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物流合同

承包物流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物流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承包物流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承包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包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經營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_日止。運費結算為10天結算日。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後,車輛及手續歸乙方所有,如不改變車輛檔案,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交納人民幣伍仟圓整的管理費用。

  承包經營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或貨主指定的地點。

  2、甲方與貨物託運人辦理託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根據經營需要,甲方也可以書面(不得口頭)委託乙方辦理貨物託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3、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4、承包金正向給付,即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包金人民幣貳拾萬圓整。另每月乙方需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壹萬壹千圓整的車輛月承包收益金,此金額繳納期限為26個月,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壹萬圓整預付定金,當甲方通知乙方繳納剩餘款項後,乙方須在兩天內向甲方繳納剩餘人民幣壹拾玖萬圓整,如在20xx年11月15日前甲方仍未開始專案運營,甲方向乙方退還已繳納的預付定金人民幣壹萬元整。

  5、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保險公司賠償的除外)等經營成本。

  6、承包經營期間,車輛年檢,二保等檢驗及商業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以甲方提供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乙方的運輸工具為:號汽車,車架號,發動機號,以及隨車工具。

  上述車輛,必須車況完好、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四條承包經營保證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經營保證金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承包經營保證金人民幣貳拾萬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當時支付。該保證金為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車輛使用費用及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

  承包經營保證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承包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甲方有義務保證本企業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甲方有義務公平、公正、合理的為乙方組織貨物配載。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並進行考核。

  甲方有義務按照主管部門規定和通知,組織乙方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習、培訓、評比等活動。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該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權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指定專人對乙方使用的車輛進行安全、車容、車況檢查。如乙方使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運輸。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

  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並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2、乙方有權對甲方調配的貨物進行查驗,有權拒絕運輸國家禁止運輸或可能造成危險的物品。

  3、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代為清結的運費和其他費用,並承擔因遲延支付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運輸過程中擅自倒貨、換車、配載,

  不得將車輛交給第三者駕駛,不得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不得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

  5、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並承擔違反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立即報警。

  7、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絡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8、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貨物運輸風險承擔

  一、貨物運輸風險

  貨物運輸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因交通事故、貨物損毀、違章、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對車輛內、外人員的賠償責任。

  二、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乙方全部承擔。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運輸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況下的事故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貨物毀損的,除因甲方提供的運輸工具和貨物包裝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況下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和賠償責任,由乙方提供有權部門的書面證明,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5、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6、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鑑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伍萬元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三、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費總額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完成承包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效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絡的

  5、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範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並應賠償甲方的其他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兩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發生交通事故並承擔全部事故責任的

  3、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並收取運費的

  4、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5、故意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6、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7、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五、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違約金。

  六、其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哈爾濱市香坊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包經營合同關係,無勞動、僱傭、勞務等關係。

  三、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戶資料、貨運單價、貨物品種、運輸終端客戶資料,均屬於甲方商業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乙方在一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簽定運輸協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乙方宣告

  乙方特別宣告:

  本合同所有條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義,並知悉合同約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條款沒有加重本人的義務和責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況,客觀真實。本人願意遵守並嚴格執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本人承擔全部法律後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常住地址:

  身份證號:

  手機號:

  住宅電話:

  備用電話:

  年月日

  承包物流合同 篇2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此貨物運輸承包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乙方如需續約,合同期滿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同等運輸質量和運輸價格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將貨物運輸承包給乙方,雙方確定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到貨地點、收貨人、送達時間等事項,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貨物清單為準,乙方同意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準時、安全、準確的運輸及送達貨物。

  三、物流費用的結算

  1、從甲方公司駐地到物流園,費用按照xx元/件結算(6小箱/件),結算依據以甲、乙雙方核籤的甲方貨物清單為準。

  2、每月結算一次,上月費用於次月5日前結清;結算時由甲方出具書面收款單據。

  四、違約處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準時、準確、安全送達貨物,一級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視為違約,所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向甲方進行如下違約賠償,乙方無異議。具體違約賠償如下:

  1、未按時送達貨物,乙方向甲方違約賠償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貨物價值進行等價賠償。

