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談論孝道徵文2500字

大學生談論孝道徵文2500字

  “孝”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孝”能使一個人養成良好的心性,“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下面小編整理的孝道,歡迎大家閱讀!
 

  【孝道_範文1】

  何為“孝道”的當代拷問

  近十多年來,政府建立各種社會保障制度以應對我國社會養老問題,社會上一些救助老人的慈善機構以及市場化的養老院等設施的湧現,都是伴隨人口老齡化和“空巢老人”大量出現應運而生的。今年6月13日,由全國婦聯老齡工作協調辦、全國老齡辦、全國心繫系列活動組委會共同釋出“新二十四孝行動標準”,進一步引起了人們對“養老”問題的關注。

  “孝道”重點是養老嗎

  “新二十四孝行動標準”,提出了一個關於“孝道”的問題,贊成者認為它體現了對傳統文化的繼承;反對者則認為,這是政府在推卸責任。

  從世界文明這個大範圍來看,中華文化的最大特點就是重視家庭生活,講求倫理道德。所以,中國古代從三皇五帝開始,就是以家族為單元而建立起來的宗法氏族社會。起碼從周朝開始,已明確提出了“家天下”的概念。“家天下”最重要的內容是重視“孝道”。古人說“百行孝為先”,提倡“孝道”,與養老有密切關係。中國古代由於重視家庭生活,所以,養老育幼的責任都由家庭承擔。古代的政府並不承擔多少養老的責任,它只需按照儒家的倫理道德來提倡“孝道”就可以了。但在古人的觀念中,所謂“孝”,不僅是一個養老的問題,即不僅是一個供養年邁的父母吃穿的問題,更要關心他們的精神生活和感情需求。所以,“謹身節用,以養父母”,僅是孝的一個方面,孝還有其他內容。如古人說“三不孝”,其中之一是“家貧親老而不為仕祿”,這裡所謂的“仕祿”,在古代是指謀求做官領取俸祿。在今天,就是指青壯年人應當外出努力工作以養父母。可以說,青壯年人外出工作就是孝敬父母的一種表現,但它又引出“空巢老人”無人關照的問題。“三不孝”的另一內容,是指兒女對父母慈愛恭敬,但若父母犯了過錯,卻不去糾正,就會陷父母於“不義”,使父母在社會上落一個“壞名聲”,這也是不孝的表現。所以,單純的“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三不孝”中以“無後為大”,即不願意養育後代,是最大的不孝。可見,古人所謂的“孝”,不僅要給父母衣食溫飽,更重要的是要讓父母生活得有尊嚴,要使他們在感情和精神上得到快樂和安慰。

  提倡“孝道”是復興封建道德嗎

  提倡“孝道”,不僅是為了解決養老和解決“空巢老人”的生活問題,對行孝者本身也有益處。古人認為,孝“始於事親”,“終於立身”。“孝”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孝”能使一個人養成良好的.心性,“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一個人,愛自己的父母,對別人的父母就不會有厭惡之情;一個人,敬重自己的父母,也會對別人的父母有敬重之心。這就是孟子所說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對於一個人培養美好的品德至關重要,“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所以,一個孝敬父母的人,才會真正受到他人和社會的尊重,才會有事業心,才會用他的行為感動別人,這個社會才會變得美好。說到底,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對“孝道”的提倡;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更離不開對“孝道”的提倡。

  孝敬父母,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它卻關乎社會風尚和政治的安定,所以古人認為,只要大力提倡“孝道”,就可做到“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因此,古代很早就有《孝經》這本專門論述“孝道”的書。漢代就曾把“孝”作為治天下最根本的要義。漢代選舉官員,有兩個標準,就是“孝”和“廉”。當官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居家孝敬父母,為人清廉不貪。而“孝”又居其首。西漢的皇帝諡號前都冠以“孝”字,也是對“孝道”的大力提倡。清代的康熙皇帝乾脆將《孝經》列為儒家“六經”之一,使其成為士子科舉應試的必讀書,都充分體現了對“孝道”的極度重視。

  由此可見,“孝”是中華文明的一大特點,也是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美德之一,它與所謂的封建道德沒有任何關係。“孝道”是人類過去、現在和未來都需要提倡的一種美德。今天,我們致力於現代化建設,決非只追求物質生活的進步,現代化更應包括人們精神生活的提升,更應注重精神文明建設。而對“孝道”的提倡,無疑應是當下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

