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熱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_ ,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臺、內灘外灘等純淨糧田面積不少於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座標圖紙界定,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定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於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專案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檔案,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檔案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於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檔案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於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於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於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後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檔案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第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築物、設施、裝置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裝置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智慧財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穫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辦理。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於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採取,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專案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的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檔案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檔案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檔案優先於前出具的檔案。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

  乙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

  ____年_月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面積畝的土地(良田)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承包期限三年(自20____年1月4日至20____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畝660元整,合計___________幣(大寫)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當年租金。

  第二條:承包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承包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不改變農田現狀。

  第四條: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甲方的農田各項政策性補貼歸甲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條:承包期最後一年,乙方不得種植午季作物,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承包期滿,乙方應保證承包的土地達到承包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起訴。

  第八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保證金壹萬元整,保證金抵交最後一年承包款。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和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

  20____年1月4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3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xx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xx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xx以西與xx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xx西邊;

  南至:與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xxx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xx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乙方透過 方式取得甲方 的承包經營權,簽訂此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詳情

  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合同期限

  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有關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承包的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 。

  四、土地的使用有關事宜

  1)乙方承包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2)乙方對所承包的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3)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有關使用土地爭議問題解決

  1)乙方在所承包的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2)乙方將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保證該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終止合同

  1)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 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2)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3)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4)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5)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_鄉冬閒田,發展經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種植澤瀉,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_縣_鄉_村的水田 192 畝的小春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用於種植澤瀉。

  二、合同期限從20_年9月20日起到20_年3月20日止。

  三、轉讓價格及結算方式:按每畝100元,共計19200元,以現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負責做好所涉及的農戶工作,並造具花名冊由各農戶簽字認可後交乙方存檔。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後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節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

  六、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達成,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6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XXX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1、甲方將位於富裕村範圍內的集體林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邊以外300米南北一線;北至山頂分水嶺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經營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終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

  4、乙方承包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搞多種養殖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

  5、乙方對所承包的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轉讓轉賣權和繼承權。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8、甲方保證該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9、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購買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11、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X年 X月 X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及《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進一步深化土地承包經營權改革的指導意見》,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基本資訊。

  二、乙方基本資訊;乙方為自然人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資訊、相關附件及身份證影印件。

  三、承租土地面積位置:甲方將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位於農牧場有限公司生產隊畝(耕地、草地、林地等)承租給乙方使用,具體位置見權屬勘界圖。

  四、承租土地性質:承租土地所有權為國有;乙方承租土地的使用權人為----------。

  五、承租土地使用用途:乙方必須嚴格按所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的性質、用途使用,必須嚴格依法實行用途管制,嚴禁改變原土地性質、用途。

  六、乙方承租土地現狀:乙方承租土地為(耕地、草地、林地等),地上原有的構築物、建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訊網線等所有權人為。

  七、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承租金額:年租金為元/畝,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租金總額元。

  九、租金支付方式: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支付採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由乙方與甲乙雙方簽訂承租協議時,由乙方一次性全額支付給甲方。

  十、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承租土地必須依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租使用的土地,終止合同。

  2、禁止乙方對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擅自轉租、抵押、擔保等。

  3、甲方應保證所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與第三方爭議。

  4、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過程中,如需要水、電、暖等配套服務的,由乙方與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自行協商解決,費用由乙方負責;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為甲方,甲乙雙方就相關服務具體事宜、費用、價格等依法、依規平等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協議。

  5、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嚴格按承租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用途、性質、使用,禁止改變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使用用途、性質。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積、範圍越界使用。不得改變承租土地原現狀和地上建築物、構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訊網線等設施;乙方在承租使用過程中對原有的地上建築物、構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訊網線等造成損壞的由乙方予以賠償並恢復原樣。

  6、禁止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築物、構築物等;乙方因生產作業確需臨時建設相應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法定程式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時自行拆除,恢復原樣。

  7、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應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禁止隨意安放、丟棄、傾倒使用過程中的農藥、糞肥及包裝物等;嚴禁使用長效農藥並嚴格按環保要求進行生產作業;雙方須簽訂環境保護協議,造成環境汙染的由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雙方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使用土地期間因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產生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第三方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9、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一切風險自行承擔,如需參加農業保險,由乙方自行到相關保險公司辦理,涉及賠償事宜按與保險公司的約定執行。

  十一、不可抗力: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國家經濟建設等依法佔用土地,致使雙方無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數超過30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違約金外,不得要求返還已支付承包費用。

