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礦山合同 14篇

承包礦山合同 14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包礦山合同 ,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包礦山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雙方一致同意,乙方獨立承包甲方所屬礦區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實際施工範圍的確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表明的範圍做為準。(根據實際生產情況,施工範圍經雙方協商可作調整,調整範圍以書面形式確認。)

  2、乙方以大包乾的形式對甲方工程進行承包(即:包施工、包產量、包進度、包本協議約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動力消耗、包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裝置使用操作及維修保養),並對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和產品質量全面負責。依法獨立承擔承包範圍的安全生產責任、民事責任。

  二、承包工程內容

  1、開拓工程:

  擴幫、起底按相應工程單價計算。

  2、探礦工程:

  3、採準工程

  4、回採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術引數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圖描述為準,()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計價方法及單價

  (一)、計價方法

  1、驗收合格的掘進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單價計算總價。

  2、出礦量按毛礦扣除廢石和水份之後的淨礦量計算;

  礦石總價按淨礦量乘礦石單價計算總價。

  (二)、單價

  以上掘進費用定額,按掘進工作面湧水量小於40 m3 /h計算。單工作面湧水量大於40 m3 /h時,甲方承擔超出部分排水電費。

  四、裝置、材料供應

  (一)、甲方負責提供的裝置、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裝置包括:動力變壓器、配電櫃、牽引車、整流櫃、破碎機及皮帶運輸機、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機、永久空壓機、磁滑輪。詳細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裝置明細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鋪軌材料、主風水管、主電纜、電機車架空線及配件、絞車首次使用的鋼絲繩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滾等。詳細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細表》。

  (二)、乙方負責提供的裝置、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條第(一)項明確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裝置、材料外,其餘一切材料消耗、水電動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裝置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由其承擔。

  五、乙方應當承擔的其他費用

  1、乙方負責承包礦區、生活區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費用由乙方負擔。

  2、承包範圍內的裝置、材料運雜費,小型裝置的安裝費、貨場管理其他輔助工程費,臨時支護安全措施費。

  3、乙方自主負責承包範圍內人員的組織、錄用;材料進購、 保管,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主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關係,甲方可以應乙方的請求幫助乙方進行協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依法向相關部門按期繳納相關稅費,因乙方繳納不及時所產生的罰款或其他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在承包工程後乙方的生活和生產的費用,乙方所有人員的保險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諾

  1、生產任務:全年計劃生產鐵礦石萬噸(淨礦量),各種規格井巷具體安排及採礦作業計劃以當年甲方下達的生產作業計劃為準。

  2、乙方保證實現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產品質量、工程進度、產量、裝置完好率等計劃指標。

  3、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無因工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議》、《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執行,完成安全生產目標任務。

  4、乙方在承包期內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裝置完好率達到95%以上,其他裝置、設施完好率達到85%以上。

  七、工程進度、質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生產的礦石產量和井巷掘進量與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下達的當月生產任務和設計要求及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本合同沒有約定標準的適用國家標準

  2、出礦礦石塊度小於400MM,進入選廠大於400MM大塊由乙方處理,費用乙方負責。

  3、回採施工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嚴格控制廢石混入,禁止礦石、岩石巖混倒,發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20xx元,根據情節由甲方確定具體數額。

  4、掘進工程計量,以甲乙雙方月底共同驗收的工程量為準。結算礦量以甲方質檢部計量的淨礦量為準。

  5、乙方完成甲方下達的月掘進計劃任務100%-110%(不含110%)時,掘進單價執行本合同單價;完成甲方月計劃任務110%-120%(不含120%)時,掘進單價上浮10%;完成甲方月計劃任務120%-130%時掘進單價上浮20%;完成計劃任務130%以上時,掘進單價上浮30%;未完成當月掘進任務時,當月掘進單價按照當月掘進完成量佔當月任務百分比乘以約定單價執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當月下達的生產計劃為基礎,按照當月進度,次月25日前撥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為質量保證金;礦石及採礦工程不留質量保證金)

  7、乙方安全考核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約定標準承擔違約金。

  八 、工程驗收

  1、乙方按照《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13-90)》和相關規定及施工圖紙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全部合格。

