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文明人不損壞文物400字作文

做一個文明人不損壞文物400字作文

  最近讀了《法在我身邊》,我懂了許多法律知識。我記憶猶新的是第十三課《我不損壞文物》。

  課文開頭是一個法治小故事,裡面講六年級的郭強在遊覽了夫子廟時用水果刀在立柱上刻下了“郭強到此一遊”幾個大字。別的同學聽了這件事還露出了羨慕的表情。看完了這個小故事,我想起之前新聞報道說,在上海某個植物博物館,許多遊客在植物的葉子上寫上了自己的名字或“某某某到此一遊”。據博物館工作人員說至少要10年才能讓植物恢復原來的樣子。10年,整整10年啊!多久的時間?因為許多人刻幾個字就要10年才能恢復?

  如果任由其他人到處亂刻字,一個個名勝古蹟將淹沒在大家的.眼前。如果任由其他人到處亂刻字,我看最後能刻字的地方就是人類的臉了!

  因此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定: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蹟,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處罰金。

  對於亂塗亂畫亂刻這樣的情景,我想到一個奇妙的方法:在每個旅遊的地方弄一個大大的簽名板,這樣損壞公物的事應該少多了吧。但我還是向大家說:“不要在公物上刻字,要知道每個東西的外表就相當於人臉皮。”

  讓我們行動起來,從此做一個文明人,不損壞文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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