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
我單位建設的 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促進我單位加強質量安全責任意識,確保質量事故為零、安全生產事故為零,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建築工程開工前,我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二)我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檔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
(三)我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四)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五)我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
(六)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七)我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或者准許使用檔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八)我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九)我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我單位承諾在工程建設中未履職履責到位按以下原則處罰: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按其規定從嚴、上限處罰。
建設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表人: 電話: