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山林合同(合集15篇)

承包山林合同(合集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山林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承包山林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透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透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xxx年,即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xxx年共計金額為xx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xx%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承包山林合同2

  發包方:(下稱甲方)

  承包方:(下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具體以1:10000地形圖勾匯為準)

  1、地點或地名:

  2、界址: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3、面積畝。

  二、時間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

  1、承包價格:xx元/年.畝,每年共xx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3

  甲 方:襄樊市襄城區鳳凰村村委會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並經甲方村民眾大會討論透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承包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70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年經營權賣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70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額 承包費為 元,共計 元整(小寫:¥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山林樹木、雜樹補償款等一切費用。

  四、結算辦法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 7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費用。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保證該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七、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八、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嶺林地,甲方保證所有山嶺林地、樹木不是生態公益林地,如果林業部門出於需要規劃為生態公益林,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九、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法定人數的村民代表透過並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十、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山林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期間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

  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後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5、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6、乙方一次性承包山嶺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為70年。山嶺權屬仍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採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租金。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評估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費用,並且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仍然享有對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經營使用保護該林地;

  3、制止乙方損害該林地的行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租賃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負責協調山林周圍村民的各種關係,處理突發事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安定的社會環境;

  4、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能正常使用;

  5、甲方為乙方提供政策、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並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林業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山林合同4

  出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的山嶺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條款如下:(共計三頁)

  一、承包地點:經雙方現場實測面積 畝(其中包括荒田面積 畝), 甲方林權證號:

  二、山林權屬:山嶺權屬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

  三、承包時間: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無續租, 乙方無償將林地歸還給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計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簽訂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時預交 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後每年租

  金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付清,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合同終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後,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壹

  2、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嶺內開設林區公路, 及在承包的山嶺外開設的原有道路應無償給乙方使用,不另作補償。以及乙方在本村水庫用水(無定量用水)都為無償使用,不另作補償。

  3、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並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4、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5、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6、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甲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

  2、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貳

  八、山嶺承包給乙方只能作種植,養殖,或另類開發、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援。

  九、如因國家建設、採礦需要徵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 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證人:

  年 月 日

  附件:

  1、租賃林地的《山林權證》影印件

  2、租賃林地的平面圖。

  3、租賃林地村民簽名單。

承包山林合同5

  發包方: (下稱甲方) 承包方: (下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具體以1:10000地形圖勾匯為準)

  1、地點或地名:

  2、界址: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積畝。

  二、即從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

  1、承包價格: 元/年.畝,每年共 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山林合同6

  本屋為甲方(以後簡稱甲方):

  承包為乙方(以後簡稱乙方):

  1、全屋場群眾大會決定,將現有開墾的山地按國家圖紙實際面積計算一併承包給乙方(按實面積為準)。

  2、時間自20_年3月5日起至20xx年3月5日止(時限30年)。

  3、承包金額為每畝每年45元人民幣。

  4、前期山林開墾投資費用歸乙方償還。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畝補貼,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費用,無論乙方採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無理要求。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不得違約。

  6、三年後,甲方除享受45元一畝外,如遇國家有對山地補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撥的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國家徵收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建築物的徵收款(歸乙方所有)。徵收多少面積應減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內,應維護乙方利益,支援乙方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規章制度。如甲方出現故意刁難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歸甲方負責,觸接刑法的,乙方有權申請追究刑事責任(損失款乙方有權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雙方無權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終止合同應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在三日之內終止合同,賠償金額伍萬元整)。

  10、在開墾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歸乙方完成。

  11、甲方應儘快將所開墾的山地丈量整冊到戶一式兩份,一份交甲方各戶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檔(整冊時限4天)。

  12、交款時間為每年的4月1號(陽曆)一併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前三年的每畝80元補助款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7

  甲方:

  乙方:

  乙方為發展林業苗木經濟,合理利用甲方所屬的荒山,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苗木栽培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元,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設管道從____區橫XX所屬各村民小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承包山林合同8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系原發包方)

  經周____鎮____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____鎮____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裝置。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著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

  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為30年;

  ②草地(荒地)為50年;

  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裝置,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透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協議為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___鎮____村組

  在場人:

  20____年7月28日

承包山林合同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第1條 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承包本合同。

  第2條 甲方將其隊權屬所有的位於 一幅土地

  第3條 乙方依據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範圍內。

  第4條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5條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總共人民幣 元(¥ 元)。

  第6條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籤齊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幣 元;以後每年的承包金定於當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則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付逾期利息,計至付清當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來的年度承包金時,出具《收條》給乙方;《收條》為一式兩份,甲方一份備存。

  第7條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徵用時,政府補償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財產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8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動解除,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9條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進行的林、農業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規定,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10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1 發包給乙方依法經營農、林業;該幅土地的面積 畝。

  第11條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包、轉讓、轉租該土地給第三方經營,否則,甲方單方有權終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12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權屬無爭議,若因土地權屬與他方爭議,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並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但最高賠償數額不得超過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經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數額。

