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租房合同集錦15篇

關於租房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租房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租房合同1

  一、疫情期間租房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關於不可抗力及情勢變更的認定

  當前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可抗力,但在具體的租賃情境中,不可抗力的適用應結合疫情發生時間、防控措施、合同履行受影響的具體程度、因果關係,以及當事人是否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等因素綜合判斷。

  對於出租人而言,在疫情及防控措施不影響房屋的交付和約定用途的情況下,一般不宜認定出租人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租賃房屋的交付義務。對於承租人而言,生產經營受到影響不直接構成交付租金義務不能抗拒、不能克服的事由,一般也不宜認定為不可抗力。但是,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租賃房屋已不符合約定用途、租金交付義務受直接影響導致客觀不能履行等情形,可以認定為不可抗力。

  此外,這次疫情在法律上屬於不可抗力還是情勢變更,仍然存在不同主張。多數觀點認為此次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的構成要件,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適用情勢變更。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6月11日釋出的《關於在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間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條第(三)項的規定。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同時存在適用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的空間,應結合具體個案中當事人的主張以及疫情防控對房屋租賃合同履行的影響,判斷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還是情勢變更,進而確定責任負擔方式。具體而言,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直接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導致合同目的根本無法實現的,可按照不可抗力原則處理;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正常使用、收益租賃房屋,但不必然導致履行合同障礙,也不必然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一般可按照情勢變更原則處理。

  (二)關於租金調整

  在租金調整的問題上,應當適用公平原則,從平衡雙方利益的角度出發,租賃合同雙方合理分擔因疫情導致的不利後果。

  對於租賃房屋用途為居住的,除因出租人的原因導致房屋不使用等情形外,承租人請求降低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援。對於承租人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或收入大幅下降,請求緩付或調減租金的,承租人應承擔舉證責任並儘量雙方協商處理,適當調整租金。

  對於經營型的房屋租賃,應當根據因疫情及防控措施受到直接和間接影響的程度,正確區分不可抗力、情勢變更、商業風險。對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一般應相應減少租金。對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租賃房屋無法正常經營符合情勢變更情形的,可按照《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26條規定,根據公平原則,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及如何調減租金。調減的幅度,可以參照相關國有房屋租金的調減做法,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

  (三)關於合同解除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合同解除、免責、訴訟時效中止事由。本次疫情本身屬於不可預見、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形,全國人大和多地高院已明確疫情構成不可抗力。因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承租房屋無法營業,承租人以不可抗力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張,符合雙方合同約定或《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一般應予支援。同時承租人除應證明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外,還應證明以上障礙是疫情(不可抗力)所導致,即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但是,如租賃合同訂立於本次疫情暴發後,當事人在簽約時應當能夠預見疫情可能對其履約造成的影響,則不可以適用。且基於租賃房屋暫時不能使用、承租人短期遲延交付租金等事由而請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亦不宜支援。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構成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的,根據當事人合同約定,依照《民法總則》第180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26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認定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未構成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但繼續履行房屋租賃合同對承租人顯失公平、可能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承租人請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可予支援。但因此解除合同的並不影響違約責任的認定。

  二、對於房屋租賃合同履行問題的應對

  房屋租賃合同尤其是商業用途的租賃合同更具有長期性,隨著疫情發展變化,這類租賃合同的履行,特別是在商場、賓館、餐飲等行業影響較大,需妥善化解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矛盾,推動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根據近期關於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處理結果及地方高院出具的參考的意見,可知法院在處理該類案件過程中把握的原則如下:

  一是和解優先,促進和引匯出租人與承租人相互溝通、協商解決糾紛,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實現合作共贏。法院對此類案件亦加大調解力度,鼓勵以調撤方式解決相關案件。

  二是尊重約定,透過緩交租金、延長租期等措施,依法促進合同繼續履行,防止各方損失繼續擴大。

  三是共擔損失,根據履約情況,適用情勢變更和公平原則適當調整租金及違約金,由雙方共擔合理損失。

  四是利益衡平,根據租賃房屋性質、規模、用途等具體情況,採取相對靈活的裁判思路。

  三、妥善處理此類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建議

  (一)當事人應及時通知,並提供證明

  根據《合同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此,如果房屋租賃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希望透過不可抗力尋求救濟,免除責任,應當將合同因疫情導致的履行障礙及時告知對方當事人,以儘量減少不可抗力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同時,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履行障礙的證明檔案。

  (二)積極溝通協商,變更合同條款

  從促進合同繼續履行的角度出發,建議合同當事人在疫情發生之後,根據疫情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及時進行溝通協商,按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變更合同條款或者簽訂補充協議,適當降低或免除疫情防控期間的租金或適當延長租期,儘量透過私力救濟的方式,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產生。如果協商不成,建議承租人先行交納租金,防止因己方違約而承擔不必要的違約責任。然後再透過起訴的方式要求變更合同,減免租金。