  雙方以上述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2、為了確保工程質量,乙方自購材料必須有合格證、化驗單、否則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簽字方可代用。

  3、驗收時間定為每月20-25日,由甲、乙雙方共同參加驗收。不合格工程由乙方無償按期整改,直至合格為止;

  4、驗收隱蔽工程,乙方需要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如甲方代表不到場,乙方可自行隱蔽並做好記錄,甲方應承擔並且予以簽證;

  6、工程竣工交付生產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負責修理或賠償。

  7、錨噴巷道的驗收,按《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GB50086-20xx)》進行驗收,經甲方同意的噴漿工程,可以按實際噴厚進行結算。

  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礦山進行統一規劃開採方案設計和生產管理。甲方每月初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下達當月生產計劃和任務,甲方下達的生產計劃和任務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在甲方核定範圍內,甲方負責火工材料供應,超出核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購買成本價格的120%支付甲方費用。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對火工材料的運輸、貯存、管理和使用,糾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現有固定設施(包括辦公室、宿舍、庫房、機房等)、生活設施給乙方無償使用,詳細內容見《附件四:甲方提供生產、生活設施》。乙方接收上述設施後,房屋修繕由乙方負責,修繕費用由乙方承擔。

  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產生的其他費用如水費、電費等亦由乙方負擔。

  4、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對乙方生產進行安全檢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應當遵照執行。對乙方的違法亂紀、違章行為有權制止。

  5、甲方有權對乙方產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產任務等違反合同的行為要求乙方給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辦法為:不合格的產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務金額的30%。

  十、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乙方有按合同約定取得工程款的權利。

  2、乙方應當全面負責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管理、確保生產安全和質量。

  3、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裝置的維修保養,確保裝置完好率,完好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裝置完好標準》。乙方使用甲方的裝置使用完畢後應完好的交給甲方。如有損壞須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必須服從於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按照甲方設計要求和生產計劃安排生產;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乙方遵照執行。

  5、乙方更換專案經理或負責人需經甲方同意

  6、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勞動法規的要求,與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簽定書面勞動合同,同時要將所簽定的勞動合同影印件提供給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簽定勞動合同的義務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員,並對所要招聘人員嚴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後要加強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乙方應承擔在生產、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發生的裝置事故、人員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退出生產現場,造成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1)出現乙方以任何方式組織人員圍攻、毆打甲方工作人員,或衝擊甲方辦公場所。

  (2)出現乙方拒絕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從甲方依法進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行為。

  (3)乙方連續二個月完不成任務湖當月產量完不成計劃的50%。

  (4)本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

  (5)由於乙方的各種違約行為,乙方在接到甲方終止(解除)合同通知書,10日內必須撤離施工現場,如不撤離每日支付甲方違約金萬元人民幣整,直至乙方撤離完畢。

  3、合同解除後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礦量按下列方式結算:

  1)、符合設計要求的中深孔按總進尺乘以單價計算總價。單價為元/米。

  2)、存窿礦量按照數量乘以單價的方式計算總價。存窿礦量依照甲方的設計和現場實測資料確定,雙方對計算辦法有爭議的由甲方委託有資質的機構依照甲方的設計和現場實測資料重新評估計算,所產生的費用雙方平均分擔。存窿礦量單價為元/噸。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礦區內建設房屋的行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體內容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2、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

  3、本合同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 日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投標、議標、定標, 將其所屬的 礦井交由 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係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自治區、地、市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 採拓工程

  2)工程內容:開拓工程、採準工程、採礦出礦生產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裝置、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對甲方專案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2)乙方對承包甲方的工程專案不得進行轉包或變相轉包。

  3)乙方必須直接負責實施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裝置(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不允許 “以包代管”。

  3、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採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採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即視為認可,不得自行變更,並負有施工生產責任和安全責任。

  4、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項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進行計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裝置、材料、製作均含在表中單價內,不再單獨計算。

  3)屬於安全檢查特別要求的安全整改支護工程,根據實際發生材料量,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由於乙方原因進行安全整改所發生的工程量,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於0.7m的需採礦體和已採礦房的殘採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採礦單價。

