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法律故事作文精選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作文精選

  我們時時刻刻都活在法律裡,讓我們記住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法律故事,讓我們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小學生吧!下面是小編為您推薦的: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800字作文一】

  有一天,我和媽媽去逛街,媽媽看見“秋水宜人”推出了新衣服,媽媽就去“秋水宜人”裡買衣服去了。

  媽媽進去的時候,塞給我一點錢,說:“熱的時候自己去買冰棒。”說完,就去買衣服了。

  媽媽走了以後,我用N+1的速度跑到小賣部,快到的時候,我看見一個青年在跟老闆娘吵架:“我給你15元買冰棒,你竟然給我一個變了質的冰棒!我要換一個!”“你已經買了,就不能換了……”老闆娘說。

  我跑到那個青年的前面,問:“他為什麼給你變質的冰棒?”那個青年對我說:“小妹妹,你不是不知道,我在前面那家燒烤店排隊買燒烤,因為人太多,所以我到那個小賣部買個冰棒,沒想到她竟然拿了變質的冰棒。”

  不對呀!我拿了變質的冰棒都可以換的啊。我跑到小賣部,對老闆娘說:“為什麼給他變質的冰棒?”老闆娘重長心語地對我說:“那個青年剛才偷了那位先生的15元,指向一位先生,所以我給他一個變質的冰棒。”

  那位先生正好發現他的錢不見了,老闆娘大聲地對那位先生說:“你的錢在這裡。”那位先生跑過來。她對他說了事情的經過……

  我現在在寫一封信呢:

  可恨的賊大叔:

  您好!

  您的“生意”好嗎?說實話,我從心眼兒裡佩服您“掙錢”的高超手段。您每天晚出早歸,拿了這家的東西,又拿那家東西,不愧是靠膽量掙錢呀!您掙錢既不交稅,又不花本錢。您白天不辭勞苦地“踩點兒”,一天三頓飯,也忙得不能按時吃,晚上還得加班加點,甚至徹夜不眠,,太辛苦了!您鑽了這家鑽那家,夏天被蚊子叮得渾身上下全是包,可為了“掙錢”,您從沒一聲怨言。您可要保重身體呀!

  您每次“光顧”別人家,肯定不會空手而歸。前幾天,您還“光顧”了我家呢!那天晚上,媽媽把手機落在了客廳。大約夜裡兩點多吧,您不畏艱險,懷著“一往無前的勇敢精神”翻上我家二樓的陽臺,開啟窗戶鑽進客廳,拿走了媽媽的手機。您同時還“光顧”了另外幾家。一夜之間,您的收入上萬元。我真希望您再來一次,鑽進我家為您佈下的“天羅地網”!

  可恨的賊大叔啊!我勸您一句:“貪慾無涯,回頭是岸!”您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現在公安部門正在調集警力抓捕你們,你們應當早日自首,不然就會後悔一生啊!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800字作文二】

  一天中午,上初中二年級的小飛騎著腳踏車去學校。就在他走到十字路口時,紅燈亮了。但是當時街上車輛並不多,他看了看旁邊沒車經過就馬上猛蹬了一下,直向對面衝去。就在這時,一輛淺藍色的小轎車急馳而來……於是,一起本不應該發生的交通事故就這樣釀成了。

  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是走路精神不集中,戴著音樂聽筒過馬路;有的小朋友為了趕時間;有的小朋友缺乏耐性、貪圖方便。還有的小朋友認識不到交通規則的重要性,認為不遵守交通規則並不是什麼大過錯,等等。

  為了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行人必須在馬路兩邊的人行道步行走,一切機動車輛都不準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訊號燈的指示透過;在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

  小朋友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透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更影響司機的心情,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

  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透過時,先看左邊的來車,因為首先威脅自己的是左邊來的車輛;到了路中間就看右邊的來車,目測車速和距離,確認安全時才可以透過。

  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著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杆,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最危險的是穿越鐵路道口護欄與火車爭道搶行,這樣可能會被火車捲入輪下。

  絕對不能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會有造成死亡的`危險。

  可是還有一些同學天天沉浸網咖裡,這些同學都把法律拋在了腦後,事後我才知道在去網咖的同學的家裡都有電腦完全就是為了尋找一種所謂的刺激,還有的小學生父母在外打工,平時生活拮据,可是這些小學生竟然還從家裡偷錢去網咖,“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應該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我們時時刻刻都活在法律裡,讓我們記住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法律故事,讓我們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小學生吧!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800字作文三】

  法律無處不在,法律故事隨時發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紹一個發生在我們家裡的真實故事。

  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發生在我們家裡的這個故事也跟“偷”有關。我的一個爺爺家有個最小的兒子,爺爺奶奶看他很親,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給他,他有點什麼小毛病也不怎麼管。上學後,我這個叔叔見別的同學經常在校門口買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爺爺覺得他長大了,應該培養他良好生活習慣了,就拒絕了他的要求。被拒絕了幾次後,他不再開口要錢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幾毛錢“拿”走了。一次、兩次、三次……他見爺爺奶奶沒有什麼反應,自以為這種行為沒有被發現,就大膽地從幾毛到幾元錢,甚至十幾元也敢從家裡拿,自己吃不完還請同學們吃。其實,他的這些小動作早被奶奶發現了,她覺得不是什麼大事,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沒當回事。後來,他從家裡拿的錢越來越多,終於被爺爺發現了,訓了他幾句,也沒太認真。後來爺爺奶奶把錢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裡找不到錢,他就到親屬朋友家裡偷,因此經常受批評教育。

  幾年過去了,他沒考上學,就在家裡乾點活。但從小養成的“習慣”沒有改掉,總是從家裡偷錢、偷東西賣,在外面吃喝玩樂。後來就到哪兒偷哪兒,親戚朋友們沒一個敢招惹他的。終於有一天,他“離家出走”了,四處漂泊一段時間後,沒吃沒喝也沒弄到錢,就在他快走投無路時,鄰村一個他不太熟的朋友家辦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輛新摩托車借了出來,說是他爸爸讓他往城裡送點東西,馬上回來,天黑之前如果沒有還車,就讓人家到我爺爺家裡取。結果,天黑之後,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車,他的爸爸媽媽都不知道這件事,他也不見了蹤影。鄰村那家辦喜事的人報了警,警察找到了他,發現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買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進了勞教所,他在裡面呆了兩年,整個人瘦了一圈。他告訴我們裡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沒一點自由!家人們見他有了這麼多的感悟,覺得他應該改了!可是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為在網咖上網沒錢就偷,再次被送進勞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媽媽去看他,見面時間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他說對不起家人。他哭爺爺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貴與貧賤,今天我講的這個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從娃娃抓起,從小要讓孩子學法、懂法,才不會犯那麼嚴重的錯誤。叔叔就是因為小時候偷錢,爸爸媽媽不管,大了偷得越來越多,爸爸媽媽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終走向犯罪的道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家庭、社會都要負起責任,讓孩子們從小遵紀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護他們健康成長、維護社會良好秩序。

  瞭解法律,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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