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精】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約定解除(也叫協議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終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依法成立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同時,《合同法》也規定了自願原則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則。根據自願原則,當事人不僅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也享有協議解除合同的權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後,在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可以協商;在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隨意收回承包地,是農村土地承包立法的關鍵條款和核心內容。但是由於土地發包方具有監督土地合理利用、保護土地的權利,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法定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

  指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沒有履行或沒有履行完畢前,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時,行使解除權而使合同關係消滅。根據《合同法》第94條規定,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農村法律,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1、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土地承包合同目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村集體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

  3、犯罪服刑被依法登出戶口的農民的承包地。注意:對服刑時間不長,一兩年至於幾個月就將刑滿釋放的人,他們行滿釋放後回家繼續務農,應當給予其生活出路,對他們的承包地可以不做調整,由其親屬耕種。

  4、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家庭消亡,為避免已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繼承人因繼承而獲得兩份承包地,允許村集體收回該戶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5、承包方農戶喪失勞動力,無力繼續耕種或者經營土地,本人自願放棄土地承包權的;

  6、承包方隨意改變土地用途,或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7、國家建設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徵用或者批准佔用的;

  8、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並取得非農業戶口的;

  9、承包方遷入其他集體經濟組織取得成員資格並承包經營土地的;比如農村婦女出嫁,若是婆家所在地給出嫁女子承包地了,孃家的承包地當地村集體有權收回。

  10、承包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村集體可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地。

  11、解放軍、武警部隊現役軍官(警官)或者轉業後國家安置工作計程車官,根據軍隊的有關規定,部隊應當及時通告地方人民政府,對其家屬停發優待金,由其入伍前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承包地。

  如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爭議,應按如下方法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產權情況

  二、出讓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260元價格,將名下64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20__年,承包費五年一付,金額83200元。到20__年1月1日之前,將後五年承包費金額83200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64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50萬元。

  六、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3

  甲方:(出租方)XX縣李家山鎮金躍村民委員會

  乙方:金躍村村民馬玉財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村種值業的發展,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四至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待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所承包的土地歸還甲方並復墾。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地邊地界的臨時問題的處理和土地應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購置財產的所有權。大棚賠錢歸乙方所有。如喪葬損失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5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乙方透過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農村耕地700畝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 農村耕地700畝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20xx年03月25日起至20xx年03月25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700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700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700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700畝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耕地700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700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五家渠市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3月25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6

  無論是怎樣的合同都有一個訂立程式,在經過合法的訂立程式後,那麼合同才會具有法律效力。對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而言同樣如此,那麼大家知道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訂立程式是怎樣的嗎?以下是具體介紹。

  農村土地承包事關廣大村民的切身利益,能否做到承包過程的公開、公平和公正,直接關係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關係到黨的農村政策的貫徹執行,也關係到農民對於農村建設和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因此,《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了嚴格的發包程式。根據該法第19條的規定,農村土地的承包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1.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農村土地承包對於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益保護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在承包過程中,既要防止全體村民的利益被出賣,也要維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承包必須體現全體村民意志。在承包程式啟動之時,首先要透過選舉的方式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不能由村鄉(鎮)負責人或村支書、村委會主任指定或者自行任命,必須透過選舉產生。至於具體的選舉方式,可以由全體村民參加選舉,也可以由部分村民提名,村民大會審議透過。村黨支部、村委會成員可以作為承包工作小組的候選人,但他們並不是當然的候選人,不具有必然參加承包工作小組的資格。

  2.擬定並公佈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產生以後,要針對特定土地的承包擬定承包方案,並予以公佈。承包方案的擬定必須嚴格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超出法律規定增加內容,不能依據各種“土政策”擬定承包方案,更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設定不合理的條條框框,排斥部分村民參與承包的權利,謀少數人之私利。

  3.村民會議討論透過方案。經過公佈的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應當在適當時間召集村民會議,聽取村民對承包方案的意見,在民主的基礎上,透過投票表決,如經過2/3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則承包方案產生法律拘束力。否則,沒有法律拘束力,不能進入實施。

  4。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透過以後,便受到法律保護,產生法律效力。承包工作小組應當按照方案組織具體落實。屬於家庭承包的,應當在全體村民範圍內按照承包方案所確立的承包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戶。如屬於不宜由家庭承包的四荒地和數量較少的果園、茶園以及養殖水面等,按照《土地承包法》第3條的規定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協商的方式確定承包人,但是,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需要注意的是,國務院關於“四荒”地的規範有兩個,包括199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釋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工作的通知》,這兩個檔案都強調指出,“四荒”資源承包、租賃、拍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這是承包“四荒”地的政策上的限制,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守。

  5.簽訂承包合同。確定了具體的承包人以後,承包工作小組應當督促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必須明確,發包方並不是承包工作小組,而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工作小組只承擔有關承包的.具體工作。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發包方應當在合同上籤章,同時也須有發包方代表和承包人簽字。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承包人和承包合同管理機關各執一份。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7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8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承包地點:

  二、承包面積:

  三、承包期限:甲方將土地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1月30日止,承包給乙方經營。

  四、承包價格:每年 ,乙方採用每年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金。

  五、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土地丈量、土地上的青苗費由乙方負責。

  六、經甲乙雙方辦理手續後土地使用權歸乙方至合同結束。如有糾紛乙方負責處理。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9

  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具體要注意以下幾點: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0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1

  發包方:

  承包方: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維護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和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透過的農村土地承包方案,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地 塊名 稱

  地塊

  編碼

  坐 落

  面 積(畝)

  質 量

  等 級

  備註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積總計

  二、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

  1. 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 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承包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承包方的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承包方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不構成違約。

  4. 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方有權獲得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補償。

  3.承包方透過互換、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地的,由發包方與受讓方簽訂新的承包合同,本承包合同依法終止。

  4.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5.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原簽訂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縣(市、區、旗)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發包方(章):

  承包方代表(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2

  發包方: 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年,由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並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鎮人民政府的批准。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範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畝土地,其四至範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但因乙方已於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帶給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群眾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夠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承包金為每年萬元,在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職責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一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後,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潛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務必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潛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下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職責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務必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能夠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個性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萬元訂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3

  甲方:X X村九組

  乙方:X X村十二組村民李XX

  xx合作社於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裝置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X村九組 乙方:X X村十二組村民李×X

  代表人:X×X

  X X X X年X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4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透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風險告知: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透過承包方案;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簽訂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 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風險告知: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時,因儘量避免合同的實質內容不明確:一是標的不明確。如土地、果園、荒坡的四至不明,建房築路、添置灌溉設施、架設電路等權利義務關係未予明確。二是承包基數及交款辦法掌握不好。發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憑著少數人的粗淺體會,或對市場的變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中確定的基數往往過高或過低,高者可能影響承包者的生產積極性,導致合同難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紅眼病”,總想提高基數或提前終止合同。三是違約條款約定不合法。如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合法,常常為了避免風險強調責任,把它確定得高出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數倍甚至幾十倍,使此種違約金約定成為一紙空文。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產權情況

  二、出讓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260元價格,將名下64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10年,承包費五年一付,金額83200元。到20xx年1月1日之前,將後五年承包費金額83200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64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50萬元。

  六、其他事項

  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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