  5)地表設施、裝置、建設等,包括堆礦場、擋牆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決,甲方不予負擔。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為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計劃完成的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月計劃。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排程會後,及時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調整。乙方無權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

  2、生產施工要求

  1)生產礦量要求:按當月生產計劃執行。

  2)礦石塊度要求:由乙方控制進入選廠礦石塊度不得超過400×400mm,超標礦石不予計價。

  3)採礦要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進行開採。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派礦山管理人員進駐礦山,依照有關規定對礦山的採拓施工、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代表甲方行使權力、責任和義務。

  2、負責編制單體採拓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並在乙方簽收後及時下達施工通知。

  3、甲方在單體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採量、回採率、貧化率、出礦最低品位等各項技術指標。

  4、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5、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並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6、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7、甲方對乙方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違章、違規作業和不符合有關規範和規定要求的質量、技術、安全等問題,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

  8、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9、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裝置、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後,3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責任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負責,不同質量礦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類堆放。礦渣分離,不得混堆。並對未拉運礦石的保管負責,不得發生丟失、汙染、混雜。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負責井壁、想到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塌方、片幫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礦山的地測採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協助解決甲方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所需,期間所發生的使用人工費由乙方承擔,大宗材料費(按市場價計),由甲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並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8、對甲方違章的通知書,乙方有拒絕的權利,並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在礦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雙方公司協調解決。

  9、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調整、主要裝置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並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裝置、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並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緻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

  3、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並付諸於行動。

  4、乙方必須依照國家法規與下屬所有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有關規定為員工進行相應保險。保險金由乙方負責,若發生傷殘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保險賠付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裝置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並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六、生產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在甲方財務結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組織並會同乙方人員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後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

  2、對不合格的工程項當月不予驗收,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後在次月一併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費或報廢,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對甲方的工程安排、採礦計劃、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則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5、出礦量的驗收:以乙方出礦(含工程礦量)車數摺合噸量計算或以實地測量計算礦量進行驗收,作為甲方月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和對乙方生產計劃完成與否的驗收,不作為結算依據。

  6、安全檢查執行“一票否決”制,凡安全檢查不合格,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後再行結算。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各持一份,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結算工程費用。

  2、出礦量以當月礦石拉運到甲方選廠,按過磅實際量進行結算。

  3、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將當月礦石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50%給乙方進行預結算。由於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當月礦石不能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40%給乙方進行預結算。

  4、附有安裝專案的未安裝完成的單項工程暫按掘進量的60%進行預驗收,待完工後一次性驗收。

  5、月結算日為當月26日—次月10日,結算當月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年結算日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進行當年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的總決算。

  6、當月工程施工費用結算額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時支付,剩餘20%在年終結算後一次性給予支付。

  7、結算額的支付乙方須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8、工程礦的結算:如果乙方承擔採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計算在乙方總出礦量中;如果甲方承擔採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則從乙方出礦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雙方對保障生產計劃完成、保障生產質量、保障安全生產的約定

  1、乙方將所承包礦山屬於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裝置、設施作為施工生產和安全生產的抵押保證,其產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問題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對乙方罰款 元。安監部門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將廢石倒入礦堆,按每噸 元計算對乙方進行罰款,並由乙方負責將廢石挑出。

  4、乙方沒有及時處理礦房壁或及時支護採場而發生圍巖混入的廢石,乙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5、在甲方設計的開採範圍中,在採礦時不能剔除的夾石中的蝕變岩石,甲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礦品位達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開採貧化率10%以上,對所採出的礦石量不予結算。

  九、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合同條款均屬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和其他經濟賠償。若甲乙雙方協商後更改的條款不屬違約,但須有補充協議。

  2、因乙方原因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計劃生產任務,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額的2‰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延付則不屬違約。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暫停結算,待甲方在一個月內尋找新的承包方來接替乙方工作後再行結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後,無論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給予乙方結算所有已經形成的、經雙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施工、採礦生產費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後,如屬於乙方的井上裝置和設施,甲方有租賃或購買的優先權,其辦法另行協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產經營無法進行,不屬違約範疇。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單價表。

