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交通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
縣交通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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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縣交通運輸局作為交通工程建設專案的監督管理機構,對我縣交通工程建設專案的招投標進行監督。根據X辦發(20xx)X號檔案要求,我局認真組織幹部學習檔案精神,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期間的所有交通工程建設招標專案,要求業主首先進行自查自糾並上報相關材料,在此基礎上由我局招投標工作人員組織重點核查工作。
交通行業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共有5個交通工程建設招標專案。根據檔案精神,抽查專案比例不低於整治範圍內工程建設專案總數的40%,我們抽查了3個招標專案,對照整治內容逐條進行核查,3個專案均沒有發現問題。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發及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有關規定,對交通建設工程專案從立項到開標過程進行了嚴格監管,從不插手干預工程專案的'招投標。在招標全過程都按照法定程式進行。沒有出現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專案招投標行為;沒有出現招標人以任何方式規避招標或進行虛假招標、條件不成熟進行招標、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設定非法程式排斥潛在投標人等情況;沒有發現投標人圍標串標、出借資質、弄虛作假、轉包、分包等違法犯罪行為;沒有出現招標代理機構擅自提高資質等級、設定歧視性排他性條款,或操縱評標專家為特定的投標人中標創造條件等情況;沒有發現評標專家不公正履職,與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等串通,給特定投標人打高分,評標後透露評標內容等情況;沒有出現中標單位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的情況;沒有發現監督部門、交易服務機構干預招標人選定招標代理機構,或代收投標保證金及非法設定管理程式或者將審查備案、監管要求作為前置條件干涉招標投標、參與評標、定標等活動的情況。行政監督部門對招標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沒有監管失察、未暢通投訴渠道,不依法受理投訴等行為。
為了防患於未然,我局制定了交通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制度,以制度規範交通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督管理。今後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專案招投標管理工作,一是對招投標檔案等資料嚴格把關;二是加強對公路工程專案的監督與管理;三是繼續徵集有關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