  2、未準確和安全送達貨物,乙方向甲方按貨物價值進行等價賠償。

  五、雙方約定事宜

  1、貨物裝卸均由乙方負責,並自行承擔裝卸費用,甲方不負責提供裝卸人員。

  2、貨物出廠前,乙方根據甲方出具的貨物清單自行清點數量,並在甲方留存的貨物清單上簽字;貨物出廠後,乙方若發生貨物短缺,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負責並以自己的名義與物流公司對接,物流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與其交涉,甲方概不負責,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貨物價值等價向甲方賠償。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及損壞,由乙方按貨物價值向甲方等價賠償。

  5、乙方同意嚴格執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關於物流配送方面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後方可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時,同意先行到傳達室進行登記,並同意進入甲方廠區後嚴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車輛、控制車輛行駛速度、安全駕駛車輛;乙方同意不攜帶危險物品和不相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乙方同意留宿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留宿相關人員;乙方承諾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甲方一經發現上述問題,書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須按照每次每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貨物無法運輸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未書面通知視為能夠運輸,乙方須向甲方承擔違約賠償1000元。

  9、若單方面違約,甲、乙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積極協助乙方,乙方主動配合甲方,雙方均無異議。

  1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於爭議的處理提交甲方當地仲裁機構。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承包物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營者: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為保證甲方物流暢通、正常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經

  雙方友好協商,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專案

  由乙方負責甲方全部裝、卸工作。

  二、合同期限:

  從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為 年/月/日。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 費用結算的方式

  1、雙方每月的裝卸費結算日期為次月的日前,結算依據見《搬運費專案單價表》。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在約定時間內結算乙方的各項費用;

  2、監督乙方員工正確、合理地使用甲方生產工具等資產情況;乙方員工操作不當或人為造成的損失要按制度或原價賠償;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車、板車、打碼機,工具乙方員工自行保養。手推車維修時需寫維修申請。

  3、甲方不得無條件隨意終止、解除合同。

  4、乙方的人員不遵守甲方的廠規等,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按甲方相關制度裡的規定進行管理處罰。

  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給乙方人員住(由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及茶水和用餐場所,但要按公司收費標準收費;提供裝、卸用所需工具。

  6、乙方在用工、稅收等方面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由乙方聯絡勞動部門、治安等政府行政部門解決,

  費用自理,如乙方辦理有困難時,甲方可協助辦理。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合法從事承包經營,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贏虧。

  2、在承包期內,不得向第三人轉讓甲方承包的資產,不得允許第三人參與承包經營。

  3、乙方必須對員工上崗前進行崗前培訓,安全教育等措施,教育員工合理使用甲方資產,保護甲方資產不受損害。

  4、制定搬運隊具體規章制度且能有效地施行,確保雙方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如對員工入職前的體檢合格應嚴格把關,新入職員工必須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完善考勤的紀錄,工資的發放,辦理好員工的辭退的相關手續(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如出現違反相關法律的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等,乙方需負全部責任。

  5、乙方不得無條件隨意終止、解除合同。

  6、出現火災、水災等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時,乙方應無條件為甲方搶救險情,如若乙方視而不見、討價還價、不願合作,甲方可對乙方進經濟制裁和退回不為甲方積極、有效地搶險救災的員工;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即時終止雙方的承包協議。

  7、除裝、卸工作外,甲方臨時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須調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裝卸等。如《搬運專案單價表》無該專案時,先完成工作後參考勞動強度雙方協商計酬。

  8、乙方必須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提交所僱用的裝、卸員工詳細名單及身份證影印件給甲方人力資源部儲存。新僱用的裝卸工必須先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個人資料並留身份證影印件備案,未按手續登記備案的裝、卸工甲方有權拒絕。甲方要求乙方新僱用的裝、卸工年齡在 歲以下的男性,身體健康,經有資質的醫院體檢合格。

  9、乙方負責管理所屬裝卸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要求下屬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如:不準打架,不準賭博,不準帶未辦理手續的外來人員(不含試用人員)進入廠區,發現一次對違犯者一次罰款 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倉管員)裝、卸通知後,必須積極配合,在分鐘內須集中裝卸人員進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否則,超過分鐘之後,按每延遲半小時罰款元處理,不服從倉管員安排對乙方處罰元每次。

