細表。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鍋爐安裝承包合同4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金昌市熱電聯產(2×330MW)專案啟動鍋爐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金昌市

  工程內容:

  (1)兩臺啟動鍋爐本體及輔助裝置、鍋爐爐牆砌築、煙風煤管道、汽水系統、啟動鍋爐上煤系統、啟動鍋爐除灰系統、啟動鍋爐水處理系統、電氣系統安裝及單體除錯。

  (2)保溫及油漆工程。

  (3)鍋爐登記(執行證)由乙方辦理。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開工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

  總工期60天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給予順延。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評定等級:合格

  四、安全施工

  乙方應當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並隨時接受甲方、及業主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五、合同價款支付與管理

  1、合同固定總價為:(大寫)人民幣肆佰叄拾萬元整

  (小寫)¥4300000。00元(不含稅金)

  2、工程預付款:無

  3、工程款支付

  工程進度款按月支付,(現金支付)。按每月25號所報工程量的85%付款(付款時間不超過次月的10號),工程竣工1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付款至總額的95%,剩餘5%作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一年,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修復,質保期到後,十日內全額返還。

  4、管理費:乙方向甲方交納管理費:人民幣五拾萬元整,小寫:¥500000。00元

  5、施工現場用電、水費用,由甲方負責。

  6、合同外工作量另外計算費用(以圖紙為準)。

  六、材料裝置供應

  1、裝置及主材由業主供應。

  2、輔助性材料、消耗性材料、施工機械、施工用具由乙方自備。

  七、違約和爭議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則每拖後一天罰款20xx元(罰款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3、爭議: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約定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7月18日

  合同訂立地點:蘭州市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鍋爐安裝承包合同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就的供熱事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此共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承包年限為期半年,承包時間:自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20日止。

  第二條、具體內容:

  1、承包價格,包括兩部分第一是乙方自行向營區供暖戶每平方米收取35元取暖費;第二是在供暖期內補給乙方人民幣30萬元。即大寫人民幣叄拾萬元整。

  2、乙方享受補貼後然料費、水電費、爐鍋檢驗費,鍋爐水垢清洗費、煙道除塵費、勞保費、稅費、鍋爐工工資等都由乙方承擔。

  3、向供暖戶收取取暖費乙方可以自行組織時間和人員收取,補貼部分在承包期內分三次給付即20xx年11月20日前付人民幣10萬元,20xx年1月20日前付10萬元,20xx年3月20前付人民幣10萬元。

  4、維護、保修服務:合同期內乙方負責甲方鍋爐裝置系統的保修、維護,如裝置系統發生故障,乙方必須在12小時內通知乙方,並及時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擴大,減少損失,確保鍋爐安全,有效的正常執行。

  5、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供暖期內乙方必須保證供暖戶室內溫度達到18度,如因溫度上不去收不上來取暖費甲方蓋不負責;如因其他原因供暖戶不交取暖費甲方負責協調;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供暖期間鍋爐工所出現的一切安全責任、人損壞都由乙方負責。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承擔在合同過程中的防火、防盜等到安全責任,乙方建立鍋爐房各項管理制度,認真做好鍋爐執行各項引數的記錄。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款,導致停爐,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濟全同管理部門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安裝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責權,保證工程順利進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2、專案地點:

  3、專案內容:鍋爐基礎及其他配套裝置基礎的土建、2噸蒸汽鍋爐就位、所有配套裝置的安裝、煙風道連線、除塵系統的整體安裝、水、電氣線路安裝、相關行政質檢手續的辦理、鍋爐安裝後的相關驗收、配合煮爐、鍋爐試執行(正常出氣、正常工作)。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安裝中所需材料費用如:鋼管、板材、法蘭、彎頭、閥門、電線、螺絲等等其餘一切輔助材料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三、專案技術與質量要求:

  1、驗收標準:

  ①按甲方提供的土建基礎圖及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工程施工方案驗收

  ②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2、專案材料及裝置:

  本專案範圍內的鍋爐本機及廠家所提供的配套裝置(廠家的發貨清單為準)由甲方採供,其餘工程安裝材料及安裝輔材耗材等等由乙方全部採供承擔;所有進場材料及外購裝置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現行質量標準。提供材質檢驗報告、合格證等證明材料,由甲方對其認質認可,由乙方承擔質量擔保。

  四、專案造價:

  本專案安裝總價值為人民幣 (¥: 元)。鍋爐裝置安裝一次性包死,無重大變更不調整,若設計變更,按變更專案的單價由雙方共同約定變更費用及專案。

  五、專案施工工期限: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專案施工工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專案工期為 天。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乙方交給甲方鍋爐全部的質檢手續,開據稅務發票,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付清工程款的95%,剩餘5%做為質保金,待保修期到期之日後付清。

  七、安全約定: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裝置使用安全及人員安全責任乙方自負。

  八、專案驗收及保修:

  1、乙方現場施工、除錯全部完成後,由乙方負責向質檢部門申請驗收。

  2、專案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裝置隨機資料及驗收合格資料。

  3、專案保修期為3個月,自甲方驗收達到合格標準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若出現(除廠家索配裝置)乙方所安裝物件或安裝失誤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在12個小時內趕到現場維修。

  九、雙方職責與義務:

  甲方:

  1、提供鍋爐基礎設施部分的土建施工圖。

  2、負責為乙方現場施工提供供水、電及其接點。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3、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術要求,確保安裝工期與工程質量。如有異議與甲方及時溝通。

  2、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資料。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如未達到安裝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要求承包方無條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應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約定的標準,工期不予順延。

  5、乙方由於非自然力影響,未按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專案,應每天按合同總價值的5%繳滯納金。

  十、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

  1、如任一方違約,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損失。

  2、爭議解決程式: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細則,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交由當地仲裁部門解決或依法向伊旗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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