  第13條 本承包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雙方認為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一致,以達成的書面協議為準。

  第14條 本合同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15條 從合同承包期滿的第二日起,乙方遺留在原承包土地內的一切財產全部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16條 本承包合同若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 本承包合同未約定的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18條 本承包合同從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xxxx村委會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甲方):

  村民代表:

  承包方(乙方):

  簽訂時間: xxxx 年xx 月 xx 日

承包山林合同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透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透過,決定將______村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

  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

  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

  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

  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存檔___份,公證機關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1

  發包方: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身份證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透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透過,決定將村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包山林合同12

  甲方:

  組長: 身份證號:

  副組長: 身份證號:

  乙方:

  村民: 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XX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覆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80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後方可採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

  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埂上為界;

  第四段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

  北至: 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上為界;

  西至:右邊為界;

  北至:

  第一段;

  第二段: 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為界;

  南至:

  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西至:

  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北至看守房後牆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採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採發以後,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後,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________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於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後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範圍為準,並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並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後,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採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數量,樹種,範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採,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並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徵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後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佔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徵用和企業佔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於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 %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3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的山嶺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條款如下:

  一、承包地點:經雙方現場實測面積______畝,其中林地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林權證號____________。

  二、山林權屬:山嶺權屬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採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租金。

  三、承包時間: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乙方無償將林地歸還給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計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簽訂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時預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後每年租金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付清,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合同終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離開田邊______米,墳墓邊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後,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

  3、在合同期內,乙方墾荒、種植、開路所損農民農田作物時,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解決。

  4、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嶺內開設林區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內的原路在不擴大的前提下無償給乙方使用,不另作補償。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嶺林地,甲方保證所有山嶺林地、樹木不是生態公益林地,如果林業部門出於需要規劃為生態公益林,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並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林區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8、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9、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甲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

  2、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八、山嶺承包給乙方只能作種植開發、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援。

  九、如因國家建設、採礦需要徵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處: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雙方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點、四至及面積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兒灣。四至:東至田公路;南至灣(羅家灣山交界);西至嶺(羅家灣交界);北至公路面積12畝。林地詳細四至界線見附後的萬分之一地形圖。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擁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雙方採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為25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採伐出售須扣除採伐時的稅收、人工費、搬運費及其它雜費)。承包期內,在不損害甲方利益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林木所佔份額由子女繼承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攔。

  四、責任和義務

  承包合同簽訂後,乙方負責完成造林任務並承擔管護責任,並使成林。其生產人員安排及生產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 甲方無權過問。造林和管護所需資金由乙方金額承擔。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權屬清楚、無山林糾紛,並協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災和人畜破壞。若發現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為毀壞林木,乙方一經查實有權依鄉規處罰。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內從事其它非林業生產活動(如放牧、挖礦、取土等)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林權證書。

  五、甲方林權證不能抵押出賣,如果抵押出賣,後果自負。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在林地承包期內發生爭議的,儘量透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七、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縣林權辦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乙方透過調查與自身發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進,並規劃在所屬的流轉林地、田地範圍內,種植大樹古木、花卉、苗木、藥材、果樹、種養殖等。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的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縣鎮村的下列林地林權證:林證字

  ( )第號、縣林證字( )第號、(具體見林權證及附圖)面積共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從20____年4月26日起至20____年6月30日止流轉期限共43年,(具體時間以林權證日期為準)流轉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和花卉苗木種植等經營活動。上述林地、交付現狀:山上的林木由甲方處理後交給乙方使用,處理時間不得超過半年。

  第二條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權。

  4、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正協調處理,乙方的糾紛問題,如發現破壞者,責令賠償,按情節處罰,或遺交司法機關。

  5、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愛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利,產品處置收益權及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

  2、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對當地造成汙染,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需建房作為倉庫、辦公房、職工宿舍等,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設工程,同樣的條件和價格優先承包給甲方村民。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該土地如遇政府徵用,乙方有權利按國家標準依法獲得其應得的各項補償費用,土地徵收費在外。

  三、流轉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自簽定協議之日起,流轉價格林地每畝120元,按照遞增方式,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每畝20元。20____年至20____年為每畝120元,20____至20____年140元,20____至20____年160元,20____至20____年180元,20____至20____年200元,20____至20____年220元,20____至20____年240元,20____至20____年260元,20____至20____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轉價款

  154020.00元以後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則進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範圍大小收取管理費每年______元。

  四.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動,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和合並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隨意終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損壞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2.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3.如要修改合同,經雙方商議一致,可另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變更。

  4.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處理。

  5.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合同期內歸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由乙方自行處理. 。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六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

  2、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林業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後,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的雙倍經濟損失。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政府管理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後補充條款,完善合同內容,並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八、本合同自20____年4月26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國土所,林業部門各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鑑證機關:

  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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