  2、************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2、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附件,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與乙方續訂合同。如因故未簽訂新合同,即仍延續本合同執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承包礦山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鎢和稀土礦資源,確保全省鎢和稀土礦開採總量嚴格控制在年度配額指標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湖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制定本合同,礦山承包開採合同樣本。

  第一條 甲方根據國土資源部和省廳要求,及時書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鎢精礦和稀土氧化物指標________噸。

  第二條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開採鎢和稀土礦資源的合法權益,加強與工商、稅務、安監等部門的合作,為乙方提供良好的鎢礦生產、經營環境。

  第三條 乙方必須在國家和省下達的配額指標內進行生產。不得超配額指標開採,不得將開採配額指標進行轉讓。

  第四條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礦產品銷售憑證制度,不得銷售無銷售憑證的鎢和稀土礦產品,不得將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不得收購非法開採的鎢和稀土礦產品,合同範本《礦山承包開採合同樣本》。

  第五條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臺帳月、季報制度,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情況如實報送當地市、縣國土資源局。

  第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經批准的礦區範圍、期限、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進行開採,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資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將採礦權轉讓給他人。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超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生產。每超過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0萬元;

  (二)將鎢和稀土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轉讓給他人。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轉讓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三)將鎢礦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銷售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四)收購非法開採的鎢礦產品。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收購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五)不報送生產、銷售資料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報送資料弄虛作假的,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影響國土資源部門資訊通報工作的,交甲方違約金5萬元。

  第八條 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礦山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茲就四採場承包的有關事宜,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專案

  1.開採礦種:建築石料

  2.開採方式:露天開採

  3.開採地點:_______

  4.礦山名稱:第四採場

  一、合同期限:三年(20__年2月__日-20__年2月__日)

  二、承包方式及內容

  1.以內部總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2.合同簽訂:

  1)向甲方交安全風險保證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合同期滿全額無息返還),(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逐月以市場價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

  2)向甲方交年承包費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以市場價逐月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承包費原則逐年上漲;

  3.其他合同價款:甲方所屬公司使用石料乙方應以低於市場價格優先保障;甲方抵賬石料按拉運時的市場價格和乙方計算;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管轄權、處置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有權提出整改、停工;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2.甲方的義務:

  (1)提供礦山生產、生活用電;

  (2)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避免停工;

  3.乙方的權力:

  (1)乙方有權對生產、經營、銷售、管理等自行安排;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4.乙方的義務: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購置的裝置,合同期滿後乙方可自行處置;

  (2)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承擔生產中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3)礦山開採過程中嚴格遵守《礦山資源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採礦權人和礦山開採人(企業)的義務;

  (4)乙方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礦山安全條例》、《建材礦山安全規程》、《爆破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和其它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切實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承擔工作區域、爆破警戒範圍一切安全、保衛工作,生產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及財產丟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嚴格遵守爆破審批制度,加強爆破安全監測,確保爆破安全。

  (6)負責辦理施工中爆破手續及特種人員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7)爆破器材儲存必須符合當地公安部門的要求,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專人負責、保管、發放。

  (8)安全防護:負責所屬職工的安全防護工作。

  (9)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0)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五、其它:

  1.乙方承包所接收的甲方裝置(含車輛等)應在承包到期後完好(仍能使用)歸還乙方;

  2.乙方自行安裝電錶,並將電費於月底三日前交入集團財務部,同時承擔合理的線路損耗;

  3.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產生爭議或分歧時協商解決,如爭議過大可經過補充協議重新明確,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構成: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礦山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在______聯合有限責任公司下屬___號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____________公司___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採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m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採礦款。

  二、承包範圍:

  甲方在____________公司所承包的所有範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一、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5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並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1.4萬至2萬元內,以後隨著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三、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一、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係,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二、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三、開採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裝置和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採範圍的礦點具備礦開採的合法手續,並負責保證乙方進入礦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五、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120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佔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在承包期滿後,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

  希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並處罰違約金30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_____

  乙方代表:_____

  簽約地點: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礦山合同 篇5

  發包方:

  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位於 礦山發包給乙方開採經營,具體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為十年,從 至 止。