  (三)注意固定和留存證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主張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對解除或變更的事實承擔證明責任。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中,無論當事人是援引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還是情勢變更原則要求減免租金,都應當對相關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具體到涉疫情案件中,當事人應當注意收集和留存有關疫情發展、防控措施以及造成合同履行障礙的證據。比如,政府針對疫情釋出的相關政策,採取的具體措施等;承租人因疫情防控被隔離、入院治療的證據;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導致停產、停業以及經營收入驟減的相關證據。如果雙方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協商溝通的,應保留相關往來函件、郵件、聊天記錄等,必要時可透過公證的方式予以固定。

  (四)謹慎合理選擇請求權基礎

  對疫情性質的確定因個案的不同而存有差異,合同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亦應謹慎選擇請求權基礎,充分考慮疫情對合同履行的影響,進而確定是要求變更合同還是要求解除合同,防止請求權基礎選擇不當而承擔不利後果。比如,在疫情僅是對承租人的經營收益產生不利影響,但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情況下,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張很難得到法院支援。此時,承租人基於情勢變更或公平原則要求法院減免租金的請求更為現實和合理。

關於租房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天津xx科技企業孵化器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天津xx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 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座落於天津市東麗開發區五經路 8 號, 建築面積為 27 平方米和 19 平方米的辦公用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辦公用房用途:該房屋乙方用於辦公使用,乙方不得任意 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一年, XX 年 8 月 1 日至 XX 即 年 7 月 31 日止。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自 XX 年 8 月 1 日至 XX 年 7 月 31 日該辦公用房租金為每平方米 50 元/年, 年租金分別為 16200 元, 大寫:壹萬陸仟貳佰元整和 11400 元,大寫:壹萬壹仟肆佰元整;合 計 27600 元,大寫:貳萬柒仟陸佰元整。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時間為 XX 年 8 月 1 日。

  第六條 付款時間和方式。

  雙方約定,按照每平方米 50 元/月標準 預收 XX 年 8 月 1 日至 XX 年 7 月 31 日房屋租金,乙方應於 XX 年 8 月 1 日之前一次性繳納租金 27600 元, 大寫: 貳萬柒仟陸佰元整。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甲方承擔房屋主體結構的維修和養護, 租賃期間因乙方人為因素而引起的房屋維修及設施維修費用由乙方 承擔。

  乙方需保證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完好,在租賃期間必須符合國 家防火規範,乙方總經理為防火、防盜等第一責任人,乙方並指定專 1 人負責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制定落實和檢查防範,由乙方因素引起 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根據具體情況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 設施,如因裝修和配套設施需要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時,應先徵得甲 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

  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 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繳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九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其他相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房 產稅、土地稅由乙方負責繳納,日常用電、用水、取暖費、網路設施 使用等費用以及乙方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 付,甲方代收代付費用將出據收據給乙方。

  如遇國家政策費用調整, 以上所有費用均按調整後標準上繳。

  第十條保險責任:在租賃期限內,乙方負責購買房屋內乙方的財 產、員工相關的保險及其它必要的保險。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在租賃期滿前,若雙方未能提前壹個月就續 租事宜達成一致的,則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屆時乙方應在 合同到期後 10 日內將房屋退還甲方。

  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未徵得甲方同意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3、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給他人的; 4、因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汙染噪音擾民等人為因素嚴重影響甲 方正常工作及其他單位正常工作的。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兩個月向 對方書面提出終止合同,提出終止方應向對方支付壹個月的房屋租金 作為違約金。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 2 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乙方逾期未繳 付租金的,甲方有權按照相關規定加收滯納金,甲方有權停水、停電。

  第十五條因不可抗拒原因導致該房屋損毀和造成經濟損失的,雙 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規定,並簽訂補充 協議,補充協議中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和補 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執行。

  第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或者不能協商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 訴,敗訴方承擔訴訟費及對方的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八條本合同共四頁。

  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天津帝達科技企業孵化器有限公司

  甲方負責人(蓋章或簽字) :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天津聚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負責人(蓋章或簽字) :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租房合同3

  合同編號: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商鋪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商鋪標準租房合同協議書範本。雙方同意條款如下:

  一、 出租物業坐落地點:

  XXXX物業,同意租賃給乙方使用,用途為燈具銷售,房屋建築面積為 _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該物業租賃期由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計12個月。交付使用期為20xx年1月15日。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為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天支付,先付費後使用。

  四、 關於押金:

  為保證乙方合理並善意地使用該物業及其配套設施,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貳仟元整(¥20xx.00)作為押金,本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結清所有費用後(電費等),甲方應將押金無息全部退還給乙方。

  五、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保證該物業的出租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並保證自己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合同範本《商鋪標準租房合同協議書範本》。