  孝需要有具體的行動規定嗎

  2012年6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草案中新增一條“常回家看看”,引起巨大關注和爭論。在我看來,“常回家看看”這一條,對保障老年人權益來說,不是法,不過是提醒常年在外工作和生活的晚輩多關心自己家中的老人,這或可在一定程度上喚起人們的孝心,但僅“常回家看看”對於老人來說,顯然是遠遠不夠的。“新二十四孝行動標準”對子女孝敬父母提出行動要求,是值得讚賞的。但以此與古代《二十四孝》相對應,則有點不搭界。因為古代的《二十四孝》是二十四個盡孝故事,那是用故事感動人,是對“孝道”的宣揚,它沒有具體的行為規定。而“新二十四孝行動標準”則是規定了二十四種行動。那麼,如果超出這些行動呢?要說“孝”的具體行動,也許可以列到一百種甚至更多。由此可見,這個“新二十四孝”就不免拘泥。況且,這二十四種行動中,有些是否與“孝”有關或者合理,也值得商榷,如第13條“支援父母的業餘愛好”,如果父母有不好的業餘愛好,也要支援?而第18條“帶父母一起出席重要的活動”、19條“帶父母參觀你工作的地方”,與“孝”是否有關,也值得商榷。所以,個人認為,孝敬父母,不必做具體的行動規定,只需加以引導和提倡,使大家“盡心盡情,量力而為”已經足夠。

  當然,在提倡“孝道”的同時,政府應儘快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起良好的道德秩序,並且將養老市場化加以推進,才能較好地解決老齡化社會的養老問題。這個需要多管齊下,綜合治理。

  【孝道_範文2】

  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俗話說:有孝的家,貧寒也溫暖,無孝的家,富足也缺憾。

  父母為我們傾注了一生的心血,都說母愛是偉大的,而我也有這樣一位偉大的母親,在她的懷抱中我享受著濃濃的愛意。 至今母親生下我已經有十六個春秋了。聽爸爸說,媽媽懷我三個月的時候就不再吃零食了,每天只吃著沒有味道的粥飯,為的是能讓我生長的更健康。五六個月的時候,媽媽吐的厲害,不能吃飯,每天只能考打吊水來維持營養。媽媽懷我是多麼辛苦啊!

  其實,這還不算什麼,媽媽是剖腹產的,把我生下來後,四天都不能動彈,還不能吃東西。飢餓的難受和手術後的疼痛使媽媽四天四夜未曾閤眼。

  聽到這裡,我的淚水悄悄溼潤了臉龐,真沒想到我的誕生給媽媽帶來這麼多的痛苦和折磨!

  我漸漸長大,很快我上小學了,媽媽每天都早早的起床為我做早飯,中午一回到家,我就可以享受著媽媽準備好的美味佳餚,媽媽卻還在吃我早上生下來的稀飯。可那個時候,我太小了,還不懂事,不明白媽媽的良苦用心,有時候還鬧事,甚至取笑媽媽,當媽媽傷心的流著眼淚時,我還在一旁幸災樂禍。現在,有時想起那時

  的傻事我常常偷偷地流著眼淚,以贖曾對媽媽犯下的錯誤。

  記得有一次,媽媽特地為我做了一盤紅燒魚,我津津有味地吃著,媽媽在一旁笑眯眯的看著,說:“慢點兒,別卡到了。”我邊吃邊點頭,但還不忘問媽媽一句:“媽媽,你不吃嗎?”“呵呵,媽不吃,我不喜歡吃魚,你先吃吧!”我當時也沒多想,吃完就匆匆上學去了,但回來拿鑰匙時發現媽媽正在吃我吃剩下的魚湯,並在湯水中尋找著細碎的魚肉,我看這一幕,我的淚水忍不住地流了下來,走在路上,淚水更加肆意的流淌,恨自己為什麼當時沒想到母親是捨不得吃而特意留給我吃的呢。

  現在,我已經長大了。懂得如何去孝敬父母了,媽媽累時,我會幫媽媽按摩,幫媽媽做家務,好吃的東西會和媽媽一起吃。爸爸累時,我會給爸爸錘錘腿,他口渴時,我會給他倒水……

  “羊羔有跪乳之恩,烏鴉有反哺之義”白雲裝飾藍天,是因為懂得報答,小草離不開大地,是因為它不想讓大地媽媽孤獨。自然界的動植物都懂得報答,我們又何嘗不能報答父母,做個孝順的好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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