  二、承包範圍: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第一年 元,以後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礎上增加 元,礦山承包加工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後每年 月 日支付當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責權利:

  1、礦山承包加工合同簽訂後,將礦山交付於乙方開採,保證承包範圍內的礦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礦山的車輛通行道路,保證乙方運輸車輛正常通行。

  3、按規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經營過程中,需要依法辦理相關證照時,及時提供有關資料配合乙方辦理。

  5、負責期滿後收回的礦山的復墾治理。

  五、乙方的責權利:

  1、依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在承包範圍內開採、經營。

  2、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受非法干預。

  3、保證生產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4、在承包期內若轉包他人的應報甲方備案。

  5、礦山承包加工合同期滿未開採的礦山交付於甲方。

  六、礦山承包加工合同期滿,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終止礦山承包加工合同的,除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外,另按礦山承包加工合同總額的20%賠償對方違約金。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金的按日萬分之五賠償對方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依照《礦山承包加工合同法》、《礦產資源法》的有關 執行,並可簽訂補充協議,效力同等。

  九、本礦山承包加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承包礦山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就甲方的營業執照所注:西藏昌都地區察雅縣卡貢鄉鄧許村的察雅卡貢鐵礦的具體承包事項,甲乙雙方自願訂立如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年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的礦產權的營業執照每審驗有效一次,本承包合同即隨之順延一次。如甲乙任何一方決定,何時不適合順延本合同,需提前一年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合同自動順延 年,餘類推至甲方終止開採權為止。

  二、承包經營範圍:

  開採、銷售、運輸、加工。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管理,自負盈虧。

  四、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如乙方在該礦經營開採礦石期間,所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援時,甲方應全力以赴地給予大力支援。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該礦的全部合法有效的證照及相關手續。並給留存該證照及手續的影印件及亮證經營。

  3、甲方需給予乙方支援營造良好的順利進入該礦區經營施工的條件及環境。使乙方合法有效的依照本合同及時順利地開展工作。

  4、甲方負責當地地方資源費用,負責協調處理好相關主管部門、行政部門的相關事務及關係。負責協調處理好當地居民民族關係。處理與本礦經營開採有關的建築物的拆遷安臵工作及相關事宜,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以使生產正常執行。

  5、乙方在該礦經營開採礦石期間所需的炸材即炸藥,由甲方提供,按乙方上報所需計劃數量,滿足供應,以勉影響延誤生產開採工作的程序及經濟效益。

  五、乙方的權力及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第三款行使自己的權力。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乙方有權建立以承包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維護國家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守法經營,照章納稅。搞好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關係,尊重當地民族風俗習慣,搞好與當地居民民族的關係。更要搞好與甲方之間的關係。嚴格自覺履行好本合同各項條款。乙方需在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以第二天為計,在20天之內乙方進入該礦區的施工現場,開展全面有序地生產計劃,安排工作,展開施工。

  2、在生產經營期間,在各個環節與過程中,要認真負責,用心做事,以安全生產為根本,以效益為主導,向安全要效益,多、快、好、省地不斷提高生產效益。制訂好自己的全面安全、合理、高效經營生產的規範化管理制度,章程及相關措施,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安全高效地正常執行。

  3、乙方在經營生產採礦過程中,如遇文物、管線等地下埋設物,應及時請示甲方的處理意見,及時作出妥善保護與處理。

  六、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數額,標準及方式:

  1、按甲乙雙方共同統計的鐵礦石的實際數量與甲方進行結算。每噸鐵礦石為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期限與時間為:每3個月結算一次。為每第一個3個月的最後一個月的15號至第二個3個月的第一個月的5號之前與甲方結算完畢,交清第一個結算期的承包費。如遇節假日順延。乙方如逾期不能向甲方及時結算兌現所結算承包費,乙方甘願承擔接受甲方按每噸鐵礦石的承包費數額的5%的罰金。(指乙方超過結算日的一個月之內以故意拖延、推諉)。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認真遵守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