  2、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第三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承擔租賃期內電費等有關雜費實際使用費用及使用不當所造成的維修費用。 5、租賃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6、若在租賃期內發生火災、水災等人為直接或間接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六、合同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備註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七、違約的處理:

  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免責條款:

  1、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由於政府政策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九、合同的效力及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在充分理解並認同的基礎上簽名捺印確認。

  2、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內未盡之事項,甲、乙雙方可在備註中列明。如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則均同意交由當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出租方: 承租方: 辦公地址: 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代表人: 簽約日期:

關於租房合同4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2、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並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法律及民事責任。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

  乙方簽章(承租方):

  20xx年 月 日

關於租房合同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將位於石材城東巷內大宿舍樓北面____________。租期自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個星期六上午,每____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元,計____元。租金付款方式按____付清,乙方如果未提前____交下個____租金,此協議自動解除。甲方願提供給乙方的室內外設施物品有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或單方提高租金。

  二、租賃房屋價格不包括冬季採暖費、水、電費。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造原房屋的結構,不得轉租、轉讓或轉借他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

  四、乙方應保管好甲方交付的室內外設施物品,如有損壞,按價賠償。乙方應正確使用各種設施、物品,由錯誤使用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期滿後,乙方不按時交回房屋或不提前說明情況的,期滿後三日內甲方有權透過由公安機關開鎖收回房屋。如有乙方物品甲方負責保管,但收相應的保管費,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透過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屆滿前,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重新簽訂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承租方):

  電話:

  法定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關於租房合同6

  哪些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可以中途解約?

  在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①未徵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②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的;

  ③故意損壞房屋的;

  ④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或者未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轉租的;

  ⑤租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租賃房屋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合同。那麼,租賃房屋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解決呢?無效租賃房屋合同糾紛又該怎樣處理呢?請大家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

  租賃房屋合同糾紛

  一、有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欠租並支付滯納金的,法院應予支援,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金。

  (二)合同解除時有關問題的實體處

  1、關於解除合同的條件:通常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過合同約定期限;

  (2)合同未約定期限的,欠租達三個月以上;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約定用途的。

  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租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約定的責任負責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的;

  ④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二、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房屋使用費的處理。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給付,而按照指導租金標準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費,指導租金高於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的,以較低者計。當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對於糾紛發生前承租人已按無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於指導租金的部分,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1 、因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且有損國家、集體或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應判收繳國庫;

  2 、其它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無權要求返還。

  (二)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裝修物能拆則拆,不能拆的,對出租人可用部分經評估折舊後由出租人承頂;其餘部分經評估折舊後作為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按過錯責任比例予以分擔。

關於租房合同7

  出 租 方(甲方):

  法 定 代 表 人:

  地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福田區下梅林梅山苑 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

  第二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 年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用途。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並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月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 即人民幣元(大寫 )。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 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 雙方同意以委託建設銀行託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託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託收日,託收不成功的租戶可於託收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並承擔由託收日後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並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後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及時通知乙方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 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保證金無權要求退還。

  第十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後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並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並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並支付其相當於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 乙方承諾遵守"梅山苑住戶公約"、"梅山苑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關於租房合同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區_____街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個月。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付_____。

  (二)押金: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由甲方支付水費、電費、燃氣等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春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4、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六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六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租房合同9

  甲方(姓名)_________

  乙方(性名)_________

  經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四人(以下稱甲方)與房主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以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一次性支付租用___ ___路______號______室,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十____月____日止,共六個月,並預交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抑金,退房時,如無遺留問題,如數退還。

  一、甲方承諾

  1、睦鄰友好,愛護室內一切設施和傢俱電器。

  2、不增加所租房內住客人數。

  3、所租房屋用於該四人休息居住之用,不用於其他目的。

  4、按期繳納居住期間所發生的費用。

  5、 如協議期滿後需再續約,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

  6、如有違約,承擔協議金額50%的罰款。

  7、中途如要退房,視同違約。

  二、乙方承諾

  1、保證甲方入住時傢俱、電器及其他設施的正常使用。

  2、保證甲方居住期間不再將其中的房屋出租給其他人。

  3、如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約,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

  4、承擔房管部門要求的供暖費。

  5、如有違約,承擔協議金額50%的罰款。

  6、中途如要退租,視同違約。

  三、附房屋設施

  1、三組臥室拒,五組轉角拒,一個雙人床,一個小床頭櫃,一個寫字檯,一個梳妝檯,一個圓桌,四把待子,一個掛衣架。

  2、美的熱水器一個,LC窗式空調一個,吸排油煙機一個,煤氣灶臺一個。

  3、居室每窗一副窗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租房合同10

  一、承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條件

  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於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對於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於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係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於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於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

  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於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關於租房合同11

  一、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 (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二、 出租庫房坐落地址:

