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社會化工作者工作總結範文

工會社會化工作者工作總結範文

  時間是箭,去來迅疾,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過去這段時間的辛苦拼搏,一定讓你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提升!為此要做好工作總結。怎樣寫工作總結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會社會化工作者工作總結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會社會化工作者工作總結1

  我自今年6月1日到垡頭街道任職於工會專職社會工作者起,經過系統培訓,瞭解工會工作者的工作內容、任務及年度工作目標,並根據市總工會、區總工會、街道黨工委及辦事處先關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情況,在街道黨工委領導的支援下、工會領導的指點下與其餘兩位工會社會工作者一同完成了本年度垡頭街道建會及集體協商的工作任務。

  為深入貫徹全總“兩個普遍“要求,完成市總工作“三年工作規劃”任務目標,大力推進本街道企業依法普遍建立工會組織,進一步提高企業工會組織覆蓋率和職工的入會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職工的主體地位,進一步創新組建方式,提高組建質量,不斷完善工會組織組建基礎。

  一、組建工會、發展工會會員情況

  根據市總“三年規劃”任務目標、市總“1+6”檔案要求及區總工會建會任務指標,在街道黨工委領導的支援下、工會領導的指點下與其餘兩位工會社會工作者一同完成了本年度垡頭街道建會工作任務28家的任務指標,目前垡頭街道共有建會企業34家,工會會員人數391人,切實擴大了工會覆蓋企業面。

  二、工資集體協商情況

  根據區總工會 “用三年時間在全區已建會企業中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規模以上企業要獨立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規模以下企業透過簽訂區域、行業工資專項協議建立協商制度。

  20xx年底的要求,我街道本年度覆蓋企業34家,可進行集體協商企業26家,根據區總工會要求“實現70%已建會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的任務指標應為18家企業,已完成工資專項集體協商19家企業,完成了區總工會對工資集體協商的任務要求。

  三、開展稅務代徵工作

  我街道共收到309家地稅庫的企業資訊,其中77家為外街鄉企業,到會企業150餘家,到會率50%。

  四、困難職工幫扶情況

  目前我街道工會會員中暫無符合幫扶條件的職工,我街道工會已將幫扶標準傳達給各企業工會主席,並不定期進行單位走訪核實,切實保證困難職工幫扶的時效性與準確性,及時對職工進行幫扶工作。

  五、對勞模關心情況

  我街道勞模共計3人,其中2人為離退休勞模,1人為在職人員(2012年退休)。根據市總、區總對勞模關懷慰問的相關要求,我街道不定期聯絡勞模,瞭解勞模的身體健康情況、生活情況,及時將市總、區總對勞模的關心、關懷傳達給各個勞模,並將勞模反饋的資訊回覆區總相關部門。

  六、職工京卡互助保險情況

  根據市總、區總相關工作要求,我街道階層總工會已將基層總工會會員105人的辦卡資料遞交到北京銀行,並及時跟進辦理手續。

  今後在工作中我會以《北京市xx區工會專職社會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內的要求嚴格要求自己,按照市總、區總、街道黨工委及街道工會的工作要求繼續開展工會相關工作,努力完成各項任務指標。

  以 “十二五規劃”設想為思路、市總、區總工會的精神為方針,圍繞工會工作目標,結合我街道工作特定,積極地開展工會活動,讓職工發揮主人翁的精神,全心全意地做好各項工作,為促進地區和諧,構建文明街道而努力!

  工會社會化工作者工作總結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上級工會關於推進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工作的檔案政策為依據,以實現工會組織“二次覆蓋”、強化維權功能、穩定勞動關係、服務經濟發展、服務職工群眾為目標,借鑑先進經驗,結合長沙實際,以點帶面,穩妥推進我市區域性或行業性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工作,全面提升工會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維權能力,推動全市工會工作上水平、創特色。

  二、配備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範圍

  1、鄉鎮(街道)工會聯合會,配備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1-2名;

  2、按區域或行業組建聯合基層工會,覆蓋職工1000人左右,配備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1名;

  3、按區域或行業由三個以上企業工會聯合組建基層工會聯合會,覆蓋職工1000人左右,配備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1名。

  三、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應具備的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政治立場堅定,熱愛工會工作,熱心公益事業;

  2、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理論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及口頭表達能力,熟悉和掌握開展工會工作所需專業知識;

  3、作風民主、密切聯絡群眾,熱心為會員和職工服務;

  4、有較強的協調關係和組織活動能力;

  5、身體健康,女性年齡50歲以下,男性年齡55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6、從事過黨務、工會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產生

  1、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工作由市總工會統一領導,各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具體組織實施。

  2、積極爭取同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援,由工會會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結合工會工作需要,確定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規模及崗位設定等。

  3、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可採取委派、選聘、招聘等方式產生。

  委派式是指從機關或事業單位在職幹部職工中,委派符合條件的人員到指定的基層工會工作崗位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方式。

  選聘式是指從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園區、鄉鎮(街道)、村(社群)等合同制人員和有黨務、工會工作經歷的下崗、內退、協保等人員中,按照選聘的有關規定和程式,聘任符合條件的.人員到指定的工會工作崗位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方式。

  招聘式,即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由各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和政府職能部門,按照招聘的有關規定和程式,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到指定的工會工作崗位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方式。

  透過招聘的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應按《勞動合同法》與所在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簽訂聘用協議合同。

  五、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內各類非公企業、非公社會和經濟組織組建工會和發展會員,指導所屬基層工會組織進行規範化建設。

  2、積極開展服務職工工作,簽訂集體合同,推動民主管理、廠務公開、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幫扶困難職工。

  3、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圍繞企業中心,發動和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和女職工素質達標競賽等活動,協助企業抓好職工的技能培訓,提高職工素質,促進企業發展。

  4、活躍職工業餘文化生活,結合實際積極開展富有特色成效的文娛體育活動。

  5、督促企業按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

  6、完成上級工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和工作經費

  1、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含保險)和工作經費,由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爭取由區縣(市)、開發區財政參照當地社群主任的標準統籌解決(不包括委派式工會工作者)。

  2、市總工會對委派式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每人每月給予補助400元,對選聘式、招聘式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每人每月給予補助800元,並對配備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工會組織,一次性撥付工會工作經費5000元。

  3、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要根據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工作需要、工作業績及年度考核情況,在薪酬待遇、工作經費、交通費、通訊費、生活補助等方面,給予適當補貼。

  4、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其它福利待遇,由各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和所在地(園區、鄉鎮、街道、社群、村等)視具體情況確定。

  七、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管理

  1、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必須參加市級以上工會組織的崗位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2、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由市總工會,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和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所在園區或鄉鎮(街道)工會共同管理,以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管理為主。

  3、配備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單位要依法依規為工會工作者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工作經費。

  4、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要加強業務指導,督促其所在基層工會組織做到班子健全、機構完整、人員到位、制度完善、工作規範、作用明顯。

  5、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要建立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和工作激勵機制,將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履職、考核和獎懲情況,以書面形式於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市總工會組織部。

  6、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的招聘和解聘,必須報市總工會備案。市總工會組織部將不定期對社會化職業工會工作者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察,對不能積極履行職責的聘用人員,提出解聘和停止經費補助的建議,經履行規定的程式後,由各區縣(市)、開發區總工會辦理解聘手續,重新聘用人員,並報同級政府職能部門和市總工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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