  如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該採礦被取締或被強制關閉,乙方甘願承擔其法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有權隨時追究其責任。乙方且無抗辯力。如遇國家政策的調整及外部原因與不可抗力的情況除外。如遇客觀原因暫時停產,到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也可暫停上交承包費,直至重新恢復正常生產。

  2、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造成無法經營生產或連年虧損,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並由其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依本礦(30%—65%)品位的鐵礦石 萬噸折現行市場價的代價作為違約方承擔賠償的標準。

  4、如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後,由於一方違約至使本合同不能實施,由違約一方賠償對方合同違約金及本合同內規定的各項條款的違約責任。依本礦以年產量為(30%—65%) 萬噸的鐵礦石,折現行市場價的代價賠償對方。

  八、請甲方協助、協調在該礦建選礦廠的事宜

  1、乙方已作充分準備,在該礦區投資人民幣5—6千萬元新建一座選礦廠。(年產50—80萬噸鐵精粉)此選礦裝置也已派專項負責人正在洽談。各項資料及技術均已掌握。因此乙方建該選礦廠的用地問題及諸方面的事宜懇請甲方給予大力支援全方位的協調幫助。

  2、如該選礦廠建成投產後,能給該礦帶來諸多益處。既符合國家節約能源、資源的政策,又能大大提高該礦的自身價值和生產經濟效益。該礦的高、低品位的鐵礦石皆能產生各自的價值和經濟效益。更大幅度的減緩道路不便、運輸困難的壓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具體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及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承包礦山合同 篇7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鑑於乙方承包甲方礦山開採一事,根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將位於長嶺重晶石礦山1礦區的開採權承包給乙方開採經營。

  2、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3、承包費:乙方的開採量在4000噸以下時,甲方每月收取40萬元的承包費,若乙方每月開採的產量超過4000噸至8000噸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萬元以外,超過4000噸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實際產量(超過4000噸的部分)收取每噸100元承包費,8000噸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噸80元據實計收承包費。

  4、稱量方式:由甲乙雙方各自派遣一人參與稱量,稱量結果由甲乙雙方的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5、付款方式:每個月16號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萬元整,超過部分按照合同第3條的約定結算,乙方應將承包費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湖北路儲蓄所,賬號:6228480030384657018,乙方每月16號之前將上述款項打入該賬戶即視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過肆拾萬元的部分也應當一併打入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6、保證金:為保障本合同的切實履行,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保證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7、若出現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費或者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受到相關的行政處罰時,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貳拾萬元保證金不予退還;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乙方自動退場,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退還收取的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在乙方承包期間,乙方應當根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完善安全生產設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在承包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墊付相關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產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關的行政部門的處罰導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行政處罰費用,同時,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費,停工期間仍然按照每月40萬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費,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10、採礦許可證延期由甲方自行辦理,其餘證件包括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炸藥許可等均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間,稅費、保險費、復墾費、環保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偷稅漏稅或者甲方未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用,導致甲方受到行政處罰,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所欠的稅費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進行稅費的墊付,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若因乙方偷稅漏稅導致甲方的採礦許可證被吊銷,由乙方負責賠償。

  12、開採權範圍內的徵地(甲方現在已經徵用的土地由甲方無償交給乙方)、道路改建、擴建、礦石運輸、銷售、採礦所用的生產裝置、水電費、工人工資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由第三方鑑定確認。

  14、甲方現有的生產裝置提供給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當自行保護和維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裝置,具體裝置由甲乙雙方列出交接清單予以確認,在合同承包期限屆滿或者乙方退場時歸還甲方,並保證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裝置能夠正常執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16、本合同一式兩份,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礦山合同 篇8

  發包方:格蘭德實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陳景華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文家灣花崗岩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寧陝縣新場鄉文家灣花崗岩礦(證號:************)。

  第二條 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石材荒料開採工程。

  第三條 承包期限:五年(**年4月~**年4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定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險額為20萬元/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裝置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第七條 承包綜合單價(按工程專案計價)

  1、土方開挖:6元/m(包括出渣運距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於**年4月上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1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裝置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荒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4、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專案標任務。荒料的全年產量不得低於10000m如為礦體結構、礦石質量、甲方責任等因素,則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陝西格蘭德實業有限公司(章)乙方: (簽字)