  2、乙方擅自對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轉租、抵押、擔保等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已支付承包費用,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承租土地用途約定或造成環境汙染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承包費用,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行政處罰、第三方侵權費用、環境治理費、土地經營補償費、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差旅費、保全費、鑑定評估費等。

  4、乙方要在承包期結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之後10日內將承包土地內屬於乙方的材料、裝置運出,所有垃圾清理乾淨後將承包土地交付甲方,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每延遲一日應當按照元支付違約金,直至清空所有垃圾、殘物為止。

  5、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築物、

  構築物等情形,應及時恢復原狀,在甲方通知後拒不拆除或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除承擔損失費用外,並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前述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行政處罰、第三方侵權費用、環境治理費、土地經營補償費、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差旅費、保全費、鑑定評估費等。

  6、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承包土地,則按照總合同價款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其他約定

  因國家經濟建設等徵用佔用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依法補償至法定的土地使用權人(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地上建築物、構築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訊網線等設施裝置的賠償補助歸甲方(所有權人);本合同由乙方種植的青苗補償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等的賠償補償歸乙方所有。上述賠償補償按照相應的承接主體分別與佔用土地一方簽訂賠償補償協議。

  十四、乙方在承租甲方土地期間,涉及的國家相關原惠農、支農、產業扶持政策等相關補貼,享受標準和主體(單位、人員)按屬地國家相關原政策執行;在乙方承租土地使用期間國家新出臺的相關惠農、支農、產業扶持政策等,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甲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履行期間,各方應按照本合同填寫的單位地址,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催告其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等;本合同填寫的單位地址是所有法律文書的接收地址。如果地址發生變更,應向相對方發出正式通知,否則不影響正式送達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備案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下無正文,後接簽字蓋章頁及附件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或簽字):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地址:地址: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附件:

  1、權屬勘界圖(承租土地位置圖)

  2、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情況明細表

  3、環境保護協議

  4、安全生產協議

  5、農業保險協議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8

  甲方(出讓方): 鹿泉市黃壁莊鎮______村______組,農戶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河北XX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機構程式碼證號:

  住 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 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於 。四至界限 。 (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休閒(生態)農業用途。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元(或實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流轉土地土地名稱、四至界址、面積、質量等級情況表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泉太鎮新農村一組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土地型別)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地上的電力、水利設施的維修、維護、保管有甲方負責,甲方的現有農機設施的使用、維護問題。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汙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

  月30日.

  第三條.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_____縣_____鄉(鎮)_____村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x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護條例》、農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及中央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為完善、規範土地二輪承包管理,保護農村土地承包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和期限

  甲方將本集體經濟組織第 村民組農村集體所有的 畝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從事農業生產。土地二輪承包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及時規範辦理好因國家徵收、徵用、集體佔用土地及農戶流轉土地的相關手續,搞好土地檔案管理。及時調處土地承包經營中發生的矛盾和糾紛,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

  5、執行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生產設施建設。

  6、負責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國家依法徵收、徵用和集體道路、水利建設等公益事業佔用,應自覺服從,但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承包村鎮規劃區內耕地,因農戶建房需要的,應當服從甲方的安排。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積極配合村集體經濟組織搞好專案農業園區建設、農業產業化經營。

  4、採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土地的,須經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合同報甲方備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干涉乙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由市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涉及國家徵收和徵用、集體佔用和規劃區內農戶建房等需要,乙方不服從安排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承包土地發生變化的,應於當年去甲方處辦理合同、清冊、證書等相應變更手續。乙方放棄辦理,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拒絕辦理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頒發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同時作廢。

  2、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姓名: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立、合併的,應當變更土地承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和鄉鎮經管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齊9—10社邊界,南齊公路坎下,西齊半邊街村1組吳家溝為界,北齊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憑以現金支付,支付時間以每年的一月一日,_____年租金為_____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為_____元整,_____年至_____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灘後應積極治理,可用於養殖和種植業,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依法享有繼承權,轉包,參股合夥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任何植物及財產物質裝置。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阜渦路以西,原潘寨中學教學樓以東的部分耕地,承包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面積平方米,合畝。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不能建造建築物,不能取土改變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該耕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乙方不能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2.本合同履行中,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或教育辦學佔用該土地,乙方立即無條件讓地。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20天簽訂下期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乙方違約,承包金甲方不再歸還給乙方。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土地收回。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4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5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承包地點:

  二、承包面積:

  三、承包期限:甲方將土地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1月30日止,承包給乙方經營。

  四、承包價格:每年 ,乙方採用每年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金。

  五、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土地丈量、土地上的青苗費由乙方負責。

  六、經甲乙雙方辦理手續後土地使用權歸乙方至合同結束。如有糾紛乙方負責處理。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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