  三、 儲存商品名稱:

  四、 租賃面積: ***x平方米的庫房(與相臨區域有通道隔離)

  租賃期限:租期為此合同生效日至200x年x月xx日止。

  五、 租金及交付方式

  1、 租金以***x平方米為準,不足一月的每月租金按月實際天數計算。

  2、 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25日前一次付清當月租金。

  六、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治安防範的大環境(防火、防盜、防鼠、防雨、防洪、社會治安等)。如遇火災、偷盜、損壞等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依據損失情況進行賠償。甲方派看守人員,保留庫房院落大門鑰匙。

  2、 甲方負責對倉庫的監護,並負責庫房、地面、門窗等庫房設施的維護、維修。

  3、 甲方負責提供所需水源、電源、照明設施等庫房設施。

  4、 在乙方提取貨物時,甲方必須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後經乙方簽字確認放行。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倉庫。

  2、 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 乙方負責裝置的運輸和碼放,提取貨物時,需提前一週與甲方聯絡。

  4、 乙方按時支付倉庫租金。

  5、 協議合同期滿後,乙方如想繼續承租,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先租賃給甲方。

  八、 由於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直接影響貨物的儲存安全,甲方應及時將事故情況通知乙方,並在2天內提供事故詳情,依據對乙方裝置影響的程度,雙方協商合理解決。

  九、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

  2、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xx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 本協議從甲、乙雙方鑑訂之日起生效。如協商期限未滿,雙方無終止協議的意向,則本協議自動延期。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租房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共層第層。

  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千百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1.水、電費;2.煤氣費;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1.供暖費;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房屋押金。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1)(2)(3)(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1)水錶現為:度;(2)電錶現為:度;(3)煤氣表現為:度。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電話:

  電話:

  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租房合同13

  出租方房東<甲方>: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承租方房客<乙方>: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甲方有房屋一套,自願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概況:地址:________戶型:________

  二、租期暫定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止。先付後住。

  三、租期內房租每月人民幣______元整。由乙方按______付給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轉租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如不同意,乙方無權轉租。租期內。如乙方拖欠房租過期______天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後果乙方自負。

  四、付款方式:按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1次付款計______元人民幣。

  五、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並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 。租期內<水、電>等一切費用有乙方自付,按時交納。如按時不交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收回房子。

  六、甲方必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發生房屋糾紛事件。由甲方解決。乙方概不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的影印件。

  七、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___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八、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天;

  (4)連續___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九、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如須裝璜。需經得甲方同意。

  十、租房押金:______元。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元。乙方到期不租。費用結清。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十一、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有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______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______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十三、如租期滿,乙方需繼續租用,須提前______月與甲方交涉說明,並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續租交清租房期間的所有費用,退還甲方鑰匙並結清相關手續給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和中介方有權在租房期滿五天

關於租房合同14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租房合同無效存在以下幾種法定情形: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3、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4、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如果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關於租房合同15

  甲 方:

  乙 方:

  房屋坐落:

  一、乙方入住前應更換門鎖,並妥善保管鑰匙。房中不存放貴重物品,儘量避免不相干人員進入房間。如因盜竊、搶劫等犯罪行為導致乙方人身、財物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二、乙方邀請第三方人員進入房屋後,承諾對第三方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部責任,發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房屋只能作為居住使用,不得擅自更改用途,且乙方不得將房屋用於違法活動。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並報相關部門核查。

  三、雙方在合同中提供的資訊材料應真實有效,合同中登記的聯絡電話將作為通知送達的法定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立即告知對方。

  四、甲方負責對房屋主體及附屬設施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的磨損進行維修,乙方在入住過程中應定期巡查發現破損部位和危險隱患,並告知甲方。因使用不當或巡查不到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簽約時已經熟知房屋水、電、氣的使用方法和安全維護方式,因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結構,不得在房屋內外加掛承重部件。

  七、房屋當次租賃合同到期前甲方不得單方面提高本屆租金價格,乙方也應足額繳納租金。在租賃合同到期30日前,如乙方沒有聯絡甲方協商續簽租賃協議並繳納下期租金,則視為放棄續租,到期搬出。

  八、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房屋,所有未經甲方簽字同意的轉租協議甲方一律不予承認,並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協議的,乙方應至少提前30日告知甲方,並協商處理辦法。

  九、房屋到期後10日內,無法透過合同註明的電話號碼聯絡到乙方的,則乙方自願放棄房屋內全部物品的所有權,並對代第三方保管物品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願同遵守執行。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塗改無效。本協議在雙方續租房屋時同樣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補充租房合同範本精選二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 )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原因)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具體變更條款)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延伸閱讀:租房合同的法律特徵

  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

  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後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於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入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2.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

  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於債權關係,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於租賃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訂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1、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

  3、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

  4、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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