  住址:寧陝縣廣場路森林文化中心 住址:寧陝縣江口回族鎮江鎮村江鎮組82#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4月 6 日

  簽訂地點:陝西格蘭德實業有限公司

  承包礦山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建築法》、《合同法》以及有關建築工程管理條例規定,結合甲方承包的______省______市______縣____________工程專案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將______鋁土礦開挖工程專案的部份勞務承包給乙方,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爆、挖、揭蓋運距在一公里內,土方按______元/m3,石方按______元/m3。

  4、工程數量:開採量約壹佰萬噸,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5、工程質量要求:凡開採礦石要求(堆碼運距1KM之內),超過另外記價,乙方不負責二次裝車,堆碼場地內裝車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價

  1、礦石(綜合)按每噸肆拾元計價(稅後價格)結算,礦石以實際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三、驗收方法

  按乙方實際開採的礦石數量實地驗收,不分等級,不限開採量。

  四、工程付款結算方式

  每月______日為結算日,乙方向甲方報當月已完成工程量報表,甲方於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開採量的______%,剩下的______%款項下月付清,以此類推。

  五、開工日期及工期

  1、開工時間:訂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工期:有效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開工前,辦好工程開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續,若因手續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一概由甲方負責。

  2、嚴格按照協議的約定及時間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時為乙方解決水、電、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證乙方在堆場存放礦不能超過500噸,堆場內礦石估噸,按月內結算(如超過,甲方不能處理,乙方有權處理),協調處理同鄰關係,並派出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進行開採指導。

  4、開採場地,由甲乙雙方滿意,不能單方說了算。

  5、乙方開採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服從甲方的指揮與管理。

  2、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組織機械施工,調配各種施工機械及生產人員,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組織和安全生產作業。

  3、加強對施工人員,特別是爆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4、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總共向甲方交納安全生產保證金拾萬元(同時開具進場通知書),進場後三個工作日內交清。

  6、如乙方不按時進場,甲方有權尋求其他合作方。乙方進場開採後,把履約金轉為施工安全及民工工資保證金,保證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後三日後,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及未拖欠民工工資,則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不計息)。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約定進場,乙方不能順利按時進場,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按工程總價______%的損失。

  2、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費用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3、乙方若由於甲方原因每月不能完成二萬噸以上,則由甲方負責。(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4、堆場存放超過______噸甲方未及時運出,影響乙方正常施工,造成損失按挖機每天______元計算,人工工資按每人每天______元賠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及代表簽字蓋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員代表人(簽字):_______

  管理員代表人(簽字)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礦山合同 篇10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就礦山企業承包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赤峰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經營專案為礦山開採和礦石銷售。

  二、開採範圍:以甲方持有的____號、____號採礦許可證確定的範圍。

  三、承包期限:從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至採礦許可證範圍內的礦石開採完畢止。

  四、承包費的數額和給付方式:承包費以乙方開採的礦石量多少計算,每日開採量在____噸以內,按每噸20元給付甲方承包費,每日開採量超出____噸的部分,按每噸15元給付甲方承包費。甲乙雙方每一週結算一次,並將承包費支付給甲方。

  五、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甲方將赤峰金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構信用程式碼證、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交予乙方。

  (二)甲方負責修建從礦山至初頭朗鎮_________村的柏油公路,路

  (三)企業的一切證照的年檢、稽核、延續、擴採事宜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五)甲方派遣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對開採礦石的數量進行統計並結算,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要保證其發包的企業所有證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證沒有將該礦山企業用做抵押擔保。

  (七)在乙方承包前該企業的債權歸甲方享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承包礦山保證金_________萬元,該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由甲方退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需賠償時,可從該保證金中扣除。

  (二)乙方須在每次結算後_________日內將承包費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遲延給付按日千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經營期間所僱用工人的工資、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均由乙方負責支付和交納。如未給所用工人交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需裝置均由乙方自己購置,承包期滿後均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應在甲方發包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範圍經營和越界開採。

  (六)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歸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間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該礦山企業,不得將該礦山企業抵押,也不得另行發包給他人,如違約須賠償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在承包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承包的企業轉包他人,也不得將該企業抵押。