  11、落船或裝卸車完畢後,乙方要負責在離開前清理現場(地面散料要裝進袋,不能掃在堆邊),收拾工具,關燈,關風扇,否則由甲方執行處罰 元每次;清理現場時不準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則每次罰款元。

  12、產品卸貨入倉須先清理堆放現場。

  13、聽從倉管員的指揮及工作安排,當出現意見不一致時,報甲方上一級主管協調解決,卸車時沒有經倉管員同意,不得隨意加堆或及給車間使用,違者對乙方每次罰款元。

  14、對待外來裝卸客戶司機要熱情禮貌,不準與客戶或司機爭吵甚至打罵對方,值班人員對一些不按規定的裝、卸情況要現場處理,如果因為搬運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戶或司機投訴罰款元/次,嚴重者交有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15、遇到甲方提貨車輛、裝卸遇快下雨將被淋溼時,乙方要主動幫司機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車箱積水,裝卸完貨後物後要主動協助客戶或司機關窗門蓋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員應立即協助甲方倉庫關窗、關門、為散件及成品蓋雨布防雨,甲方倉庫產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動整理清掃,如發現不配合者每次罰款元;在甲方各樣條件不影響裝卸工作的情況下,乙方要根據甲方各季節的實際銷量情況調整人員配置裝卸能力。如若不與倉庫人員合作,有意拖延時間每次罰款 元。

  16、無論裝車或裝船,產品必須整齊,不能雜亂,否則罰款50元/次。

  17、在用餐時間各區成品有車待裝時必須分班輪流用餐,輪流值崗,用餐時須先徵求當班倉管員同意,如需統一時間用餐,需徵得倉管部主任同意。如沒執行,每次罰款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許坐人,發貨時不允許整堆推倒,發現一次罰款元;裝車過程產生的破包 要求搬運負責整理、清掃現場。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員發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負全部責任。

  20、在上班時間不允許以任何理由向送貨貨主或司機索要錢、物;發現一次罰款元;有威脅、要挾、辱罵司機或倉管員行為時,要嚴肅處理,違者罰款元/次,甚至退回乙方,甲方不錄用。

  21、乙方在甲方規定的裝卸時間要安排管理人員值班,請假時要通知甲方當班人員及倉管部主任,乙方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指揮、監督工作,隨時處理搬運工與倉管員或司機出現的不協調問題,如發現乙方沒人監督指揮或無人執行裝卸,對乙方每次罰款 元。經協調、警告、處罰後還不執行裝卸者,乙方應對肇事者予以辭退。

  22、值班人員必須在現場監督裝、卸情況,調配組織搬運工提高效率,否則罰款元/次。

  23、乙方裝卸人員上下班必須知會當班倉管員,經同意後方可下班,如違反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中轉產品時,裝車須按先外後內原則,否則每次處罰元。卸車所剩的散裝原料必須打包放好,不再另算費用。

  24、不允許乙方裝卸人員擅自駕駛中轉車,如發現每次罰款元,發生事故造成的責任由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2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倉管部主管及各倉管部人員的正確調遣和指揮,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拖拉,否則罰款元/次。

  26、乙方人員在工作中因倉管員的對違者開罰單、不服從工作安排開罰單等,出言辱罵、恐嚇時,罰款 元/次,重複出現乙方必須將其辭退;當出現毆打倉管員時,乙方除將其辭退並承擔一切的後果外,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27、裝卸過程中出現會影響工作效率或難度大等情況時,乙方向甲方反映情況,先組織搬運工完成工作後雙方再評估所產生的費用問題,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誤工作,否則罰款元/次。

  28、以上未涉及部分,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如有問題重複出現的加倍罰款。

  29、裝卸期間,乙方對其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損失元以下時應承擔損失的80%作為違約金;造成損失元以上時則按照實際產生的經濟損失給予對方全額進行賠償。

  2、甲、乙雙方出現下列情況,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出現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中止、終止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3)、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解除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時,甲、乙方雙方應當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可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

  附加說明:

  1、以上條款在執行過程產生的罰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

  2、乙方要對其所屬人員在社會上的行為負責,如有發現在廠區以外盜竊、打架、意外傷亡、賭博或窩藏髒物被公安機關緝獲的,其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人員對甲方設施造成破壞或損失時,根據有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責任。

  以上如有違反者,對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

  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可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經營者:

  日期:日期: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