  (三)甲乙雙方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八、本合同經公證後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礦山合同 篇11

  甲 方:x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甘肅省酒泉市xx縣生地灣穿山馴xx礦區花崗岩荒料開採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採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於xx縣xx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採,礦山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開採、取料要求:

  1、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為: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後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並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採質量:荒料的開採以四面切、兩面打為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裝置如數歸還,並保證該裝置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採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裝置安置,將電纜接至開採工作區附近並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合同範本《礦山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採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採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裝置配套等的採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並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採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採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並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採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採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採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採面積計價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採、整形。

  3、結算方式為按開採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並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後,於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採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採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採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為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為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後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礦山合同 篇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嶽預採(xx)009號)。

  第二條 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採工程。

  第三條 承包期限:一年(xx年6月~xx年6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定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裝置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第七條 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裝車費)。

  第八條 計量方式及驗收標準:礦石開採工程按原礦石運輸電子磅計碼單為準。

  第九條 結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結算一次,於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款。

  第十條 民爆物品的計價與管理:電、炸藥、導爆管等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實際耗用量與當月工程量一併結算。開工第一個月暫由甲方出資採購,並在當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個月開始由乙方出資採購。

  第十一條 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採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如有夾層、夾石、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徹底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置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專案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採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裝置、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置、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6、乙方承包期滿,甲方所提供的裝置應處於良好運轉狀態,如有損壞應予修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5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專案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 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於xx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裝置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礦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專案標任務。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承包礦山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在X聯合有限責任公司下屬X號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XX公司X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採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m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採礦款。

  二、承包範圍:

  甲方在X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範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1、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5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並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1。4萬至2萬元內,以後隨著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3、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係,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3、開採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裝置和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4、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採範圍的礦點具備礦開採的合法手續,並負責保證乙方進入礦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120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佔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XXXX年,自XXX年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止。在承包期滿後,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

  希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並處罰違約金30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XXXXX

  乙方代表:XXXXX

  簽約地點:XXXXX

  XXX年XXX月XXX日

  承包礦山合同 篇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合理提高礦業資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礦權的礦山,乙方願意承包。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

  西大溝石灰石礦,該礦位於 市 朱窪村黃莊村民組以西, 鄉 村山崗村民組以東,環湖路以南。山崗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 鄉山崗村民組的佔地協議中界定的範圍為準; 村民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xx鎮黃莊村民組的佔地協議中界定的範圍為準(約9畝)。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四個承包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第一承包年,以後如此類推。

  二、承包價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價款為陸萬伍仟元整(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費,每個承包年壹萬元整(10000元)。

  三、承包款交付辦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兩日內,乙方一次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費,以後每年乙方於三月底以前足額交納下一承包年度該貳項費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貳項全部費用的同時,甲方將礦區管轄界限給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採礦。

  四、權利、責任、義務及其他事項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採礦證照,需協乙方制訂礦山開採方案;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合理有序開採礦,嚴格執行“一礦一口”佈置方案,不得亂挖濫採。

  2、承包期間,乙方無權將礦山轉包給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向乙方供應爆破物品,費用價格隨市場價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配備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爆破資格證書的爆破作業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於承包礦山的生產作業,不得轉借、變賣或者作其他處理,乙方違反此條約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報公安機關處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合同期內,乙方因開拓礦山需徵、佔土地時,應報請甲方同意,並以甲方名義辦理有關手續及相關事宜,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生產經營期間,在甲方已徵用土地範圍內發生的糾紛,應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乙方因承包礦山生產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設施(不包括裝置),合同終止時無償交歸甲方所有。

  7、一方確有合同約定以外的理由,需終止本合同履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雙方及時制訂善後處理方案。

  本合同屆滿,乙方需繼續承包時,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重新簽訂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後,三個月內不得將礦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屆滿之日,乙方仍未與甲方簽訂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權將礦山承包權作其他處理。

  8、乙方礦山內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9、乙方應加強廠群關係協調,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作好相關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終止。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出現,雙方協調後不能解決的,依照法律解決,合同期屆滿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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